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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钧儒·转向革命 坚持护法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阅读:101 评论:0

沈钧儒回到浙江,开始参与革命党人的活动。他参加了光复会的革命活动,特别在教育界中进行宣传鼓动和秘密联络工作。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浙江革命党立即筹划起义,在杭州设秘密机关,日夜会商举事以及建立新政府事宜,沈钧儒参与其中,与褚辅成、陈时夏等负责政治组织方面的设计准备工作,草拟浙江光复的通电、布告等。起义的前一天,沈亲赴抚院,要求增韫拆毁旗营城墙,将满人编入汉籍,宣告独立,以免惨杀,但为增韫拒绝。11月4日晚,起义枪声打响,一夜间杭州光复。第二天,建立浙江省军政府,浙江立宪派领袖、著名士绅汤寿潜由沪归杭就任浙江都督,通电全国,宣告独立。起义时,沈钧儒亲自到谘议局,降龙旗,升白旗。

浙江光复后,沈钧儒在省都督府任临时警察局局长,致力于稳定社会秩序。汤寿潜就任都督后,因害怕革命蔓延,立即向外国列强和封建势力妥协。由于汤接受了旗营协领贵林的假投降,贵林父子图谋利用残余力量组织叛乱。经告发,逮捕了贵林父子交军事法庭审讯,沈钧儒参加会审,断然判处贵林父子死刑,立即执行。在沪办事的汤寿潜闻讯,匆忙赶回责问沈钧儒,沈严正答道:“此案人证物证俱全。用军法紧急处分,是我们的责任。”[1] 汤只好作罢。这次对复辟势力的果断处置,人心大快,社会秩序也渐趋安定。对于外国列强,沈钧儒也毫不容情。汤寿潜曾下谕,“外人之生命财产,亦宜切实保护”。英人梅藤根借口保护英国侨民,要求在西湖保做塔一带圈地设立英国侨民住宅区,如租界一样。沈钧儒将这一无理要求驳回,并警告他不许乱来,梅藤根请沈到他家里,茶点款待,竭力恭维,企图拉拢软化。沈钧儒则当面严词拒绝他的圈地要求,并派警察在保做塔一带加强巡查,终使梅藤根的阴谋未能得逞。

1912年1月,浙江省临时议会成立,沈钧儒被选为省议员,参与制定《浙江省临时约法》。2月,他被委任为省军政府教育司司长。任内对全省学校规章制度多所兴革,在整顿浙江教育时,因“淘汰了一些无能的校长,遭到嫉恨。怕下台的那些校长就是当地绅士,绅士是‘万能’的;然而我却不管这些,担任法学院校的必须学过法的,担任商学院的必须学过商的。他们被撤换后便造谣毁谤”[2],沈钧儒则坦荡行事。

是年5月,他经同盟会浙江支部长褚辅成介绍加入中国同盟会。8月,又参加了柳亚子等人创立的南社。这时,孙中山已辞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篡夺了辛亥革命成果。

1913年初,沈钧儒由浙江议会推选为第一届国会浙江省候补议员,4月赴京参加第一届国会第一次常会。孙中山、黄兴在上海发起讨袁运动,即“二次革命”。沈钧儒在北京亦与褚辅成、张耀曾、谷钟秀、刘崇佑等发表宣言反袁,以贯彻民主精神,拥护约法为职志,并极力反对袁向帝国主义银行团大借款。

袁世凯镇压了“二次革命”后,下令解散国民党,撤销国民党员参众两院议员资格,为复辟帝制做准备。沈钧儒毅然表示反对。袁世凯对反对者大施迫害,将八个议员在离京南下途中逮捕关押,其中有沈钧儒的多年好友褚辅成。沈在危险中逃离北京,回到南方。这时,浙江都督朱瑞甘当袁世凯的走卒,沈见时局日非,遂辞去新任各职,寓居杭州,同时与坚持反袁的李烈钧、李根源、张耀曾等经常联络,运筹反袁斗争。

1916年初,袁世凯称帝,激起了全国的反袁浪潮。4月12日,浙江省宣告独立,赶走朱瑞,与西南护国军采取一致行动,成立都督府。沈钧儒复出,任都督府秘书,协助新都督吕公望谋划军政方针,通电全国,“一致讨袁”。不久,袁世凯在一片讨伐声中死去,黎元洪继任大总统,段祺瑞出任国务总理,恢复临时约法,召开旧国会,南北重告“统一”。沈钧儒曾作为浙江省代表到北京商讨国策。

1917年初,沈钧儒的挚友张耀曾代表西南方面入阁任司法总长,并函邀沈钧儒北上任司法部秘书,沈欣然从命抵京。沈钧儒本是学法律出身,尤注重国家的宪政法制,认为只有走上法治之途,才能防止军阀干涉国家。政学会的主张与他的想法不谋而合,因此,他到京即加入了政学会,此后几年的政治活动就与政学会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他担任司法部秘书一职,主要任务即代表张耀曾出入国会,参加政学会的活动。

