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知识百科

什么是《哲学·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31 评论:0

德国哲学家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年)着。胡塞尔生前该书只出版了第1卷,即通称的《观念Ⅰ》(1913、1922和1928年),其他两卷即《观念Ⅱ》、《观念Ⅲ》,由胡塞尔档案馆整理出版,收入《胡塞尔文库》第4卷与第5卷(1950年)。胡塞尔出版《逻辑研究》(1901年)之后,以“现象学还原”方法的发现为标志,经历了一个思想怀疑与转变的时期。关于这一新的方法在他的1907年哥廷根大学的讲演《现象学的观念》中已有初步论述,而系统地阐述这一时期思考结果的着作则是他的3卷《观念》。

《观念Ⅰ》的副标题是“现象学一般导论”。该卷基本内容是对现象学还原方法的基本考察和对纯粹意识的分析。作者认为,《观念Ⅰ》最重要的任务是寻求一条突入先验现象学领地的道路,即“现象学还原”的方法。这一方法包括epoche(搁置)、本质还原、先验还原。通过现象学还原,我们排除了属于自然研究方式的认识界限,而最终获得了一个被先验净化了的现象的敞开视界,即现象学领地。胡塞尔将所获得的被先验净化了的纯粹意识称之为“现象学剩余”(dasPha-nomenologische Residuum)。《观念Ⅰ》的另一个任务就是致力于对纯粹意识的本质结构的分析。这种分析虽然仍属于在《逻辑研究》中已经展开的意向性分析,但胡塞尔引进了两个后期意向结构研究的基本概念,即noesis—noema(意向行为——意向对象),从而更明确了纯粹意识的普遍意向性结构。《观念Ⅰ》通过“现象学还原”方法摆脱了《逻辑研究》中存在着的描述心理学的色彩,走上了一条笛卡尔以来的哲学先验主义的道路,并开辟了后期意向结构、自我结构和构造性问题研究的崭新领域,从而标志着先验现象学的全面展开。

《观念Ⅱ》与《观念Ⅲ》的副标题分别是“构造性的现象学分析”、“现象学与科学的基础”。它们实际上是《观念Ⅰ》(1913年)的导论中所预告的第2卷的内容。该卷的任务在于系统严格阐明纯粹现象学的若干重要问题(构造性问题),同时揭示现象学与自然科学、心理学、精神科学以及其他所有先验科学的关系(科学论)。但在胡塞尔留下的草稿计划中,构造性问题越来越突出,占据了一书的篇幅,科学论部分只好独立成书。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zhishibk/20230134625.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