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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文(事迹简介_哪个朝代状元_历史评价)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29日 阅读:284 评论:0


徐元文,字公肃,号立斋,生于明崇祯七年(1634)九月二十八日,死于康熙三十年(1691)闰七月二十七日,享年68岁。先祖居住苏州常熟(今属江苏),九世祖(一说八世祖)徐良始迁昆山(今属江苏)。曾祖父是万历年间进士,官至太仆寺少卿。祖父和父亲都是贡生,母亲是昆山顾家的女儿。徐元文与哥哥徐乾学、弟弟徐秉义都是进士,在当时很有名望,号称“昆山三徐”。

一、少年得志侍奉君前


徐元文少年时代就非常喜欢读书学习,14岁时经考试被录取为生员。他所读的书以六经(即《诗》、《书》、《礼》、《易》、《春秋》、《乐》)为主,也常读诸子百家着作,力求明了事理,经世致用。对“举子家言”,则有选择地去读。当时昆山所在吴中地区,继承明末东林党复社的遗风,盛行以文结社。徐元文兄弟相约组织文社,命名为“慎文”。他们厌恶时俗曲薄,提倡古学,一时间,纷纷效仿徐氏兄弟文风。
顺治十一年(1654),徐元文在乡试中考中举人。顺治十六年(1659),殿试高中进士第1名。当时,他才21岁。顺治皇帝在乾清门召见徐元文,对他抚慰有加。回宫后,福临高兴地对孝庄皇太后说: “今年我大清得了一位好状元。”下旨赐予徐元文冠带、蟒服,任命为翰林院修撰。
徐元文在翰林院任职期间,多次被顺治皇帝召见。有一次,他扈从顺治皇帝到西苑,顺治皇帝特赐他乘坐御马。他特意写下“空传枚马金门侍,只倚雕虫事武皇”的诗句,以记此事。有一天,徐元文随顺治皇帝造访僧蕉园方丈,向方丈请教佛家典籍,事后,徐元文对方丈没有表示谢意。顺治皇帝没有难为他,说: “此人大有见解,他当状元是朕亲自选拔的。”
翰林院日常事务简略,徐元文利用空闲时间研究学问。他不但钻研诗文,且努力通晓历史,求本探源,总结可以借鉴的历史经验。

二、主持学政请废捐纳


自清初以来,江南地区拖欠钱粮现象一直非常严重。康熙初年,皇帝责成当地巡抚、按察使严加查办。江宁巡抚朱国治细加勘查,得出一个数字: 苏州(今属江苏)、松江(今属上海)、常州(今属江苏)、镇江(今属江苏)4府,未交齐钱粮的文武官绅共计13517名。徐元文也在其列。依照惯例,对徐元文应予以处罚,降职调任銮仪卫。徐元文以此事为借口请假回家,分辩原委。经过4年时间,事情终于澄清,才恢复原职。康熙八年(1669),徐元文充任陕西乡试主考官,注意选拔人才,被录取的多数是政治上无所攀援,出身于下层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或贫寒之士,在陕西很有影响。有人这样说: “陕西士子刻苦读书,从徐元文主持乡试开始。”
康熙九年,徐元文升任国子监祭酒,充任经筵讲官。他感慨学校废弛,毅然以师道自任。他认为: “自古人才盛衰,全看学校兴废。汉唐以来,太学子弟都是认真选拔、精心培育的,所以人才辈出。清自开国以来,推行尚文皇道政策,但是每年入太学的,除了官荫以外,只有缴纳贡品一条途径,由府、州、县学推荐入监的学生寥寥无几,而且多为年齿颓废之人,所以难于成才。”他请求按照顺治八年和十一年旧例,让各省两年或三五年推举一批优等生,选送品学兼优的青少年入太学。并请求按照顺治时的办法,各置省乡试,取副榜生若干名送入太学。这样,各地才智出众的学士集聚太学,对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大有好处。他的建议被采纳,并颁布实施。对于捐纳一事,徐元文说那是因为平定“三藩”(吴三桂、尚可喜之子尚之信、耿精忠)叛乱所需军饷既多又急,朝廷迫不得已采取的权宜之计。他请求等到收复云南后,立即降诏停止捐纳。他指出捐纳造成四大弊端: (1)官府养士育才没有比质量更重要的,捐纳却造成官员平庸冗杂。(2)由官府主持的考试是入太学的正途,学习期满考取太学,必须学习3门科目,用9年时间。而捐纳者不计年限,随捐随考。这就形成对依靠正途考取的学士严厉苛刻,而对捐纳入太学者优先照顾。这样,势必“沮寒士攻苦之心,长富儿骄惰之气”。(3)质量观念和考取方式已经混乱,又没有把不称职的差等生革除的先例,考课难以进行,学习之风日益淡薄。(4)历年来吏部考核官员,授予职衔,需要派任州县助理方面的职员不少于数千人。现在考取途径积弊很多,补缺授职遥遥无期。可是,一经授职,就会着官服,坐车乘轿,一副官太爷模样,招摇乡里。这样选官制度混乱,朝政实在让人忧虑。疏上,皇帝令吏部商议,最后决定:捐纳之事“自河工外,得一切停止”。
徐元文任国子监祭酒4年,各种规章制度认真遵守执行,端正了学风。他还同其他学者一起致力于教授众监生。徐元文举止文雅端庄,学识广博,讲解流畅明了,声音宏亮,学生们都很敬佩。他离开国子监以后,康熙皇帝对群臣说:“徐元文为祭酒,条规严肃,满族子弟不认真学习的,也一定加以斥责,甚至鞭挞,至今监生们还畏服他。以后难得这样的人了。”

