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中华历史

陈胜吴广起义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阅读:183 评论:0

陈胜吴广起义

CHEN SHENG WU GUANG QI YI

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原后,他便不顾百姓死活,大兴土木,修建阿(ē)房宫、长城,搜刮民脂民膏,四处征兵,百姓苦不堪言。到了秦二世统治时,比秦始皇还苛刻残暴,而且不停地征发民众服徭役,耗费了不知多少人力财力,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又征了九百民工去渔阳防守。这九百个人中,陈胜、吴广因为身高力大、办事能力强被选为屯长,管理其他人。陈胜又叫陈涉,是阳城人。吴广又叫吴叔,是阳夏人。陈胜年轻的时候,是个有志气的人,给地主家做长工,受尽了欺辱。有一次,陈胜和伙伴们在低头休息,就对伙伴们说:“咱们将来谁要是富贵了,可别忘了今天的穷朋友啊!”

伙伴们听他这么说,都禁不住笑着说:

“你给人家做长工,怎么能富贵呢!”

“唉,躲在屋檐下的燕雀怎么会懂得大雁的远大志向呢?”陈胜叹了一口气说。

陈胜和吴广本来不认识,自从当了民工,被选为屯长后,经常在一起,他们俩感同身受,很快就成了朋友。陈胜、吴广和其他民工由两名身佩利剑、恶狠狠的军官押送,没日没夜拼命地往渔阳的方向赶路,生怕误了规定的日期。

那时正是夏季,雨水比较多。当他们走到大泽乡时,正好遇上了大雨,大雨一连下了几天,没有办法赶路,他们只好扎了营,停留下来,准备天一放晴再上路。

当时秦朝的法令很严酷,被征用的民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否则就要被处死。陈胜、吴广计算了一下,无论如何也不能按期到达渔阳,已经犯了杀头之罪,于是,陈胜和吴广商量:“现在咱们因为大雨已经耽误行期了,怎么办呢?”

吴广想了一会儿说:“要不然咱们逃跑吧。”

“逃跑如果被抓回来,一定会死不逃跑也要被杀头;咱们不如举旗造反,夺不了天下,顶多就是死。与其等死,不如为争夺天下而死!男子汉大丈夫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

“可是,仅凭咱们两个人怎么造反呀?”

“天下的老百姓已经被秦朝的残酷统治折磨够了。

这个胡亥是秦始皇的小儿子,本不该由他当皇帝,而是他的哥哥公子扶苏当。因为扶苏顶撞了秦始皇,所以被派到蒙恬那里去带兵守长城。还有大将项燕,他是楚国人,曾经立下了汗马功劳,又很爱护士兵。有人说他已经死了,有人说他在楚国灭亡的时候逃走了,楚国人都很怀念他。现在咱们要是假借公子扶苏和楚将项燕的名义,揭竿而起,反对残暴的秦二世,肯定会有许多人起来响应的。”

吴广认为陈胜说得很有道理,两个人商量了一阵子。为了让大伙儿相信他们,他们决定利用当时人大多迷信鬼神的思想,想一些装神弄鬼的办法来取得群众对他们的信任。

他们暗暗用朱砂在一块白绸上写了“陈胜王”三个字,把它塞在一条鱼的肚子里,把鱼放在渔贩子那里。伙夫上街买鱼回来,剖开了鱼,发现了这块绸子上面的字,十分惊奇。大伙儿一下子就传开了,都认为陈胜是个真命天子,这是老天爷的旨意。

到了晩上,吴广又悄悄溜到附近的荒庙中去,燃起篝火,并学着狐狸的声音叫道:“大楚兴,陈胜王。大伙儿又害怕,又奇怪。

第二天清晨,大伙儿看到陈胜,都在背后指指点点地议论着这些奇怪的事;再看陈胜的相貌,真是不凡呀。于是,大伙就更加相信陈胜是真命天子了。

取得大伙的信任后,陈胜、吴广又定好了杀死两个军官的计策。一天,他们趁着两个军官喝醉了酒就跑去要求他们放民工们回家。两个军官一听大怒,拔剑就要杀他们,吴广夺过剑来顺手杀了一个军官。陈胜也冲上去,把另一个军官杀了。

杀了两个军官后,陈胜、吴广把大伙召集了起来说:

“兄弟们!这几天持续下大雨,咱们的行期已经被耽误了,是不能如期赶到渔阳了。按照法律,咱们是要被杀头的。就算咱们有幸逃过一死,可是防守边疆的人,到头来十有八九都是要死的。男子汉大丈夫不能白白去送死,死也要死得有个名堂。那些骑在咱们脖子上的王侯将相,难道生来就尊贵吗!”

“对呀,我们听您的!”

见大伙儿积极响应,陈胜、吴广决定马上起义。他们派一部分人上山砍伐树木、竹竿,以此为武器;又派一部分人筑起祭坛,坛上竖立一面大旗,上面写着“大楚”二字。旗前摆着那两个军官的头颅,作为祭神的贡品。在祭坛前,大家袒露右臂,发誓要同心协力,推翻秦朝。众人推举陈胜、吴广为首领。九百人一下子就把大泽乡占领了。附近受苦的老百姓扛着锄头、铁耙、扁担,纷纷赶来加入起义军,起义军一下就壮大了好多倍。

陈胜、吴广带着起义军从大泽乡出发,攻下了嶄县及周边各县,攻占陈县后,陈胜召集陈县父老商量。大家说:“您替天下百姓报仇,征伐暴秦。这样大的功劳,应该称王。”

于是陈胜被拥戴为王,国号“张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农民建立起来的政权。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zhonghua/2022111195.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上一篇:孛罗帖木儿作乱
下一篇:成吉思汗之死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