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中华历史

王夫之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阅读:115 评论:0

明末清初着名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学者。字而农,号姜斋,别号一壶道人、夕堂、椿杌外史等,学者称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父亲王朝聘和叔父王廷聘都是当地有名的学者。王夫之从小受严格的家教,7岁读完《十三经》,14岁中秀才,16岁学诗,致力于四声音韵之学。21岁时参加进步知识分子的组织“匡社”,24岁时考中举人,次年因农民起义而未能入京参加会试。张献忠起义军入衡阳时,他拒绝了张献忠大西政权的邀请。明亡后,清兵南下,他和同乡管嗣裘于衡山起兵抗清,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他幸免于难,逃亡到肇庆,受瞿式耜的推荐入南明桂王政府供职。后因触怒政府中要员而被迫辞官,颠沛流离于苗族山区,最后定居于湘水之西石船山,潜心着书,直至去世。期间降清将领吴三桂及清朝官吏曾多次请他出来做官,他都拒绝了。

王夫之一生,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都有研究,而在经学、史学、哲学、文学领域里造诣更深。在哲学上,他总结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批判了宋明理学“理在气先”的唯心主义谬论,认为“气者,理之依也”、“理在气中”;批判了程朱理学“离器言道”的唯心主义论调,强调“天下唯器而已矣”、“无其器则无其道”;反对程朱理学的“知先行后”论,也反对陆王的“知行合一”思想,强调“行”是知的基础。在理欲问题上,他反对宋儒的“去人欲,存天理”的天理、人欲对立的错误观点,认为天理和人欲是统一的,认为“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在社会观上,他反对君主专制,提出土地并非帝王的私人财产,应归耕者所有,豪强地主不能兼并土地。同时提出“道日新”观点,肯定历史的不断进步,社会的不断变革。王夫之着作很多,有110种,三百多卷。其中主要有《读通鉴论》、《宋论》、《张子正蒙注》、《周易外传》、《思问录》、《读四书大全说》、《黄书》、《噩梦》等。他还善写诗文,工于词曲,在诗论上有独到见解。他的着作在清代长期被列为禁书,至清末才开始刊行。王夫之继承和发展了前代思想,把旧唯物主义推向高潮。梁启超曾说:“五百年来学者,真通夫人之故者,船山一人而已。”王夫之在中国哲学史上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zhonghua/20221221188.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上一篇:王而农
下一篇:王介甫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