三、伴驾侍读君臣切磋


康熙十三年(1674)五月,徐元文升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重修《太宗实录》副总裁。第二年四月,改任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充任日讲起居注官。每天在弘德殿进讲,颇受康熙皇帝赞许。
熊赐履任经筵讲官时,“非尧舜之道不讲,非儒家经典不言”。他盛誉孔孟程朱之学,视为思维和行为的准则。这时康熙皇帝22岁,讲官谈论的儒家学说,已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他很想知晓历代王朝成败得失的经验教训。他对讲官们说:“朕孜孜不倦求学的目的,无非是想明白义理,对治国有所帮助。朕学过的道理很希望能实践一下; 仅仅玄谈义理,不是朕所追求的。”有一天,康熙皇帝对徐元文说: “《四书》屡经讲解,已通晓文义。《资治通鉴》详细地记载前代得失,很有裨于治国理民,应与《四书》搀杂讲解。”于是,徐元文从《通鉴纲目》中选择那些有关国君的品德,治国理民的方式的事例,让翰林院分别撰写讲章,他亲自审订,按照顺序为康熙皇帝讲读。聪明好学的康熙皇帝仍不满足,便规定讲官讲完以后,他也讲解一番,相互切磋,徐元文很高兴。他进讲时,采用先儒的评论,加上自己的看法,推理发挥,务求重点突出,观点鲜明,结合现实问题立论。这一年的经筵讲读结束后,徐元文把讲义呈给康熙皇帝,希望皇上经常浏览,进一步体会。康熙皇帝对于徐元文等人讲授的《通鉴》非常满意,称赞他们所讲各章精当详细,对于他的学问和处理政务都有很大帮助。为了表达尊师重教,特令徐元文等讲官进讲结束,免于行礼。
康熙十五年冬,徐元文母亲去世,去官服丧。康熙十八年,设立史局。二月,徐元文丧服尚未满,康熙皇帝诏令他出任《明史》监修总裁官。他到任后,请求征购民间遗书文献,推荐李清、黄宗羲、曹溶、汪懋麟、万言等共同编纂,吏部没有批准。最后,康熙皇帝下诏批准他的建议。李清、黄宗羲、曹溶3人年事已高,没能参编。
康熙十九年,徐元文升为都察院左都御史,兼经筵讲官。受命任职那天,他到乾清门谢恩,康熙皇帝降旨嘉奖讲解之功,赐手迹3幅,其中一幅是“鸢飞鱼跃”。

