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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宗教·犹太教口传律法汇编》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37 评论:0

音译“塔尔木德”,义为“教学”。犹太教仅次于《圣经》的经籍,全书形成于2~11世纪。犹太教以形成于公元前5世纪的《摩西五经》为律法书(Tōrā,妥拉,义为“智慧”)。自公元前2世纪后,文士和律法师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对摩西律法作出新解释,为避免与《律法书》相矛盾,故不落文字,仅凭口授心传。公元70年耶路撒冷圣殿被毁后,犹太人流散各地,口传律法歧异日多,2世纪下半叶,巴勒斯坦和巴比伦的律法师着手编篡口传律法《法典》。5世纪下半叶又编着《法典注释》。6~7世纪做了补充修订。6世纪起,将各地的讲解汇集成书,至11世纪中集其大成。全书即为3部分内容的汇编:①密西拿(Mishnāh),义为复述,即《口传律法法典》,共6卷63篇,内容为“播种”11篇,有关农事的教规和祝祷;“节期”12篇,记述安息日、离戒日和节期的仪规;“妻室”7篇,婚姻法;“毁伤”10篇,民法和刑法;“献祭”11篇,阐述祭祀、奉献和仪礼;“洁净”12篇,有关洁净、饮食及生活禁忌。主要根据13种前代律法师口传资料编成条文,用希伯来文写成;②革马拉(Cěmārā),义为完成,即以注释形式对《法典》作问答式阐述,在书页上常与《法典》条文左右并例,称《口传律法注释》。篇幅大于《法典》,用阿拉米语写成;③米德拉西(Mīdrāsh),义为讲解,即各地犹太教会堂、读经堂、律法师学院对《法典》和《注释》的讲解,常以《圣经》故事为中心,杂以寓言、格言、诗歌、传说以及道德反省和历史回忆,教导、劝诫并鼓舞信徒,以爱神和爱人作为律法的总纲,称《圣经经文解说》。又按内容的性质,全书分为两类:①哈拉卡(Hǎlǎkhāh),义为行义路,属律法和礼仪类;②哈加达(Haggādāh),义为描述,属传奇和轶事类。全书为犹太教关于律法、条例、传统、民俗、祭典、礼仪的论述和注疏的汇编,从总体上反映了7世纪前犹太教信仰、教法、论理、仪规等发展的历史。现仅存一部完整的手稿,系14世纪中叶抄本,保存于德国慕尼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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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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