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政府从一开始就对救亡运动采取敌视态度,特别是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以后,不断对它施加压力,攻击救国会是“危害民国”、企图颠覆政府的“反动组织”。一个由蓝衣社分子组成的名叫上海特区最高会议的组织,在上海开了一个秘密会议,竟然作出三条决议:第一,要用暗杀的方法对救国会首脑处以死刑;第二,收买救国会内的动摇分子;第三,绝对禁止救国会的言论、集会行动。这些都表明了国民党反动派对救国会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决心。
1936年11月22日深夜,史良正在她的寓所里休息,突然一阵吵闹声将她从睡梦中惊醒。史良赶紧去开门,几个彪形大汉一拥而入,他们问了史良的姓名,不容分说,就将她逮捕了。史良知道自己没有犯什么罪,因此心地坦然,态度从容,毫不畏惧。当夜她被押解到卢家湾法国巡捕房,在那里看到了与她同时被捕的邹韬奋,两人相距只有十多步远。邹韬奋在《经历》中说:“我于十一月二十二日的深夜被押解到卢家湾法巡捕房。在巡捕房门口下了汽车以后,那个法国人和翻译在我左右拥着走上石阶。……刚走上台阶两三层,瞥见有两三个人也夹持着史女律师往前面走。她身上穿着西式的妇女旅行装,上身穿的好像男子西装的上身外衣,下面穿的好像水手穿的大裤脚管的裤子,外面罩一件女大衣,全身衣服都是黑色的。我看她态度很从容,偶然回过脸来,脸上还现着微笑。”[1] 与史良、邹韬奋同时被捕的还有沈钧儒、章乃器、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
在法庭上,史良坦率回答一切问题,承认自己是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的中央执行委员,承认在国事问题上主张全国团结,一致对外。审讯过后,七人便在23日夜间被保释出狱。当时,史良正在负责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的组织工作,为了其他同志的安全,她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设法保护组织。哪知在保释出狱后的当天,法院再度前来拘捕,史良巧妙地逃走了。在她逃走以后,国民党反动派到处画影图形,悬赏5万元通缉她。在这种情况下,史良仍然很乐观。为了嘲弄国民党反动派,她甚至在一张悬赏通缉她的招贴下面拍过一张照片。一个月以后,救国会组织工作料理完毕,史良便决定自动投案,到法庭上与国民党反动派作斗争。
史良到苏州投案,颇具戏剧性。因为她是一名因拒捕而被国民党悬赏通缉的在逃犯,如果在途中被抓获,那国民党当局就会通过他们的宣传机构肆意渲染,这对于救国会和自己都很不利。因此她向朋友借了一辆汽车,从上海赶往苏州。动身前还特意请沈兹九为她化了装。汽车一直开到江苏高等法院的门口,史良说出自己的名字,并说是来投案的,检查官大吃一惊。法院收留并侦讯后,将她羁押于女监。人们将这七位爱国人士同时被捕的事件称为“七君子”之狱,史良是七君子中惟一的女性。
在女牢中,史良和60多个女犯关押在一起,她们几乎全都是劳动人民。由于朝夕相处,彼此渐渐熟悉起来,而且彼此了解各人的案情。史良在狱中一方面积极为自己的“爱国有罪”进行辩护,以便在法庭上与敌人开展斗争,一方面还帮助那些女犯们分析研究案情,告诉她们辩护的方法。有两个女犯本来被判了死刑,在史良的帮助下改为无期徒刑。在这些女犯中,有些是不识字的,史良便做她们的义务教师,一些不识字的女犯在史良离开时已经大体能够看懂报纸了。
当时沈钧儒等6人关在一起,天天见面,有事大家商量决定,“六个人是一个人”,比较容易形成思想和行动上的统一。而史良独居一囚室,孤军奋战,也始终和六君子保持言论和行动上的一致,使国民党反动派无隙可乘,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沙千里曾说:“她在苏州羁押期间,坚持斗争,孤军奋战,很有气节,受到社会各界的特殊的赞扬。”[1]
1937年4月3日,江苏高等法院以所谓“以危害国民为目的而组织团体,并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的“罪名”,向“七君子”提起公诉,并内定以“危害民国罪”各判处五年徒刑。与此同时,国民党又暗中通过叶楚伧、杜月笙等出面,对“七君子”进行劝降迫降活动,声称只要他们写悔过书,进反省院,就释放他们。但“七君子”认为这是对他们的极大侮辱,表示宁愿坐穿牢底,甚至杀头,也决不投降。
6月11日下午,江苏高等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史良和她的辩护律师俞钟骆、俞承修、刘祖望,同沈钧儒等其他六名被告及其辩护律师一同出庭。史良不畏强暴的倔强个性和她充满自信与正义感的内心,使得她在法庭上面临审讯斗争,反而显得格外精神焕发,态度从容。
审讯开始后,史良作为第七被告最后一个受审,下面是部分审讯记录:
问:你在救国会担任什么工作?
