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贝尔,C.(Clive Bell,1881~1966)着。该书1914年发表。作者在该书中提出了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的理论。作者认为:“有意味的形式”是一切真正艺术的一种基本性质,艺术作品因之获得价值上的保证,并同世间他物区别开来。“形式”指线条、色彩等构成的纯粹关系和组合;“意味”指形式能以独特方式激起主体一种不可名状的审美感情。“有意味的形式”的特点有3方面:它不同于再现现实的形式;它并非一般人心目中常有的功利欲望的美;它同统摄万物的上帝或弥漫万物的韵律有关。作者还指出:艺术价值的高低,取决于它能否创造出“有意味的形式”来,让审美主体带着形式感、色彩感和三度空间的知识去欣赏。创造“有意味的形式”的方法是简化和构图,即情感无意识地按照自身逻辑选择、删除,根据“情感意象”将各种有意味部分熔炼协调为富于生命特征的有机整体,作者还否定再现性或写实性艺术,认为只能创造暗示或传达日常感情和信息的艺术家,是低能的艺术家。贝尔的“有意味的形式”说,在西方现代派艺术中被视为理论支柱。
中译本由周金环、马钟元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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