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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侠五义》与公案侠义小说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27 评论:0

封建时代吏治黑暗,官吏草菅人命,造成冤案遍地,这在小说史上也有形象反映,出现了“公案小说”与“侠义小说”。公案小说萌芽于六朝,宋元话本中大量出现。南宋耐得翁《都城纪胜》载“说话”4家,第一家“小说”中就有“说公案”。公案作品主要描写清官执法如山,公正,“明断”,为民申冤。侠义小说则是描写民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行为。如《搜神记·干将莫邪》,唐传奇《虬髯客传》、《聂隐娘》、《红线》等,可说是侠义小说的前身。宋元话本中“朴刀”、“杆棒”类作品,也都是以豪侠义士为主要人物。小说史上,侠义与公案原本是各自独立发展的,明代中叶以来,随着封建道德意识在社会中不断深化,侠义与公案故事中的反抗色彩趋于淡薄,清官与侠客越来越受正统道德观念及官方力量的支配,两者逐渐合流,形成了公案侠义小说。

成书于清代嘉庆年间的《施公案》,描写康熙时清官施世纶(小说中作“施仕伦”)的断案故事,有绿林好汉黄天霸等为之效力,把侠义与公案合为一体。此后,出现了一大批这类作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三侠五义》。

《三侠五义》以包公断案的故事为线索和背景。包公故事早在民间流传,元杂剧中已很盛行,明清话本小说亦多涉及。清代说书艺人石玉昆,以明人《龙图公案》为蓝本敷演为长篇说书底本,这个底本经署名“问竹主人”者整理,更名为《忠烈侠义传》,又名《三侠五义》。后经学者俞樾修订,更名为《七侠五义》。

《三侠五义》前半部分主要写宋代开封府尹包拯审案严明公正,善断冤狱,敢于锄强暴伸张正义的故事。后来,三侠(南侠展昭、北侠欧阳春、双侠丁兆兰、丁兆蕙。俞樾以此四人再加上小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为七侠),以及五义(钻天鼠卢方、彻地鼠韩彰、穿山鼠徐庆、翻江鼠蒋平、锦毛鼠白玉堂)等江湖侠客为包公的忠义所感化,成为他辅佐朝廷、为民除害的帮手。后半部分主要写侠客们除暴安良的行为。全书还穿插了侠客间的纠葛。

自《水浒传》以来,英雄侠义类故事在坊间大受欢迎。与“水浒”英雄不同的是,《三侠五义》中的人物以对朝廷“忠义”、为皇帝所驱使为荣,反映了民间英雄传奇故事反抗意识的衰退。不过侠义豪客的除暴安良,清官公正的断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愿望。

小说情节富于波折,主要人物个性鲜明,语言以口语为主,“绘声状物,甚有平话习气”(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书中除前27回中有一些梦兆冤魂、因果报应情节外,其余不带神怪妖异色彩,这在同类小说中尚不多见。

《三侠五义》流行之后,有《小五义》、《续小五义》、《彭公案》、《李公案》等书问世,但艺术上“千篇一律,语多不通,甚至一人之性格,亦先后顿异”(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实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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