四、直言敢谏蒙君嘉许


徐元文在中央官署任职,遇事敢言,从不阿谀奉承。有一次,朝中举行九卿会议推举江西按察使人选,有人推举兴泉道张仲举,御史唐朝彝宣扬说,张仲举在福建没有做出好的成绩。九卿准备弹劾唐朝彝,副都御史李仙根、给事中李宗孔两人不愿签名,于是连这两人一起弹劾。经吏部商议,把李仙根、李宗孔降五级调用,将唐朝彝革职。康熙皇帝认为处分太重。徐元文上奏说: 九卿会议推举人选,本是朝廷中正当的讨论,大家各抒己见,怎能怕有分歧呢?现在因意见不一致,就对他们如此处分,如果所推举的不是有才能的人,那谁还敢提出驳议与更正意见呢?而且从原则上讲通过科举途径考中可以成为后备官员的,在公布名单时,必须全部列上,在讨论推举官员时,应当允许对所推举者提出相反的意见。如果任凭一二名势力大且强暴者对持反对意见的人妄加抨击,众人只能随声附和。这样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康熙认为有道理,应对他们免予处分。徐元文再一次上奏说: “凡是免予处分的,都是有罪之人。唐朝彝等人却是无罪之人,如果圣旨只说不必处分,就周全多了。”康熙同意。
当时三藩之乱即将平定,吴三桂的几十万叛军陆续投降,如何处置,关系重大。徐元文上疏说: “对于受胁迫而参与叛乱的人,应格外施恩宽赦,允许他们悔过自新。如果让他们留在云南,却不是长久之计; 移调到其他地方又耗资巨大; 如果改换将领,会导致兵将互相猜疑,终将留下隐患; 划归各旗,又怕难以管理,所以应该区别对待。凡是可以留用的,应该与绿营、八旗将士一样录用,剩下的一律遣散为民,由各道安置,参加生产。这样既可以减少俸饷开支,军需用品也可以逐渐宽裕。至于耿精忠、尚之信、孙延龄的老部下与嫡系,尤其应予解散,决不能让他们仍用藩旗的名目。三藩作乱期间,受害严重的是广东、福建、云南、贵州等省,叛贼在这些省份广征关税、贸易税,加重盐税,圈占了大量土地,无恶不做。现在,三藩已相继消灭,他们占夺民利破坏国政的事却由来已久。现在,朝廷大军势如雷霆,该处百姓渴望早日救他们于水火之中。应当先发布敕令,命令将军、总督、巡抚自进入贼境之日,马上废除以往所有的苛政。”康熙皇帝对这些建议很赞赏,下令讨论实行。
三藩之乱平定以后,有的大臣对康熙皇帝歌功颂德,请求登封泰山,徐元文独持反对意见。他认为国家当务之急,不是搞那些礼仪活动,而是“振纲纪”、“核名实”、“崇清议”、“厉廉耻”,乘此武定功成之时,应该明白告谕大小官员,清除疑虑,共成千秋大业。革除沿袭下来的苟且积习。不要安于现状,要奋发进取。疏文写好后,同僚们觉得言辞太直,劝他不要上奏。徐元文却坚持己见,毅然上奏。康熙皇帝对徐元文的建议颇为称赞,认为是合理的。于是,登封泰山被免除了。
清朝初期曾经多次下令清查大户人家隐占土地,来充裕国家税收。规定: 凡查出隐占田地的人户,或充军,或下狱。州县官吏为了升级进爵,捏造事实上报,以冒领功俸,这种现象不断出现,造成极大危害。徐元文通过查访得知,隰州蒲县(今属山西)庠生王命新、曹大明被迫出卖子女,廪生贾松平竟把自己卖到平阳军营,夫妇同去服役,来交纳赋税。他极力陈述清查隐占田亩案,在具体实施中的弊端,说: “有些土地,本来就是无主的,并不是人们有意隐占不报。地方官吏谎称是诡诈的人隐占,错误地依靠惩罚人来解决问题,实际上是把无主之地强行摊派,然后借此搜刮钱财,敲诈勒索。这种做法已沿袭多年,百姓不堪其苦,许多人举家逃亡。这样做名义上给国家增加粮产,实际上是虚耗粮产; 名义上是清除弊端,实际上这才是弊端的根源。”徐元文请求进行整治: “凡是以前假报的,实行自己检讨、主动坦白和互相检举,这些姑且予以宽免。始终掩盖不讲实情的,应加重治罪。”
徐元文任左副都御史3年,兢兢业业致力于重振纲纪,整顿吏治。关系到八旗之内的事,众人大多退缩畏惧,不敢直言,惟独徐元文敢于讲话,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先后上奏弹劾福建总督姚启圣纵恣谲诈,妒功喜能; 浙江副都统高国相纵兵虐民,两淮巡盐御史徇私包庇贪官。将军马哈达提出民间有很多隐名逃亡的人,请求自行拘捕,不移交地方衙门。徐元文认为不能这样。他说: 文武兵民的划分,历来如此,现在以拘捕窝藏的逃犯为名,辗转倾害,必将扰民。满员大臣主张,应当命令以将军为主和督抚共同协商去处理。徐元文认为: 这样仍然是将军为政,应当以督抚为主会同将军去处理。双方争论不已。最后,康熙皇帝听从徐元文的主张。
徐元文认为,吏治清明首先要严格官吏选拔。清朝初年连年用兵打仗,国库已告贫匮,于是实行捐纳授官。凡是捐纳做官的人,任期满3年以后,称职的给予升迁或转任,不称职的则予以罢免。后来又规定3年满期,如果再有捐纳,则一律升迁转任。这样,就造成吏治腐败。那时各部寺院有数千名笔帖文书一类小官,他们一致要求依照旧例捐纳,当个州县官吏。徐元文极力主张不可以这样。有些人惧怕激成事端,主张让步,满员大臣也好言相劝。徐元文和他们争论了3天,对同僚们说: “除此别无他法。若出了事,由我一人承当,决不连累大家。”徐元文的意见最终被采纳。

