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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伦理学·论情感及激情的本性与品行-以例证来说明道德感》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82 评论:0

国伦理学家赫起逊(Francis Hutcheson,1694~1746)着。该书出版于1728年。中心思想是反对理性情感论者柯德华斯的观点。书中主张数理判断与价值判断是有严格区别的,数理判断的正确与否不会受到道德上善与恶的评价。道德的本质是情感,道德判断只是道德感对人的品格和行为所表达的赞许和不赞许的情感,与知识没有关系。此外,赫起逊在书中还对仁爱和道德感作了明确的区分:认为道德感是一种反省的机能,它能公正地,客观地反映自己或别人的动机,并对它们作出判断。某种行为只要是出于仁爱的动机,道德感则一定表示赞许。在书中,赫起逊还批评了把财富和幸福等同起来的观点,强调人应当检查对财富享受的意义,他认为一个聪明的人应该用财富去取得道德上的愉快,在判断人的行为是否出自仁爱情感和善良动机时,要区分人们所作的善行是外表的还是实质的,正是这个区分,使得赫起逊大大发展了沙甫兹伯利的道德情感主义,这对美国乃至西欧伦理学的发展均起过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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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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