答:妇救常委及全救常委。
问:全救大会宣言和纲领是什么意思?
答:团结抗日。
问:你赞成各党派联合救国吗?
答:凡是中国人,除汉奸卖国贼外,都应该联合一起抗日。
问:联合各党派是联合共产党吗?
答:救国会的意思任何党派都要联合,不管它是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好,不分党派,不分阶级,不分男女,分的只是抗日不抗日。
问:建立统一的抗敌政权是不是另组政府?
答:政府与政权是有分别的,政府是国家机构,政权是这个机构发挥的力量。譬如五权宪法的五权也就是政权,并不能说要五个政府! 我们主张的是扩大政权,始终未想到改组政府。
问:你反对宪法吗?
答:并不是反对宪法,不过是要把抗日放在第一。
问:你们主张联合各党各派,这不是共产党提出的口号吗?
答:救国会主张不分阶级,不分党派,不分男女,一致抗日救国,是由于全国大众的要求,不是跟着共产党喊的口号。
问:你们是组织人民阵线吗?
答:救国会从来没有讲过“人民阵线”这句话,并且中国也不需要人民阵线。
问:那么,救国阵线呢?
答:救国阵线就是人民大家一起来站在一条抗日救国的阵线上。……
问:你知道救国会是违法的吗?
答:不知道,我们觉得起诉书对被告援引的《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是绝对错误的。如果一个国民真的犯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在今日,也只有劝导才是道理。我们并没有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把我们所有的抗日行动和救国主张硬硬的拉到危害民国上面去,不知是何用意。
问:救国会登记了没有?
答:本来要登记的,因怕政府为难,所以没有登记。我们知道,如果政府准许我们立案,日本一定要和政府过不去。事实上,我们救国会代表曾不少次数正式和上海党政当局接洽;二中全会开会时用全救会的名义到南京去请愿,中央派中委马超俊正式接见我们,接受我们的主张。这一切证明救国会是合法的。[1]
这样,史良和他们唇枪舌剑,在这场斗争中,国民党当局完全失败了。这样的审讯一共进行了五次,国民党当局一无所获。
作为“七君子”中惟一的女性,史良的斗争意志和姿态显得格外醒目。现在还可以看到她当时留下来的一幅墨迹,那是她1937年6月在狱中为采访她的记者题写的“明志”之词,正文全文是:“除非把我幽禁到无人的荒岛,我才没办法宣传和抵抗侵略者的残暴,但是我还要设法训练着不害人的野兽,准备有一天替侵略者作最后的决斗,因为侵略者的残暴实在超过野兽百倍。”
由于“七君子”在狱中坚强不屈地斗争,加上全国人民的巨大声援,特别是宋庆龄等为了营救“七君子”,于6月底7月初倡导了救国入狱运动,宋庆龄严正指出,七人之罪,罪在爱国,若果如此,则我们也应入狱,因为我们也是爱国的。入狱运动在国际国内都产生了很大影响,给了国民党很大的压力。“七七”抗战爆发后,国内政治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江苏高等法院于7月30日裁决将七人交保释放。争取救国无罪的艰苦斗争,终于取得了胜利。
[1] 《韬奋文集》第3卷,第89页。
[1] 沙千里:《漫话救国会》。
[1] 《救国会》,第306—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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