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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士钊·律师生涯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阅读:189 评论:0

章士钊欧游归国后,1930年春,应张学良之聘,任东北大学文学院院长。这时,章士钊与吴弱男的裂缝已越来越大,为照顾三个儿子在外读书,吴弱男夫人在德国著名的大学城、风景如画的格廷根定居。“九·一八”事变后,章士钊离东北去上海,由杨度介绍结识了“海上闻人”杜月笙。杜当时在上海滩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章士钊被待为上宾,加上他本来就于法律、逻辑学养深厚,工于诉讼公文笔法,如老吏断狱,丝丝入扣,于是,他挂牌当起了律师。
1932年10月,陈独秀等十人在上海被国民党政府逮捕,这是陈独秀一生中第四次因从事政治活动而遭逮捕,随后押到南京,由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次年定于4月开庭审讯。此时陈独秀虽因托派关系,已被开除出党,但外人不一定清楚,国民党政府仍将其视为共产党首领。案情重大,无人敢去为他们辩护。有朋友找到章士钊,章思忖有顷,一拍桌子,答应了下来。
1933年4月20日,国民党政府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三次审讯陈独秀等人的案件。前此已在14、15日举行了两次庭审,第三次是公开辩论。
场内场外挤满了人,来的大部分是陈独秀的朋友、记者和社会各界关心此案的人士。
主审此案的审判长胡善偁、推事张秉慈、检察官朱隽等莅庭升座。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以陈独秀“为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中央执行常务委员首席,是一党之主脑”为由,历数了陈独秀的罪状,指控陈“一面藉口外交,竭力宣传共产主义,一面则对于国民党政府冷讥热讽,肆意攻击,综其要旨……推翻国民政府;由无产阶级专政”,认定陈等“组织以危害民国为目的之团体或集会,又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触犯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检察官读完了起诉书,旁听席立即嗡嗡议论声四起。因为《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是可以判死刑的。
接着,陈独秀进行抗辩。读他那篇《陈独秀自撰辩护状》。这篇文章洋洋数千言,文言白话并用。这是一篇既为自己辩护又攻击敌人的杰出的文件:自辩则义正辞严,攻敌则犀利有力。他回顾了自己的革命经历,概述了当时的中国情势,逐条批驳了蒋介石的“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最后,他大声宣布:“今者国民党政府因予始终尽粹革命之故,而加以逮捕,并令其检察官向法院控予以‘危害民国’及‘叛国’之罪,予不但绝对不能承认,而且政府之所控者,恰恰与予所思所行相反。若于强权之外,复假所谓法律以入人罪,诬予以‘叛国’及‘危害民国’,则予一分钟呼吸未停,亦必高声抗议!”
章士钊始终不动声色,听取庭辩。检察官的话句句隐藏杀机,章士钊洞若观火。他曾经宦海,又一贯关注时局与政治,明嘹此案极其微妙复杂的情形,陈独秀转向托派的本意,自认为是为了“挽救”共产党,“复兴”中国革命。而中共则早已批判他成为了帝国主义反动派反对共产党、破坏革命的工具;而国民党政府则可能今天要利用这个工具。三种力量,消长交合,机会和危险均在毫发之间。接案以来,他绞尽脑汁,惨淡经营,想把陈独秀描绘成国民党的功臣、三民主义的信徒、鼓吹议会政治的政客和反共的急先锋,以此来救老朋友一命。
待陈独秀讲完,章士钊一掠头发,站了起来,开始他那洋洋洒洒、旁若无人的辩护。
他的辩护起势就高屋建瓴,使听者之为动容,接着,他从法理上、从逻辑学上展开议论,用带湖南腔的普通话清晰地说:
“国家与主持国家之机关或人物既截然不同范畴,因而攻击机关或人物之言论,遂断为危及国家,于逻辑无取,即于法理不当。”
检察官哑然无辞以对。旁听席中大多为知识阶层,听到这样词义精严的辩驳,则都为之首肯。
章士钊继续展开雄辩。他说,陈独秀鼓吹的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不但不相冲突,“而且是一个好朋友”;指出陈曾与国民党“合作”,担任过国民党职务;在《汪陈宣言》中苦口劝阻“主张打倒国民党的人”,最后与中共分裂组织托派,等等。章士钊煞费苦心地说:
“清共而后,独秀虽无自更与国民党提携奋斗,而以己为干部派摈除之故,地位适与国民党最前线之敌人为敌,不期而化为缓冲之集团。即以共产党论,托洛斯基派多一人,即斯丹林派少一人,斯丹林派少一人,即江西红军少一人,如斯辗转,相辅为用,谓托洛斯基派与国民党取犄角之势以清共也,要无不可。即此以论功罪,其谓托洛斯基派有功于国民党也,且不暇给,罪胡为乎来哉?此义独秀必不自承,而法院裁决是案,倘不注意及此,证据、方法既有所未备,裁判意旨复不得谓之公平。要而言之,陈独秀之不能与国民党取同一态度,势为之也;其忠于主义,仍继续研究共产学说者,理为之也。”
最后,章士钊明确地说:

“基上论述,本案陈独秀、彭述之部分,检察官征引《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二条及第六条,所谓叛国、危害民国及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同之主义,湛然无据。应请审判长依据法文,谕知无罪,以保全读书种子,尊重言论自由,恬守法条之精神,省释无辜之系累。实为公德两便。”[1]

章士钊的辩护词达数千言,文通法理,激昂慷慨,举座为之震惊。连法官、检察官心中也暗暗佩服。
然而事出意外,章士钊话音刚落,陈独秀却拍案而起:“章律师之辩护,全系个人之意见,至本人之政治主张,应以本人文件为根本。”
至此,全场大哗,章士钊暗叫不好!一生交友遍天下,只有三个人不好交,其中之一就是眼前的陈独秀!这个书呆子全然不理会他搭救自己的苦衷,自己要拼命往死路上走,奈何,奈何!
这边,陈独秀简要地大声重申了自己何以要打倒国民政府。他说:
“分三点,简单说明之:(一)现在国民党政治是刺刀政治,人民即无发言权,即党员恐亦无发言权,不合民主政治原则。(二)中国人已穷至极点,军阀官僚只知集中金钱,存放于帝国主义银行,人民则困苦到无饭吃,此为高丽亡国时的现象。(三)全民国人主张抗日,政府则步步退步。十九路军在上海抵抗。政府不接济。至所谓长期抵抗,只是长期抵抗四个字,始终还是不抵抗。根据以上三点。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与无民权实质政府之义务。”
听众纷纷称赞:“革命家!”“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
章士钊则苦笑着摇头不止。
这场精彩的庭辩脍炙人口、轰动社会。国民党《中央日报》曾报导审判情况,标题是《隽语风生法院审理陈独秀》。最后国民党政府最高法院终审判决陈独秀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处有期徒刑八年。事实证明,章士钊是有见地的。庭审中,陈独秀努力表现出刚直不阿,维护自己独立的政治立场,并不能改变国民党政府要利用他的企图。倒是章大律师利用了这一企图,是这场官司最大的赢家。当时的《实报》有评论说:“陈卒赖其力(指章的辩护),得免于死,而判刑八年。”这种估价当然有待商榷,但章士钊的出庭斡旋,的确起了重要作用。他那荡气回肠的辩护词轰动一时,后来被上海沪东大学、苏州东吴大学选为法学系的教材。

[1] 陈木辛:《陈独秀印象》、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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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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