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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出口加工区》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阅读:196 评论:0

60年代以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始把一些劳动密集的工业部门转移到劳动力充裕、工资水平低下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1964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达成的协议规定,由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实施普遍的特惠关税制度。同时,50年代之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价格的剪刀差不断扩大,这使以出口初级产品(农产品为多)为主的台湾,贸易逆差不断扩大,从1952年到1965年,逆差额高达10.83亿美元;同时,1965年美国停止对台经济援助,使台湾经济更加困难。再加当时台湾失业问题也十分严重。为了克服经济困难,台湾当局决定,利用当时有利的国际环境,设立出口加工区。

1965年1月,台湾当局公布了《出口加工区管理条例》,同年3月,开始设立了高雄出口加工区。高雄出口加工区设立后很快取得成效。1969年1月,台湾当局委托高雄出口加工区管理处筹备设立土地面积约30公顷的第二个出口加工区——楠梓出口加工区。1969年8月,台湾当局又决定委托高雄出口加工区管理处,把原设在台湾中部地区丰源的潭子工业区改建为台中出口加工区,重点发展生产技术水平较高的精密仪器装配工业。

为了吸引外资到出口加工区投资设厂,台湾当局采取了如下措施:

第一,选择适宜地点设立出口加工区。台湾当局在选择出口加工区的地点时,主要考虑了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交通运输条件。出口加工区均设在对外运输方便的地区。二是劳动力供应条件。台湾当局将三个出口加工区都设在城市附近,这使资方易于雇到大量有较高文化水平的工人,从而满足出口加工区生产质量较高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的需要。三是地理条件。台湾当局将三个出口加工区皆选在城市近郊,这既容易解决出口加工区建造厂房、住宅等基础设施的用地问题,又可以充分利用城市原有的社会基础设施。

第二,提供完备的社会基础设施。在出口加工区设立后,台湾当局便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他们组织平整土地,扩建码头,修建高速公路、电讯设备和电力、排水、供水系统。除了这些还规定,外商投资设厂所需的厂房及办公楼一般由出口加工区管理局负责兴建,但也可由外商自建;外商无论购买或自建厂房,均可获得房价或造价70%的贷款,分10年还清。另外,出口加工区所提供的社会基础设施的服务收费均低于其他国家或地区。

第三,实行“一点服务制”,提高办事效率。台湾当局在出口加工区设管理处,总揽海关、港务、外汇管理、警卫治安及出口加工区的一切权力和事务,实现了出口加工区行政管理机构一体化和行政管理工作一元化。

第四,给外商提供稳定的法律和政策保证。为了吸引外资、侨资,台湾当局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有关投资的法规和条例。先后颁布的有:《外侨投资条例》、《华侨投资条例》、《投资奖励条例》、《出口加工区管理条例》等。这些条例法规的颁布,使台湾省逐步建起了比较完善的外资投资体制。条例中明确规定:台湾当局保证投资外商汇出的利润和利息不受限制,资金转移可以在投资后两年以每年20%的比率进行;外资企业不收归当地所有,不受战争或其他变化的影响。

第五,提供税收等经济方面的优惠条件。一是进口自用的原料、零部件、机器设备一律免征进口税,产品出口也全部免征出口税;二是外资企业在经营的最初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商品税,5年后始征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18%;三是企业利润用于再投资,若再投资额低于当年所得额的25%,则免征所得税,并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优待;四是投资者的投资原本,可按原投资外币结汇汇出,投资所得利润及利息可以自由汇出;五是为外资企业提供出口贷款。

第六,提供廉价的劳动力。1965年台湾城市里已拥有庞大的产业后备军。教育事业的发展使劳动力的素质得到提高,而且劳动力价格比较低廉,从而为加工区的外资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廉价的劳动力。

第七,为了保护台湾省的利益,作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主要有:原则上产品必须全部出口;生产过程不危害加工区内的公共安全和卫生;产品不与台湾省内企业发生竞争等。

出口加工区的建立,极大地推动了台湾省的经济发展。自1965年设高雄出口加工区到1979年底,3个出口加工区共有厂商303家,总投资额28169万美元,加工区的出口连年增长,自1966年的27万美元增至1984年的20.3亿美元。1965—1981年3个出口加工区累计出口33.18亿美元,相当于同期台湾外贸顺差的五分之四以上。出口加工区的建立也扩大了就业,引进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带动了区外民族工业的发展。总之,出口加工区的设立,对台湾经济腾飞起了重要作用。亚洲不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加工区,正是在台湾出口加工区取得成效的推动下纷纷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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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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