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知识百科

什么是《语言学·语法哲学》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67 评论:0

丹麦叶斯丕森(Jens Otto Harry Jespersen,1860~1943)着。作者是着名的英语语言学者,尤其是在语法方面。此书发表于1924年,书中提出了名噪一时的词分三品的主张。大意是:词和词在组合时,每个词所处的级别(即“品”)是不同的,如英语“The dog barks”(狗在喊),dog(狗)是首品,barks(喊)是次品。这种看法在40年代对中国语言学界影响很大,如王力《中国现代语法》、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比如“鸟飞”中,“鸟”为首品,“飞”为次品,“快飞”中“飞”为次品,“快”为末品,等等。这种主张的最大问题是无论对于形态变化丰富的语言还是缺乏形态变化的语言,都不太实用。此书的另一主张是关于语法研究和描写的分类。作者不赞成传统的词法句法二分,因为语言中意义的问题太复杂。应分成两步,先是从形式到意义,再从意义到形式。前者是论词句,后者是论表达。这个主张也极有影响,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就是按这个格局安排的。值得说明的是,叶斯丕森的“三品说”固有欠妥之处,但50年代中国语言学界对它的指责也是不适当的,可参看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1982年重印题记。

《语法哲学》1924年在英国伦敦出版。语文出版社1988年出版了汉译本,何勇等4人译。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zhishibk/20230134598.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