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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伦理学·论侵犯》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29 评论:0

奥地利着名动物行为学家洛伦茨(Konrad Lorenz,1903~ )着。该书出版于1966年,全书共分14章。作者在书中指出,虽然我们在动物中可以看到某些道德行为的特征,但人与动物还是有区别的。该书立论的起点是把人的行为和动物的行为放在一起来讨论问题。作者断言,侵犯这种社会现象是人从动物那里继承下来的。侵犯,在不受任何制止的情况下,无论是动物还是人都会过分地表现出来。作者甚至认为,在许多动物身上还存在着特殊的禁止侵犯的机制,并起着作用。而在人身上,随着武力的发展,侵犯本能却越来越少地遇到抵抗。因而,作者在书中对人类的前景抱一种悲观的态度。在他看来,社会因素的作用就在于把人的侵犯动机引导到另外的渠道上去,即对社会有益的渠道上去,从而缓解侵犯的动机。作者认为,社会的发展、礼节、道德、教育、诗歌、科学等都是缓解侵犯动机的方式和渠道,但是,这些方式只能缓和而不能根本消除人的侵犯性。此外,作者还认为,人类的爱和友谊,科学和教育等的根据,在其动力学上,和动物的本能没有重大差别,只有在这些因素的基础上,人类文化才创造了社会规范的礼仪的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作者承认,在某种意义上讲,动物的本能构成了部分文化的基础。该书尽管在对人和动物行为的关系的理解上有偏差,但仍不失为一部用动物行为学的成果来解释人类道德起源和性质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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