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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语言学·与元九书》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13 评论:0

中国唐代白居易(772~846)着,是白居易给他的好友元稹的论诗长信,作于元和十年(815)江洲司马任上。白居易在信中全面总结了自己的诗歌创作实践,阐发了诗歌主张以及对历代诗歌发展的评价,是他文学思想的代表作。白居易痛感当时“诗道崩坏”、“六义”不存,因而“欲扶起之”,复古倾向尤为鲜明。他论诗,以儒家“六义”为创作的最高标准和衡量优劣的唯一尺度。他强调诗歌的政治作用,提出“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换句话说,就是“为君为臣为民”而作,补察时政,泄导人情是诗人的职责,创作的目的在于有利于“王化”“治道”,巩固封建统治。白居易以“六义”评价诗歌发展,贬低吟咏情性,惟取“美刺比兴”之作。认为自汉魏至唐,诗歌创作每况愈下,战国至汉魏,仅得“风人之二三”,六义始缺;晋宋以下溺于山水,放于田园,“六义寝微”;梁陈间,“率不过嘲风雪,弄花草而已”,六义尽去;而唐兴二百年间,惟鲍、陈、李、杜可论,而比兴亦微乎其微,即使杜诗也不过十之二三,他作出了诗道大弊的结论,基本上否定了诗歌发展所取得的一切成就,保守性十分强烈。但白居易提倡“美刺”,重点在“刺”不在“美”,反映出他同情民生疾苦,揭露时弊的现实倾向,他本人身体力行,不顾权贵切齿扼腕,实践了自己的主张。他提出的诗歌创作公式“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深得后人的好评。

《与元九书》见于《全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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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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