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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骨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10 评论:0

风骨是中国古代美学范畴。它本是魏晋时期品评人物的用语,指人的精神和体貌。当时品鉴人物重视其风神的清明爽朗,又重视其骨相体貌的端直挺拔,两方面结合而成风骨,以形容人物的爽朗挺拔,富于神采生气和力量之美,如晋安帝称王羲之“风骨清举”。六朝时,人们将这个术语移用到绘画和书法理论中,谢赫《画品》已多使用风骨、风范、骨法之类的评语,指形象描绘的生动传神,富有气韵,笔力遒劲。袁昂《古今书评》称王羲之的书法作品中,即使是不端正的字也“爽爽有一种风气”,即指其书法所蕴含的一种富于生气神采的美感。刘勰最先将风骨一词作为重要的美学要求引入文学理论领域,其《文心雕龙》中有《风骨》专篇,全面探讨了风骨对文学作品的意义,认为作品在具备风骨的基础上,结合以适当的文采藻丽,才是理想的文章。其风骨论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唐代陈子昂、李白等人提倡“汉魏风骨”,开启一代文风,其根源都在于刘勰的这种思想。从此风骨一词也主要成为文艺美学中的重要概念。风骨作为一个美学范畴,从总体上来说是要求作品富有神采、劲健有力。但对其具体的涵义,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这里着重介绍几种主要的观点:(1)认为风即文意,骨即文辞。这种观点把风作为文学作品的内容要求,骨作为文学作品的形式要求。刘勰从儒家诗教的传统观念出发,提出作品内容所表述的思想感情必须立足于风教,内容充实纯正,发挥教化民众、移风易俗的效用,感情鲜明,意气峻爽。而作为作品外在形式的文辞必须有骨力,人有骨骼支持才能站得起来,文辞若繁冗杂乱无骨,也就会疲塌无力了。这两者的结合要求作品有充沛感人的思想内容和教育作用,并以精纯恰当的辞句表达出来。风骨就是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要求,风与骨的关系也就是质与文的关系。(2)认为风是对于文章情志方面的美学要求,骨是对于文章言辞方面的美学要求。这在前一个观点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认为风指的即是情感,而情感的抒发仅是作品内容的一个方面;骨指的即是文辞,而文辞也仅是作品形式的一部分,因此风骨并不是对内容和形式全面的要求。例如在形式方面刘勰是把骨和采严格区分的,文辞仅有骨还不够,尚须有适当的藻丽词采,骨和采共同构成作品的外在形式。风骨和采是统一的,它们相结合才是文章的最高要求。刘勰把有词采无风骨的作品比喻为好像美丽而飞不高的雉鸡,有风骨无词采的比喻为虽不漂亮但能高飞的鹰,而既有风骨又有词采的如同凤凰,兼两者之长,才是最理想的作品。(3)认为风侧重于情感,骨侧重于思想。这种观点是把风和骨都归入作品内容的要求中,认为风骨是对文意的进一步分析,它一方面有情的因素,表现为风,另一方面又有理,即思想的因素,表现为骨。风是作者的主观情怀,来自于艺术家与外界事物的接触中所产生的强烈的创作激情,是情感活动和形象思维活动的结果。骨是端庄正直、精当劲健的文辞体系中所呈现出的一种说服力,来自充实的思想内容和严密的逻辑思维活动,骨即是充实之义。因此风是富于情感的美学感染力,骨是寓于文辞的美学感染力,两者有机结合,构成作品的风骨。风和骨的统一即是情与理的统一。(4)认为风骨是概括艺术风格的概念,即相当于阳刚之美的艺术风格。这种观点认为刘勰将风骨与力之美相联系,发展了《易传》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美学思想,把刚健与风骨结合起来,发扬了儒家美学所具有的积极入世的精神,表现在文辞语言中也必然是一种焕发着主体精神的阳刚之美。因此风骨范畴体现着主体人格的崇高和艺术上高度凝练的力之美。此外还有的观点认为风骨之美要体现创作对象的神态,又必须是一种自然之美。风骨在理论上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本身又带有一种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意味。上述这些观点尽管见解不同,但都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解析了风骨这个范畴的一些本质特点。综合来看,风骨论包含了情感、思想、人格、语言形式等诸多方面的要求,体现了对于艺术美构成的认识和独特的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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