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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谋略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6日 阅读:179 评论:0

1936年12月12日,张学良、杨虎城在西安多次劝说蒋介石停止内战、联共抗日,都遭到拒绝,遂用武力扣留了蒋介石,发动了西安事变。张、杨向全国发出通电,提出改组南京政府、停止内战、共同抗日、释放一切政治犯、实行民主政治等八项主张。中共中央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在弄清了情况并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事变发展前途有两个可能:一是南京和西安敌对,扩大内战,这是日本和亲日派欢迎的;一是争取和平解决,从而结束内战、一致抗日创造条件,这是全国人民和一切主张抗日的人士所欢迎的。为了民族的利益,中共中央确定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中共中央派遣周恩来于12月17日到达西安,对张、杨发动西安事变的用意和主张,给予充分肯定;周恩来和张、杨一起,同蒋介石的代表宋子文、宋美龄进行谈判,在蒋介石接受停止内战、联共抗日的条件下,恢复其自由。中共中央主张南京和西安间,在团结抗日基础上和平解决,不诉诸武力,双方军事力量以潼关为界,互不进犯对方;建议召开和平会议,由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共商团结抗日的大计。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团结抗日的诚意,推动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成为由国内革命战争走向民族解放战争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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