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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阅读:119 评论:0

战国时期着名的政治家,法家的代表人物。姓公孙,名鞅,时人因其出身卫国公族,称为卫鞅。后来因在秦国变法有功,被封于商(今陕西商县),称为商鞅或商君。他是魏国破落贵族的后裔,少时喜好刑名之学,曾做魏相公孙痤的家臣,颇受器重,但最终未被魏惠王重用。秦孝公元年(前361),孝公下令求贤,他应召入秦,依靠景监的引荐,进见孝公。他一献“帝王之道”,二献“霸道”,三献“强国之术”。孝公非常高兴,录用了他。秦孝公三年(前359),在孝公的支持下,排除重重阻力,进行了第一次变法。新法施行十年,收到了很大成效,秦国开始走向富强。孝公大悦,任他为左庶长。不久,又因功而升为大良造。秦孝公十四年(前348)又主持第二次变法,从经济、政治制度上加以改革,收到很大成效。两次变法达二十年之久。商鞅变法必然遭到奴隶主贵族的反对。他以“公平无私罚不讳强”(《战国策·秦策》)的精神,用暴力手段镇压。对教唆太子驷犯法的公子虔和公子贾,处以黥刑和劓刑;在渭水边处死反新法的七百多人;把一批对新法不满的贵族迁往边远地区。秦孝公二十四年(前338),孝公死,惠王(即太子驷)即位。他因变法而被反对者车裂。其重要政见经后人整理,成《商君书》29篇,《汉书·艺文志》有记载,今存24篇。

商鞅依据其师李悝的《法经》,进行了一系列破旧立新的改革,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废井田,开阡陌,废除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承认土地私有和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土地税由国家统一征收;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军功爵制;重农抑商,奖励耕织;推广县制和什伍连坐;统一度量衡,制造统一的标准度量衡器,发往全国各地;明法令,制定秦国法律,并申明“刑无等级”,公布于众;迁都咸阳,以适应向东发展需要;严禁私家请托,私通外国,焚烧诗书,禁止游说,禁止私斗等。商鞅变法在秦孝公的支持下,推行得比较彻底,封建制度在秦国得到了巩固。变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国家社会稳定,使军队战斗力加强。秦国成了“诸侯畏惧”的强国,为日后攻灭六国,一匡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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