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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哲学·精神现象学》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20 评论:0

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GeorgW.F.Hegel,1770~1831)关于自己哲学体系构想的第一部纲领性着作。写于1805年冬至1806年10月,1907年出版。黑格尔认为,《精神现象学》是关于意识到达“绝对知识”或“科学”(即哲学)的道路的科学。他在书中描述了人类意识从最初的感性知识向最高的哲学知识的形成过程,将个人意识发展史、人类意识发展史和意识形态学统一在一门学问中。全书内容分为3部分:①意识、自我意识、理性:考察个人意识发展的历程,相当于主观精神;②精神:考察社会历史的发展阶段及其相关的社会意识形态,相当于客观精神;③宗教和绝对知识,考察对无限本身的认识,相当于绝对精神。在这一过程中,黑格尔论证了他全部哲学的一个根本原则:主体与客体的绝对同一性。黑格尔把意识向绝对知识的发展建立在自我意识“异化”为对象,复又“扬弃”对象,从而走向二者同一的辩证运动上。书中表达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称《精神现象学》为“黑格尔哲学的真实的产地和秘密”。

中文本由贺麟、王玖兴合译,分为上、下卷先后于1962年和1979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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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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