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代袁枚(1716~1798)着。该书16卷,补遗10卷。作者在该着中,继承“诗缘情”的理论和李贽“童心说”的观点,提出“性情说”。他认为诗歌的基本特征在于表现人的情感,诗人的情感应高度真实、自然。他指出:“自三百篇至今日,凡诗之佳者,都是性灵,不关堆垛。”“诗者,人之性情也,近取诸身而足矣,其言动心,其色夺目,其味适口,其音悦耳,便是佳诗。”“诗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作诗不可以无我。”由此观点出发,袁枚充分肯定那些能大胆表现男女爱情的诗篇,为被正统文人极力贬低的言情诗辩护,作者还自称:“余最爱言情之作,读之如桓子野闻歌,辄唤奈何”。在“性情说”的基础上,袁枚反对用当时十分流行的“格调说”作为衡量诗歌的审美标准,认为诗歌的美没有一个固定一律的模式。他主张诗人创作应有所创新,诗歌的风格也应该多样化。袁枚还十分重视诗人艺术才能在诗歌创作中的地位,指出:“作史之长,才、学、识缺一不可。余谓诗亦如之”,强调了诗人的生活体验、艺术修养和审美判断力对艺术创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袁枚的美学思想,对中国近代美学思想的勃兴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姜晓云)摩罗诗力说 中国鲁迅(1881~1936)着。本文写于1907年,分二次发表于1908年《河南》月刊第2号、第3号上。“摩罗”在本文中借指浪漫主义。作者在该文中,通过评论拜伦、雪莱、普希金、裴多菲等8位欧洲“摩罗”诗人的生平、思想与创作,阐明了自己关于文学的观点。首先,作者肯定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是国民的心声,是民族盛衰在精神上的表现。同时,作者指出艺术再现生活时又不是简单地抄袭和机械地模仿,而是“当加改造”,经作家分析、加工、提炼、才能“美化”,成为具有典型意义的艺术作品。由此,作者强调文艺的社会功能,认为优秀的文艺作品可以激励人们,“自觉勇猛发扬精进”,去改造人生社会的“缺陷”。也正因为如此,他热情赞美摩罗派诗人,认为他们的诗歌是紧密地结合现实的,是引导人们去从事反抗和战斗,推动社会发展的“最雄杰伟美”的声音。鲁迅在介绍“摩罗”诗人的同时,还深刻地批判了封建文学和封建文学思想,指出:“如中国之诗,舜云言志,而后贤立说,乃云持人性情,三百之旨,无邪所蔽。夫既言志矣,何持之云?强以无邪,即非人志。许自繇于鞭策羁靡之下,殆此事乎?”该文是反映鲁迅早期文艺思想的一篇重要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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