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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文化观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21 评论:0

“文化”二字古已有之,在近代被赋予了新的含义。现代人们所使用的文化一词,从其含义上看,很大程度上是由西方转译而来的。其范围很广,既可包含所有的精神产品,又可包括所有的物质产品,甚而连社会制度、风俗、个人行为等都可包容在内。中国古代的文化概念,显然没有文化在今天所拥有的众多意义,它的适用范围要狭窄得多。“文”一字在古籍中有文字、文教、文德、修饰、人为、迹象等多种含义。孔子把文列为孔门四教之一。但是,当文与化联系在一起而组成一个新词时,文化的含义、范围就十分明确了,其所指无非是诗书礼乐,道德教化,最多包含政治制度,其意义总不出社会上层建筑的范围。

古代的文化一词,最早出现在《周易·贲卦·彖》中,“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唐代经学家孔颖达在《周易正义》中把这句话解释为:圣人观察人文,以诗、书、礼、乐为法则,并以此来教化而化成天下。北宋理学家程颐的解释是:人文是指人伦关系,观察人文以教化天下,天下就有了好礼之俗。总之,古人所谓的文化是指文治和教化,即以文来教化天下。古人还往往以封建统治者所实施的文治教化来指称文化,古人常说的“文武之治”的文就是这一个意思。汉代刘向曾说,兴师动众,以武力解决,是为了镇压不服从的。先用文化来教化,仍不改顺的,才再施加刑罚。文化就是统治中的柔性方面,即文治和德教。后来,明清之际的顾炎武提出了一个较为宽泛的文化观,认为从一个人的身心到家庭、国家、天下,所有的度数规制、音声形貌无不属于文化。清儒彭申甫也有类似的理解,认为从大处说,国家的礼乐制度是文化,从小处说,一人的车马服饰,一家的房屋建筑,也是文化。

可以说,中国古代的文化观,是以儒家学说为主的文化观,认为文化的主要内容是指诗书礼乐、政治制度、伦常道德、礼仪制度以及成为礼俗的一套观念和习俗。在传统的上大夫们看来,他们肩负着教化百姓,纠世风,正人心,辅佐人主的重大使命,也就是说担负着帮助君主实行文治教化之道的重任。文治教化就在于推行三纲五常、诗书礼乐,这是古代中国文化观的核心所在。在传统中国人看来,人伦纲常、礼仪规范如果在社会中普遍推广,人间秩序有条不紊,达到一种和谐状态,就是文化的较高境界了。传统中国人相信,自己所拥有的文化是天下最为文明、优美的文化,其他民族的人还生活在未开化时代,谈不上什么文化,只有中国人才是文明开化的人。这种文化优越感,一直支配了中国人近3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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