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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伦理学·伦理学与语言》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10 评论:0

美国着名伦理学家斯蒂文森(Charles Leslie Steven-son,1908~1979)着。该书出版于1944年,是作者最重要的伦理学着作。作者在书中认为,道德陈述可以被理解为包括发言人赞成或不赞成某一行为或事物状态的主张,但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陈述也“表达”发言人的赞成或不赞成,并趋于“激发”其他人的赞成或不赞成。伦理语言是感情的语言,像“善”、“恶”、“正当”等概念都特别适于表达和激发人的感情。当一个概念描述人们普遍赞成的事物时,它本身就有获得良好感情意义的趋势。它的感染力势必使听者赞成它的观点。作者十分强调道德的感情因素,但同时,他也看到了道德判断的两方面的意义,即感情方面的意义和描述方面的意义。虽然,道德判断在感情方面的意义是不能用理性论证的,但这种结果可以从个人的感情经验中得到检验。作者反复指出道德判断具有影响人的立场和改变人的兴趣的能力,认为道德判断的表达并不是事实,只是表达说话者的立场和他影响听者立场的愿望。道德判断与它的前提之间的联系是纯粹心理的联系。该书的作者为当代元伦理学中感性主义的创始人之一,书中过于强调道德的感情因素,很容易导致伦理相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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