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知识百科

什么是《哲学·论公民》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13 评论:0

英国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着。本书是作者的第一部政治学巨着,由他的政治理论小册子《法律要旨》的后一部分扩充而成,1642年拉丁文本匿名发表于荷兰。书中抨击宗教神学和僧侣阶层,论述教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勾划了作者的政治学说的大纲,集中阐述了“自然权利”理论和社会契约说。作者认为,人类是天生利己的,支配人的行动的根本原则是“自我保存”。“每个人照着他自己的愿望用他自己的力量来保存自己的自由”是人的“自然权利”。在尚未建立国家之前的自然状态中,人人追求自己的权利,造成“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破坏了自我保存。为了避免这种恶果,人们决定共同订立一种契约,把自然权利交给大家都同意的一个人或一些人,这就建立了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是绝对的、无限的。在一切政体中,君主制最好。因为由君主一人独掌大权,最利于避免内乱。本书所阐述的资产阶级国家学说在17世纪产生了重大影响,使作者赢得了近代西方着名政治思想家的声誉,作者以后发表的政治论着都是对本书内容的详细展开。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zhishibk/20230134702.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