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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史官制度的发展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阅读:301 评论:0

鉴往资政的修史制度

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注重历史反思的民族,中国官方自古以来就高度重视史书修撰。在历史传说的源头,中国就有史官设置。而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看,中国最迟在商朝就正式设立了史官,掌管记录时事,同时参与国家祭祀等事务。到西周时期,史官已经是相对固定和完备的官职了。

为了便于把大量的资料积累和保存下来,使连续不断的丰富史事得以记录,先秦时期往往实行史官终身且世袭的制度。先秦时期的史书编撰体例有编年体和国别体。孔子编撰的《春秋》是中国第一部正式的编年体史书,以年代为线索编排历史事件,史料源自鲁国及其他诸侯国官方的记载和史籍;国别体史书则有《国语》和《战国策》等,以国家为单位梳理历史事件。而后世官修史书中居主导地位的纪传体史书体例是西汉史官司马迁创立的,是以为人物立传记的方式记叙历史事件。

司马迁继承祖业,担任西汉武帝时期的史官——“太史令”,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纪传体史书,是以帝王活动为中心,从各个角度记述人类社会历史的体系,因此被统治者确定为正史的修撰体例。东汉班固、班昭兄妹等撰修的西汉历史《汉书》,开创了纪传体断代史先河,以上一个朝代为写史对象,总结历史经验更为直接,因而深受统治者欢迎,官修正史自两汉开始大都沿用纪传体断代史体例。

两汉的太史令记事职能逐渐向天文官发展,到东汉时史官职能由兰台令史、校书郎官等官员承担。班固即为兰台令史。修史地点,最初在相当于国家档案馆的兰台,后来转移到了相当于国家图书馆的东观。三国魏明帝最初设置了著作郎,负责记起居注和修撰国史,这是中国历史上由朝廷设置专掌国史修撰官的开始,至西晋形成著作官制度。著作官按照职责分工合作修撰国史,佐郎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正郎执笔撰写,秘书监负责统筹协调和监修职责。西晋开国皇帝武帝设置著作局作为修史的专门机构,以后的东晋、南北朝直至唐朝都按照前朝的办法设置了修史机构。

南北朝时期,北魏的官方修史机构著作局隶属秘书省统辖,著作郎的职能除领头参加国史撰述外,还负有监督检查修史质量的职责,这到后来发展形成了大臣领衔监修前代国史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两次召集朝士撰述国史,开国史监修的先河。北齐监修国史的大臣大都是才学名士,并且从中书侍郎魏收开始,各位监修大臣不再仅仅是挂名,而是均负有实责,至此大臣监修前代官方史书制度完全确立。

官修史书制度的确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确立主要的修史机构;二是宰相等高官监修制度的形成;三是史料来源规范化、制度化,官修史书内容体制化。

隋朝明令禁止私人修史,将修史活动置于官方的严格控制之下。从此,国史只准朝廷专修,朝廷修前代纪传体史书的体制得以巩固下来。

隋朝在重新统一中国、创制兴邦方面成就辉煌,但仅仅37年就灭亡了。后起的唐朝一开始就非常重视对隋亡教训的总结。武德五年(622年),唐高祖李渊接受大臣令狐德棻的建议,购募天下书籍,修前代历史。唐太宗李世民更加重视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和运用,将史学与治国之术更加紧密地结合了起来,赋予了官修史书制度更大的统治意义,进一步壮大了封建王朝官方修撰前朝史的传统。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年),为加强组织领导,唐朝在作为决策机构的中书省内专设秘书内省修前代史,至唐高宗时相继修成了《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六部前代史,加上这一时期的历史学家李延寿私人编修而获得政府批准成为正史的《南史》和《北史》,共有8部史书载入中国“二十四史”,达到古代官修正史的高峰时期。这不仅使纪传体断代史的独尊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而且使“正史”的修撰走向官府化、制度化,并把中国古代史学的统治过程记录和经验鉴戒功用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

唐高宗以后,修史的重心转移到当代史修撰上来。唐朝国史修撰主要由史馆负责。史馆设置由来已久,贞观三年(629年),太宗设唐朝史馆,秘书省著作局只是负责修撰碑志、祝文、祭文。唐太宗为了编修当代国史而设史馆,后来官修前代历史的任务也并入史馆,这是魏晋以来官方修史机构更加完善的标志性事件,从此以后,史馆作为官方的主要修史机构,历经宋、辽、金、元、明、清等朝,虽稍有变化,但基本延续了唐朝制度。

另一项重要的修史制度——宰相监修制度在唐朝形成。贞观四年(630年),房玄龄任宰相,随即监修国史,成为宰相监修国史的范例。唐初大规模的修撰前代史,多由宰相或其他重臣一人或数人兼领监修国史之职。到唐玄宗时期,形成了史馆设宰相一人监修国史的定制。这样的制度最直接的意义是,国史修撰要贯彻体现皇帝的意志。由皇帝颁诏、宰相监修、著名史家集体修撰国史和前朝正史,固定成为常规制度,为后世各朝各代沿袭,形成了“国灭史不灭”的传统。宋、辽、金三朝,均设国史院专司修史。其中宋朝还保留了史馆,连同国史院,再加实录院、日历所、起居院、会要所、玉牒所、圣政所、时政记房等,有多种机构修史。清朝修史除国史馆之外,另有实录馆,也留有唐制的痕迹。只是元、明两朝均将修史职能附设于翰林院,而无专门修史机构,但此两朝也照例设置了大臣监修。

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史书编纂一般有两条途径,一个是官修,一个是私撰,主流一直是官修。从科学的视角来看,官修史书有利有弊。唐朝历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一书中指出,史馆修史多秉承监修意志,史官责任不专,修史效率低下。但是,官修正史的功绩同样不可忽视。千年以来,官修正史从国家体制层面上保证充分保留了历史资料,使得历史面貌基本能及时还原。更重要的是,史馆修史有很强的政治意义:一是通过修史借鉴前朝经验;二是证明新王朝的合法地位;三是笼络士人、点缀升平;四是垄断修史、控制褒贬大权;五是修饰完善了天朝大国的形象;六是提高了传统的地位,形成了对当位执政者的约束,利于政治趋向清明。

在中国古代官修历史上,谈到代表人物和经典之作,必称“两司马”。第一个“司马”,就是被称为“千秋太史公”的司马迁,他著成《史记》,首创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树立了中国历史学上的不朽丰碑。另一个“司马”,就是宋朝名臣司马光,他用了19年时间从事主编通史的工作,记载了16个朝代1362年的历史。宋神宗称赞说,司马光这部史书用历史的得失供当朝借鉴,有助于加强统治,赐书名为《资治通鉴》。

官修史制度对中国古代官员队伍的培养和塑造具有独特作用,他们不仅从历史教科书中获得了统治经验,而且在具体的政治规范下树起了高度历史感,识大局、明大理、知大势,他们追念前贤、谨慎从事、不敢懈怠,他们品学兼修、砥砺前行、重视名誉与节操、磨炼修养和品行。

元朝灭南宋,南宋宰相文天祥和皇帝都被俘,后来皇帝投降了,文天祥仍坚决不投降。忽必烈向他许诺了同样的宰相官位,但文天祥凛然拒绝,忠贞不二,慨然献身,留下了著名诗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汗青,就是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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