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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哲学·全部知识学基础》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27 评论:0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着。1794年在莱比锡出版上卷,1795年出版下卷。本书从对康德哲学的根本改造入手,发展出了一个以“自我”意识主体为中心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全书分3部分:第一部分总论全部知识的基本原则,第二和第三部分分别探讨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的基础。费希特从“自我”原则出发,认为认识的基本原则有3条:第一,“自我设定自我本身”;第二,“自我设定非我”;第三,“自我设定部分的自我与部分的非我相对立。他指出,当自我受到非我的限制,从而对非我进行反思时,就产生出理论知识。反思不是对非我的被动反映,而是能动的直观,依次分为直观、想象力、知性、判断力和理性等不同形态。费希特把实践视为自我为了规定非我而作出的努力。自我出于本性既有势不可遏的自身力量感,又有因追求理想未能实现而生的强制感,前者永恒要求采取行动,后者表现为冲动。只有在规定非我的努力中两者才能得到统一,自我才能通过无止境的实践来争取超越理论知识制造的界限,以显示自身是自由的意志。

1936年商务印书馆曾出过由程始仁译的中译本。1986年又出了新译本,译者为王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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