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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逻辑学·逻辑哲学论》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17 评论:0

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LudwigJosef Johann Wittgenstein,1889~1951)生前发表的唯一哲学着作。完成于1918年。1921年由罗素作序,发表于德国《自然哲学年鉴》上,原名是Logisch—PhilosophischeAbhandlung。1922年由奥格登译为英文并出版了原文与英译文对照本,书名改用拉丁文,现通用拉丁文书名,有时简称Tractatus。1914年写出的《逻辑哲学论》初稿采用对话体裁,1921年出版时改用格言句的命题体裁,维特根斯坦把这些命题分为7个部分,它们所阐述的主题思想分别是:①世界;②原子事实;③思想;④命题;⑤真值函项;⑥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⑦沉默不语。其中分析命题和真值函项的部分占全书篇幅的2/3以上,最后一部分只有一个命题。在每个部分中,命题的排列采取宝塔式的形式,最高一层好像是宝塔之顶。下一层是第一层的基础,再下一层又是第二层的基础,依次类推,这种层次多达5层或6层。最高一层的命题是每一部分的核心思想,而下一层的命题是它的上一层命题的说明或补充。在这本书中,维特根斯坦首先遵循逻辑原子论的观点论述了世界和原子事实,然后借助于他的“图象说”,由事实领域进入思想领域,接着又提出他的意义论和真理论,对命题的意义和真值作了详细的阐述,最后达到“神秘之物的领域”,划定语言的界限,作出形而上学命题毫无意义的结论。

中译本196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译者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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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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