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知识百科

什么是《哲学·论物体》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19 评论:0

英国哲学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着。全名为《哲学原理的第一部分:论物体》。1655年拉丁文本出版于伦敦,翌年译成英文出版。全书分为“计算或逻辑学”、“第一哲学”、“论运动和数量的规律性”、“物理学或论自然现象”等4篇,系统论述了哲学的定义、目的、对象、方法,阐明了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和经验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为作者的整个哲学体系奠定了基础。作者认为,哲学是关于结果或现象的推理知识,“推理”即加、减计算,真理是名词的正确运用,思维就是名词的加减。哲学的目的是为人类谋福利。“全部思辨的目标乃是实行某种活动,或者使事情做成。”哲学排除神学,排除一切凭神的灵感或启示得来的知识,排除一切政治的、自然的历史,其对象是物体,也就是自然物体和国家。哲学的方法是分析的方法和综合的方法。作者主张,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唯一的存在,广延性是物体的根本属性,机械运动是物体的唯一运动形式,一切事物均受因果必然性的制约,客观上没有什么偶然的东西,也不存在超因果性的意志自由。本书是欧洲17、18世纪机械唯物主义哲学的第一部代表作,在西方近代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zhishibk/20230134708.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