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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道器论”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05 评论:0

道是指无形的规律和准则,器是指有形的具体事物或名物制度。道器作为哲学范畴,最早是由老子提出来的,老子认为道是万物之宗,存在于万物之先,产生出万物。万物的生成,是作为原始唯一的存在“道”分裂变化的结果。道分裂变化生成器,老子从数字上描述其过程是,由一到二,由二到三,由三至于无数。道不仅是产生世界的总根源,也是脱离物质独立运行的抽象规律。中国古代的重要哲学典籍《周易》继老子之后明确提出了道器的区分,认为“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是乾坤和阴阳变易的法则和规律,是无形的,故称为“形而上”;而器则是依据道而生成的有形之物,称为“形而下”。这个说法同该书另一说法“一阴一阳之谓道”一起,成为后来道器之辩中常被引用的论点。先秦时期庄子和韩非也论及了道和器物的关系。庄子认为道无所不在,甚至在蝼蚁、稗草、砖瓦和尿溺中也存在。道使万物成其为万物,但自身并非一种物,它先于物质、独立于物质而存在。韩非吸取并改造了老庄之道,认为道是万物之所以然的总规律,并体现在自然万物之中。

唐朝时孔颖达称无形者为道,有形者为器,认为道先于器,器因道而生。他借用有无、体用来加以说明,认为道是天,是体,器是有,是用。但与他同朝代的崔憬则认为器为体道为用,说天地万物皆有其形质,形质则有体有用,主张道依赖器而有。在宋代,开始展开对道器关系的争论。道器关系常与理气关系交相使用,哲学家们视不同场合或用道器或用理气,二者的含义差不多,另外也同体用关系有联系。张载以气化为道为理,认为理是气之条理,道是自然万物的和谐秩序;道是无形的,是气化的过程,道依于器(理依于气)。程颐、程颢反对张载以天为太虚之气,认为天即是理。程颐认为阴阳是气,是形而下者,使阴阳之所以然的理是道,为形而上者。阴阳之气作为形而下之器,受形而上之道的支配,而且形而上之道是阴阳之气的根源。朱熹继承了程颐的看法,赞同称有形之物为器,称无形者为道,但他又认为道器在具体事物的形成中不可分离,因为任何物的生成既须有道作为其根本之理,又须有气作为其资具,只有道器(理气)两相结合才能产生具体事物。程颢认为道器都根源于人心,不必加以区分,只要人心把握了道,则道与器和同为一,道亦器,器亦道,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陆九渊继承了程颢的观点,不同意朱熹区分形而上与形而下,认为说一阴一阳便已经是形而上了。与理学派相对立的事功学派提出了相反的观点。薛季宣以器为体,以道为用,认为器是道之处所,道寓于器之中。陈亮和叶适也持这种看法。陈亮认为道与事物并不分离,而是存在于事物之中,且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道。叶适认为道在器中,两者都在变化,不考察事物的变化便不能认识道的变化。

宋代关于道器问题的争论,为明清之际王夫之进行总结奠定了基础。王夫之继承和发展了张载的道器观,提出了“无其器则无其道”的唯器论。他认为道器不相分离,无形之道不能脱离有形之气。道是器之道,而不是器是道之器,没有弓箭便无射道,人类出现之前洪荒时代则无圣人之道。王夫之反对理学家用形而上、形而下把道器分离为二,提出器本道末的观点,明确指出道作为规律和原则从属于事物,而不是事物从属于规律和原则。同时,他认为道随器的变化而变化,没有亘古不变的道。另外,王夫之还从认识论角度指出,“尽器则道无不贯,尽道所以审器”,主张从具体事物中归纳出一般之道,再由此一般之道去认识更多的个别事物。由此他提出了尽器难的观点,认为把握具体事物难于了解一般原理。

道器范畴实际上具有一般与个别关系的含义。客观唯心主义如程朱理学认为一般之理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可以脱离或先于个别之物而存在;主观唯心主义如陆王心学则以心为道器的根源;唯物主义者如王夫之则认为个别之物是客观存在的实体,道为个别之物的规律,认为一般寓于个别之中,并随个别变化而变化,否定永恒不变的抽象原则。

道器说对近代产生了影响。郑观应主张道本器末,认为道就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伦理纲常,器就是西方科学技术。谭嗣同进一步以体用论述道器关系,认为道是用,器是体,只要确立了体,用就因之自然而行,器存在,道就不会亡,器变,道也变。两种观点代表了近代中国变法维新的不同阶段,都是试图为变法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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