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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是怎样发展演变的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阅读:163 评论:0

育才应科的教育制度

古代中国是世界公认的教化之国,传说有历史开始,就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教育体系。天子教化、学在官府的官办太学,圣经贤传、储才应科的民间私塾,还有学问家为传播自己的思想和知识体系而办的书院等等,这样全民开放的教育体系,为民众子弟提供了不同级别的教育机会。而那些经过授业能够成才者,可以通过考试选拔入朝为官、光宗耀祖,这就形成了良性的社会流动,保证了新生力量能够不断对国家治理实现自我革新。

从历史记载看,中国自古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学校教育官办历史源远流长,从夏朝开始就有。西周王朝为了加强对王公贵族子弟的培养,建立了国学、乡学两级学府正规化教育制度。

中国古代早期的官办学校,既是育人之地,又是储才之所,故老师多是德才兼备的长者,传播的知识多为伦理文化,实际上为德育,教育内容有“三德”“六艺”和陶冶情操的音乐、书法等。由于文化资源的奇缺和专属,自然形成了“学在官府”的局面。

在诸侯割据、群雄纷争的春秋战国时期,各方诸侯为壮大自身力量,纷纷储备治国安邦人才,谁拥有这样的人才与正确的治国方略,谁就能成为威震四方的霸主从而成就霸业,于是“养士”之风盛行。士指的是有学问、有谋略的读书人。齐国君主齐桓公在国都临淄西门外创建了稷下学宫,既是为了议政论政,也是为了储备人才,这就是最早的官办高等学府,直到秦嬴政统一中国后才消失。

从秦朝到西汉建立,数个世纪的战乱结束了,政论家贾谊多次上书汉高祖刘邦,建议吸取历史教训,严格实行文教之治。到汉武帝时期,西汉走向鼎盛。为进一步加强统治,汉武帝采取了系统的治理举措。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经董仲舒建议,汉武帝创立太学,传授儒家经典,以博士为师造就人才,成绩优异者被荐举为朝中官员,从此形成了意识形态、文化教育和官员队伍建设相统一的统治制度。从正式设立太学到西汉末年,太学弟子逐年增长至逾万人,到东汉末年达到3万多人,成为中央或地方行政官员的重要储备库。

三国时期,东吴景帝永安元年(258年)设立了国子监,并设立了五经博士的职位,招收官吏和将领子孙就学,由此创办了贵族子弟学校。西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年)设立了国子学,五品官以上的贵族子弟可入学,与太学并立为研习儒家经典的学校,至隋朝形成定制。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设立国子监,统领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等各官学,与当时倡导实行的科举制相向而行,使得读书、应考、做官三者联系起来,但同时也逐渐滋生了重视科举考试而不重视学校教育的趋势。

宋朝政治家王安石批评当时的学校教育使得读书人完全是为了应付科考而沉湎文章词句,耗尽了士子的精力。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着手变法革新。他首先去除科考内容中的繁杂部分,使科考内容趋于简明,聚焦到经义和策论,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紧密联系起来。其次,对直接为朝廷培养、储备官员的太学进行改革,先后推出太学新制和《太学令》140条,使得太学的科考功能更加有章可循。太学可以直接向国家输送官员,等于成为通过科考做官的孵化器,大大提高了太学的社会地位和作用。至明清时期,学校教育完全融入了科举考试制度范围之内。

元朝大德十年(1306年),北京国子监成立。这是元、明、清三代国家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元朝国子监只设有国子学,招收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孙,以及三品以上朝官推荐的平民子弟求学。元朝恢复科举考试后,每三年举行一次。元朝没有制科考试,但有童子科,考中童子科的少年可被保送到国子学继续学习。国子学继承了宋朝太学分斋教学的办法,共分六斋,每斋名额数量不等。每季之末举行考试,成绩合格又未触犯学规者,准予依次“升斋”,坐斋3年以上便可充贡举(不过只有40个名额),与举人有同等资格。元朝选士制度,一方面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另一方面也通过学校贡举选拔,学校的升斋积分之法也汇入了科举考试制度的体系之中。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在南京设国子学。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为国子监,国子监内设太学。永乐元年(1403年),明成祖又在北京设国子监,形成南北双国子监,同时被称为太学。明朝国子监的教职设有祭酒、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等,由当时学问和品行都突出的人担任,学生称为“监生”或“太学生”。学生的来源大致有贡监、举监、荫监和例监几类。贡监是由地方府、州、县按计划每年选送到国子监的学生;举监是会试中考试不成功的举人直接入监的读书人;荫监是以承袭先辈相应的爵位而入监的国子监学生;例监是因捐献财物入监的读书人。按出身看,国子监学生又有民生和官生之分。民生是出身庶民的学生,而官生则是官员的子弟。因为生源庞杂,明朝国子监学生规模很大,永乐年间国子监盛极一时,学生总数近万人。后来由于出现了学生懒惰、教师失职以及用钱买国子监入学资格的“例监”现象,与明初太学相比,国子监的办学质量打了不小的折扣。

