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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肯堂(事迹简介_哪个朝代状元_历史评价)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29日 阅读:120 评论:0

陆肯堂是清代第18位状元,字邃升,一字澹成,江苏长洲(今江苏苏州)人,顺治七年(1650)生于封建地主知识分子家庭。其先人世居浙江湖州府归安(今浙江湖州),至祖父陆廷楫时迁往苏州府。陆廷楫在乡里声名昭着,品行学识受人称道。他仁慈谨厚,好行善赈济贫困,乡人颂其为有德之人;又嗜书笃学,学识博洽,对天文地理靡不精通。陆肯堂的父亲陆兖,个性豪放,为人敏捷有智略,被诰赠为吴县诸生。陆肯堂是家中独子,备受爱抚,自幼受到良好教育,天赋得到开发,加之苦读嗜学,每日诵读典籍数千言,培养了“耳目所接,一过不复忘”的记忆能力。这一切,为他顺利通过科举考试关隘奠立了基石。

在弱冠之年,陆肯堂补为博士弟子员,即有了秀才身份。康熙十六年(1677),被授以岁贡生,选送国子监读书。康熙二十年(1681),参加辛酉科江南乡试,进入前5名,成为经魁。3年后被授以颍上县学学官,未及到任,又参加康熙二十四年(1685)乙丑科会试。是科会试,始创榜前以前10本试卷进呈候钦定,进呈卷由试官贴黄笺,上书拟议的名次。康熙皇帝御批曰: 陆肯堂“首场格局醇正,二场工稳,三场议论好”。钦定陆肯堂为一甲第一名,殿试即得状元。榜眼为浙江海宁人陈元龙,探花为江南溧阳人黄梦麟。

状元及第,朝廷授翰林院修撰。此后,陆肯堂留京为官。康熙二十六年(1687),即充任丁卯科乡试江西正考官。他秉公办事,以才选人,“所得尽知名人士”,时人皆赞其公正严明。故返京城后,翰林院举荐他为日讲起居注官,为皇帝讲解汉文典籍,回答皇帝的咨询,记录皇帝的言行举止。由于尽心尽职,康熙三十年(1691)起连续升迁,先是擢为右春坊右中允,转为左中允,继之为侍讲,官至侍读。居京为官期间,陆肯堂在馆阁整理典籍,所撰着文字,颇受同僚推服。他撰着文章,专心尽力,倚马而就,滂沛闳阔,凌厉顿挫,文如泉涌,不可遏止。张伯行在《陆肯堂墓表》中予以高度赞美,并非美言死者。以张伯行处理康熙五十年(1711)辛卯科江南乡试案看,他绝非曲笔虚美之徒。丁卯江南乡试,正主考左必蕃、副主考赵晋,榜发解元刘捷,苏郡中式,者13人,外多中扬州盐商子弟,舆论喧哗,试子多认为是科考官受贿通关节。诸考生集于玄妙观,使人抬五路财神像入府学锁于明伦堂。又争作联语以讥嘲: “左丘明两眼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影射主考官和副考官。有人甚至以纸糊盖贡院之匾,改“贡院”二字为“卖院”。地方官噶礼亦有受贿通关节之嫌,但他竟将考生首领丁尔戬等拘押,欲以诬控谋反而治罪。朝廷命尚书张鹏翮会同督抚在扬州审案,鹏翮之子为安庆府知府,因袒护噶礼等人欲平息此案。适逢江苏巡抚张伯行抵任,决心弄清案情。审案时,赵晋的家人供词牵涉噶礼。张伯行弹劾噶礼欺君抗旨,牟私乱法,噶礼反以他事弹劾张伯行。皇帝诏令解除二人职务,仍由张鹏翮审案。张鹏翮竟上奏说张伯行所弹劾之事全是子虚乌有,应革职治罪,噶礼无罪。皇帝又诏令尚书穆和伦、张廷枢复审,意见同张鹏翮一致。康熙帝认为张伯行是天下第一清官,此案是非颠倒有疑,诏令九卿台谏矢公再议案情,审出实情。张伯行回江苏巡抚任上,噶礼被革职,作弊之人分别治罪。张伯行正直高洁的品行,表明他对陆肯堂的颂言是可信的。

陆肯堂不仅才学为人称颂,而且德行令人钦佩。孝顺父母,爱抚兄弟,赈济穷困,是封建社会的道德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至今为人称道。陆肯堂的品行堪称封建道德的典范。史载他“天性孝友,笃于仁义”。父早亡,尽心赡养祖父,抚养异母弟,爱护之情诚恳。对幼孤辅之成人,对待姊妹尤为循礼关照,凡出嫁必准备一份丰厚的嫁妆; 如婿贫穷,不能娶者,则扫馆迎之。宗室乡邻之人,生活匮乏,则时与馈遗周贷。对他的仁慈爱人行为,他自以为理所当然。时人认为,他的德望才学均不愧于状元之称。康熙皇帝褒嘉云: “陆肯堂学问甚优,人品亦好。”当陆肯堂因疾欲乞归乡里时,康熙皇帝关心地遣内阁学士哈山三宝偕医探视。备受皇恩礼遇,陆肯堂遂又留京供职。康熙三十五年(1696),卒于官。其着作有《三礼辨直》、《陆氏人物考》和《怀鸥舫诗存》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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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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