不久,黎元洪与段祺瑞之间发生“府院之争”,段为取得日本借款,唆使督军团、公民团包围国会,威逼议员通过对德宣战案,激起公愤。 1917年6月,沈钧儒随张耀曾辞去司法部职以示抗议。不久,北京上演了张勋复辟丑剧,段祺瑞乘机轰走张勋,独揽大权,拒不恢复旧国会和临时约法。孙中山从上海到广州,举起护法旗帜,组织护法军政府,召集国会非常会议,邀请旧国会议员到广州开会。张耀曾、褚辅成等国民党国会议员纷纷前往,沈钧儒亦南下。

1918年国会非常会议在广州召开。沈由第一届国会候补议员递补为国会议员,赴广州开会,并留下来参与政治活动。沈钧儒怀着“护法”的热诚,为反对北洋军阀势力而奔走,常往来于广东、福建、浙江之间,曾到鼓浪屿、漳州等军事重地,策划浙军援闽,支持护法军政府的军事行动。1919年南北和谈在上海举行,他在广州提供建议,坚决主张不能牺牲护法原则乞求和平。1920年,他曾一度出任护法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

1921年,广州政局发生变化,沈钧儒回到上海,从事著述,翌年春担任了政学会机关报《中华新报》主笔。张耀曾为该报社社长,张秀鸾为总编辑。沈在《中华新报》上以“宪生”为笔名,撰写了多篇社论,检讨辛亥革命以来民主共和不能实现的原因,认为最大的病根在于“迷信势力硬要统一”,或拥袁,或拥皖,或拥直,造成“集权主义之弊”[1] ;而其更深刻的历史渊源,是“吾国政治素重人治,而人民对于政治亦素无感情,与欧美之一切归纳于法治者迥异”,“欲救其弊,惟有致力于立法之事,使一切组织从新更始,悉依法而立”[2]。他鉴于民国以来军阀们屡次毁法坏法的教训,寄希望于人民,指出“政治之根本,决在民力”[3],“无论对于立法机关与政府,仍必赖国民有力之监督为其后盾”[4]。而欲做到这一点,“应亟普及国民政治教育”,以改变“全社会之人终日昏睡麻木不感觉问题”[5]。他还认为社会改革之所以不见成效,病根又在作为国家组织缩影的家庭,还保持着封建家长制的恶俗,“家庭问题实在是社会问题中最紧要的根本问题”。于是,他撰写了《家庭新论》,提出了一系列改造旧式家庭的崭新主张。该书先连载发表于《中华新报》,以后正式出版,很受读者欢迎,在社会上起到了反封建的思想启蒙作用。

这个时期,沈钧儒认为,“联省自治”不啻为“根本而且永久之救国要策”,中国现在之弊病,如国家不统一,军人干政,地方之政不举等等,“惟联省主义则为对症发药,可以根本革除之”[6]。与地方军阀借“联省自治”之名、行巩固自己统治之实所不同,他把制定省宪,“代人治以法治”,看作“联省自治”的关键,认为只要广泛宣传,普及政法教育,唤起人们宪政觉悟,“联省自治”就可以实现[7]。因此,他热心参加了褚辅成在沪发起组织全浙公会,谋浙江自治的活动,参与起草浙江省宪法,并编撰了《宪法要览》、《制宪必携》等小册子,为省宪运动大做宣传。

1923年6月,曹锟贿选总统。因沈钧儒是参议院秘书长,有相当的影响,因此对他极尽拉拢收买。沈钧儒断然拒绝,并对这种违法丑行加以揭露抨击。曹锟下令抓他,他被迫又一次逃离北京。

沈钧儒在辛亥革命后的十几年里,为实现共和宪政的理想,煞费苦心,奔走南北,迭遭挫折,终于认识到,在北洋军阀势力下要实现共和宪政只是一种幻想。他的目光转向了国共合作下掀起了大革命高潮的南方,寄希望于南方。

[1] 《浙江咨议局第一届常年会议事录》第2册,第141—143页。
[1] 沈钧儒:《辛亥革命杂忆》,《辛亥革命回忆录》第一集第139页。
[2] 沈钧儒:《我的生平》。
[1] 《十年病根》载1922年4月9日《中华新报》。
[2] 《好政府与法》,载1922年5月21日《中华新报》。
[3] 《战后之研究》,载1922年5月2日《中华新报》。
[4] 《建立国家基础于人民意见之上》,载1922年5月21日《中华新报》。
[5] 《应亟普及国民政治教育》,载1922年2月25日《中华新报》。
[6] 《联省主义与救国》,载1922年6月7日《中华新报》。
[7] 《联省主义与救国》,载1922年6月7日《中华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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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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