明朝学校教育制度与科举制度紧密相连,朝廷明文规定,只有官办学校的学生才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中央设国子监,为全国最高学府。国子监的学生称为“监生”,由各地官学选送。各府、州、县都设有官办学校,学生有固定数额,称为“生员”。生员可以经过选拔考试被推荐为监生,也可以参加每三年一次的乡试,考取即为“举人”。举人可参加三年一次的全国统考——会试,会试合格后再经殿试合格,即为进士。进士可以直接任正七品知县。

为了培养可用的“文武之才”,历代都规定“五经”或“四书”作为国子监的主要教材。朝廷对国子监的管理都很严格,颁行了各种管理制度,包括考试升降制度、历练政事制度和放假制度等。监生可以在监内寄宿,还有灯火和膳食供应,并且享有免除徭役的权利。

清朝定都北京后,承袭了原明朝国子监的校舍和基本制度。清朝国子监的学生来源主要是贡生,即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质优异者,别称“明经”。进入国子监的学生待遇十分优厚,可以直接以监生的身份做官,也可以继续参加乡试、会试赢取功名。

为了保证办学质量,清朝国子监制定了严格的学业考核制度,考试优秀者可得到赏银。平时考勤制度也很严格,学生时常面临劝退、除名的处分。国子监对学生的培养,一方面是常规的课堂教学,另一方面又有丰富的课余实践。日常教学中规中矩,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基础素质。而课余实践则可圈可点,一是参政议政,学生能够向朝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临时差遣,学生会被安排参加清查户籍、丈量土地、征收赋役等一系列官样活动;三是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赈济灾民、筑路修桥、兴学助教等等。如此,既能提高学生的参政水平,又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从而为清朝政坛储备了大量施政人才。1898年,清朝戊戌变法,成立京师大学堂,国子监的职能地位从根本上被动摇。1905年,清朝成立学部、废除科举,国子监变成了国家文庙。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国子监从此变成了历史文物。

中国古代教育制度中除了官办太学,还有一种就是民间私塾。早在西周时期,“塾”是与官学相对应的一种办学形式。当时学在官府、官师合一。年老告归的官员发挥余热,作为“塾”的主持人,负责在地方推行教化,对未开蒙的孩童进行道德品质、生活习惯和基本社会技艺等方面的培养,颇有政教合一的特色。

后来西周日趋衰落,礼崩乐坏,“学在官府”的情况有所改变,有学问的人下沉,卿大夫争相养士,“士”阶层形成。读书人竞相传播自己的学说,争取社会支持,于是大量私学应运而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儒、墨、道、法四家。孔丘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他从30岁左右起开始办学,传授自己的主张,举办了当时最具规模的私学活动,成为古代教育家的典型,被尊称为“孔子”,他的言论被记录下来,形成了《论语》这部儒家经典。《论语》明确表达了孔子的教育思想:其一,教育是立国治国的核心要素之一;其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君子;其三,道德教育是教育内容的重点;其四,应最大程度扩大教育对象。

到秦朝建立,私学的繁荣告一段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受法家思想指导,以国家政策法令为教育内容,以熟悉法令的官吏为老师,严禁私学,人们要学习文字,只能向政府官吏学习。这种情况到西汉时发生了转折。汉武帝创立博士弟子员入仕制度,读书人可以经举荐做官,学校教育的需求日益迫切。但由于官学招收人数有限,且入学条件苛刻,所以很多人希望通过私学解决入仕资格问题,于是私塾发展迎来了天赐良机。