五、修史撰书任职两部


康熙二十二年(1683)冬,九卿会议推举道员王垓、胡悉宁为湖北按察使。康熙认为两人人才平庸,追问由谁推举。徐元文受到牵连,但他并没有申辩,吏部商议将他降三级调用。康熙二十三年二月,命他专门管理史局,负责监修《明史》。当时,史局已建立5年,但修书未成。既然不参与政事,于是专心修史。他取来纪传稿,考订史实,参用诸家之说,以年为经,以月为纬,亲自编辑。遇有疑难问题,就请来熟知前朝典故的人,虚心求教,细心商榷,经常直到深夜。经过1年努力,完成十分之六七的传记,缮写7卷本纪,撰列传15卷,呈进宫内。关于南明诸王及其史实,是《明史》编纂过程中非常敏感的问题。一些人出于种种顾虑,主张以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明朝覆灭为下限,南明诸位皇帝不必写入。徐元文认为应该写入。他上疏说: “南明福、唐、桂三王的事迹,不能不写,请准许援引《宋史》对益、卫二王和《辽史》对耶律大石的处理为例子,本纪到崇祯皇帝为终止,三王依照附传之例。至于明末各大臣尽忠其主的,考证史实,都应该如实记录下来。”康熙皇帝亲自询问《明史》编纂事宜,徐元文逐条明确回答,康熙皇帝非常满意,批准有关南明问题的处理意见。不久,朝廷决定开馆纂修《大清一统志》,康熙皇帝指示说:“此事必须由徐家兄弟负责组织编修。”于是,任命徐元文为副总裁。二十七年(1688)七月,恢复徐元文原职。复职以后一个月,徐元文连续向康熙皇帝上奏四疏,主张: 禁止科道官员交结督抚大吏; 设置建言牌,轮流奏事; 即刻停止台湾的官贩; 地方知府缺员,应及时由吏部议决,挑选合适人才递补。并弹劾两淮御史陶式至等人。同年十二月,升任刑部尚书。他觉得: 人命关天,各直省案成奏上,有不正确的,平反也不容易。总督巡抚檄行所属,若查纠下来就说已经“妥招”。他认为招供一妥,即人命则不妥了,而各司官员秉公办事勇于负责的很少。他深感在刑部办理事务不容易。10天以后,改任户部尚书。
户部是天下最有油水的场所,历来弊端很多。徐元文到任后,力图刷新办事方法,与尚书鄂尔多等相约澄清部内弊端。主要措施是: 更换各司官吏,严格规章制度,规定各衙门的钱粮要及时核算按时支放,罢去各衙门役满书吏,规定各司事多由满汉官员共同商定。当他发现福建布政司侵吞库银,立即上疏严加盘查。徐元文精明果断,辞复明辨,户部官员十分畏惧,风气焕然一新。

