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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海峡两岸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谋略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阅读:164 评论:0

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提出了关于台湾与祖国大陆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大陆上的各族人民,正在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奋斗,殷切期望台湾早日与祖国大陆统一,共同发展祖国的建设事业。而台湾各界人士,也怀有思乡之情,热烈盼望统一。1979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得到全中国各族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热烈拥护和积极响应。台湾海峡出现了和缓气氛。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32周年国庆前夕和辛亥革命70周年纪念日即将来临之际,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提出了台湾与祖国大陆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内容如下:(1)建议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举行对等谈判,实现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2)建议双方共同为海峡两岸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3)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涉台湾地方事务。(4)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5)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6)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7)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8)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9)统一祖国,人人有责。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是。祖国完成统一大业,代表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远东和世界和平,中国共产党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必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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