汉朝的私学由三个接续上升的阶段组成:先是识字习书的蒙学阶段,称为“小学”,主要学习《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和书法等内容。学完字书后,就可以应试作小官。如果不想过早步入政界,学童也可以继续深造,进一步学习《论语》和《孝经》,接受道德教育。之后既可以入仕为吏,也可以继续入太学深造,或投奔私家经师,专攻一经或数经。

汉朝私学中的学生,有“及门弟子”和“著录弟子”两类。“及门弟子”由名儒、学者亲自教授,或通过高业弟子转相传授。“著录弟子”只需把自己的名字录在名儒、学者名下即可,不必亲来受业。一般名儒的著录弟子多达万人,“拜门”之风由此而兴。在私学中,教学内容比官办学校丰富,内容不限于儒学经典,而且师生之间既有规矩又比较融洽,形成了官学所没有的“师徒如父子”的亲密关系。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政局变换频繁,官学教育时兴时废、若有若无,而私学的发展却十分兴盛。儒学在这一时期失去独尊和主导地位,私学在教育内容、教育形式等方面出现了多元化的格局,专科教育逐步兴起,以前不为人们重视的文学、书法、医学等学问在私学中都得到了长足发展。教育内容的丰富多彩、教学形式的灵活多样、教学方法的生动实用,使私学的发展走向了一个更为繁荣的阶段,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学术文化和教育的重心,承担起了传承中华文化和普及教育的重任。

隋唐时期,私学很受重视,政府明文提倡鼓励私人办学。私学很发达,社会上每一种专门学术都有私学传授。一些学者官员居官理事和招徒讲学并举,还有一些大师隐士以招收生徒讲授学问为业。

在唐朝,经过私学培养,许多人成为名流学者、社会贤达,这些人又开办私学、招收学生,进一步促进了私学的发展。这个时期,除了世俗性的私学外,还有专门从事佛教、道教等宗教教育的私学。隋唐以后,私学的名称更加繁多,有家塾、经馆、义学、私塾、村塾等,形成民间重教育、崇教化的风尚。

自五代时期一直到北宋初期,战争不断,国家无力振兴官学。在这种背景下,一些文人学者选择名山圣地,招收门徒,进行讲习活动。私人办学的书院得以迅速发展,并对官学产生了重要影响。庆历新政之后,学院办学盛极一时。南宋时期,书院发展日渐昌盛,书院成为中国私学教育体系中最典型的教育机构,当时有河南商丘的应天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河南登封太室山的嵩阳书院等四大书院,以此标志确立了中国私学教育体系化。到元朝,统治阶级根据自身的需要,在鼓励创办书院的同时,开始采取措施,将官方统治渗透到书院管理中。

明朝初期,政府重视官学,提倡科举,书院可有可无,呈萎缩状态。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后因科举腐朽、教育空疏,官学逐渐变成了科举的附庸。这时,一些理学家为救治时弊,建立书院、讲学布道,使书院数量大增而兴盛。但是,明朝的书院和科举关系更加密切,官学化的程度比元朝更甚。到了清朝,书院的主体部分是考课式书院,同样与科举制度密切相关,而且除了教育职能之外,书院同时还是学术文化原创、传衍的基地。清朝初年各位儒学大师的出现、程朱理学的兴盛、乾嘉学派的构建等,无不与书院密切相关。书院的社会影响更加重要,著名的书院,往往既是学术派别的活动中心,又是地方文化教育的重镇,这是一般私塾起不到的社会作用。

从最基础的教学内容看,私塾的启蒙教育特色最重。宋朝的启蒙教育主要以《蒙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及《论语》《孝经》等儒家经典为教材,教学生识字、吟诗作对和书法等,为参加科举考试做准备。明清时期,私塾广泛设立于民间,成为启蒙教育的主要机构之一。虽然私塾在儿童启蒙、文化普及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但是它也主要服务于应试教育,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选择,到教学效果的检查,以及教师的选择等一切教育活动,都围绕科举考试展开。特别是教学内容的安排方面,其教材包含着种种宣扬从小要勤奋学习,以获取功名富贵的诗文,价值观意义明显。因此,私塾在培养人才方面有先天不足。即使到了近代,民间私塾依然未能与时俱进,其与近现代教育有着明显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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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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