六、涉嫌解职终老故乡


康熙二十八年(1689)五月,徐元文出任文华殿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九月,副都御史许三礼。上疏弹劾徐元文的哥哥徐乾学被解除尚书职务后,不是立即回归养老,而是伙同亲家招摇撞骗,贪财纳贿。徐元文入内阁任职后,曾有收贺礼白银5000两之事,导致有“去了徐秦桧,来了徐严嵩”的传谣。徐元文上疏申辩,说许三礼所弹各种事项,全属无根之词,横肆污蔑,这是他忌妒我们三兄弟的才能与职位,才散布流言,想以此置我们于身败名裂之地。同时请求辞职,以表明心迹。
第二年四月,康熙皇帝下诏编修《三朝国史》,以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徐元文等为总裁官。五月,两江总督傅拉塔上疏弹劾徐元文、徐乾学兄弟及其子侄家人以官为生财之路,公然受贿,扰害地方百姓。傅拉塔弹劾徐元文的奏疏共有12条; 第一,康熙二十八年,徐元文升任大学士,某省巡抚洪之杰为了巴结他,送给徐元文金字大匾一块,上面刻有“瑞协金瓯,泰开王烛”8个大字,还送上贺礼白银1万两。徐元文的儿子徐树本代父收下。第二,原任松江知府赵宁为在朝中找个靠山,特投拜在徐元文门下为徒,并送去白银1000两。徐元文的侄子徐树屏等代为收下。第三,苏州、松江、常州三府购买一批青蓝布,却多支取报销14000两白银,这些钱被洪之杰、赵宁和徐树本瓜分。第四,康熙二十八年,洪之杰经吏部讨论予以革职,康熙皇帝格外施恩,批示将其降职留任,徐元文等却将圣上的大恩归结为他们出力的结果,徐树本收取洪之杰白银2万两的谢礼。第五,徐元文家乡的居民钦涞、钦鼎丞二人因事诉讼,徐元文的侄子徐树敏借机敲诈钦鼎丞1000两白银,由徐家佣人查点收齐。第六,徐元文的儿子徐树声向苏州承天寺敲诈勒索白银1000两,并驱逐寺内众僧,单单留下个别恶僧。第七,徐树本唆使王缉植的母亲控告监生李端匏久不葬亲,敲诈白银400两。第八,徐树屏庇护徐长民,将生员黄中坚的手指殴打折断,并讹诈白银4000两。第九,徐树声等将银钱粮食,于六月份放出去,再于同年十月收回来,利息最低为每两5~ 6钱,对借贷者重利盘剥。贫苦的平民到时不能偿还,徐家就派家人催逼打骂。第十,徐乾学、徐元文将其子侄的田地填入别人名下,以拖欠应交纳的钱粮。第十一,徐乾学致仕回籍养老后,违背朝廷惯例,擅自建造长生祠堂。第十二,徐元文的子侄以及家人往来于苏州,经常轮流更换马吊纸牌,并从中做手脚,借口娱乐,实为赌钱,勒索昆山的知县和船夫,并承揽当地大大小小的衙门案件。徐元文家乡的百姓也纷纷上呈状纸,控告徐乾学及其子侄横行乡里、霸占田地房舍、草菅人命等罪行,也牵连到徐元文。朝廷经过调查认为:人们所揭露的徐家各条罪行属实,虽然多是徐元文的儿子徐树本和侄子徐树屏等及家人所为,徐元文也难辞其咎,应当负一定的责任。七月,康熙皇帝命令: “所奏各款均予从宽处理,赦免对徐元文案件的调查讯问。”并命令徐元文回到家乡养老,不再从事任何政治事务。
徐元文身体一向比较好,自从在史局留任以来,他夜以继日,呕心沥血,纂写修订史书,惟恐有不妥当的地方,因劳累过度时常咳嗽哮喘。后来,担任翰林院掌院学士,充任《政治训典》、《平定三逆方略》、《大清一统志》以及《三朝国史》总裁官,并负责监修《明史》。每天都是晨入阁,午入院,未四鼓即上朝,工作繁重,成绩突出。返回老家的时候,乘船经过临清(今属山东)榷关,关吏喝令停船搜查。即使徐元文夫人的衣物连同炊事用具之类也仔细查看,结果只查出图书数千卷和300两馔金。徐元文性格刚直,从不趋避祸福利害,这次遇到关吏侮辱,愤愤不平,吐血不止。回家以后,他感慨人情万端,世态炎凉,仰天长叹,接连吐血数斗。在家乡仅住了1年,于康熙三十年(1691)七月二十七日去世,终年58岁。
徐元文一生好学,积藏图书近万卷。业余时间专心读书,钻研学问,谢绝客访,还经常亲手校正书籍中讹误的地方,并以此为人生乐事。他对于书写尤其重视,即使便条或小札,也从来没有一个字随意涂抹或写得潦草。一生着述甚丰,现存诗、文、奏疏各若干卷,另有《含经堂集》1部,《明史稿》若干卷。康熙二十八年(1689)《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以后,徐元文撰写《俄罗斯疆界碑记》,刻成碑文,立于格尔必齐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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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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