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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伦理学·爱,力量,正义-本体论的分析和伦理学的应用》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38 评论:0

美国基督教神学家蒂利希,保罗(Panl Tillich,1886~1965)着。该书出版于1954年书的主要内容是分析爱、力量和正义三者的内在含义和关系,作者认为这3个概念是基于人们间的相互关系及与上帝的关系的基础上的,是神学、哲学和伦理学研究的基础。作者首先从本体论的观点分析这3个概念,指出它们的根基在于存在自身的本性,全书的重点是论述这3个概念在伦理学中的应用。书中认为道德的终极原则是爱,无论是上帝的爱、基督徒的爱,还是人类彼此间的爱,都表现为同一种爱,即作为终极道德原则的爱。人与自然,自我与他人在最原始的意义上是统一在存在中的,只是由于人类文明的发展使得人与自然,自我与他人离弃了,但人意识到这种分离,要求人与自然,自我同他人重新结合起来,这种重新结合应当通过仁爱的行为和创造性的正义来实现,创造性正义的第一个作用是聆听爱的呼唤;第二个作用是给予,包括在必要的场合作可能的自我牺牲;第三个作用是宽恕。在创造性正义的这三种作用的形式里面,正义与爱是统一在一起的,爱本身就包含着正义。爱的原则能够引导一切,每个人应选择适当的行为,并为此负责。该书所提出的正义、爱、力量三者统一的思想很有新意,但作者把爱理解为道德的超然宗教意义,则带有强烈的道德相对主义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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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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