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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学·慎子》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30 评论:0

中国战国时期慎到(前395~前315)所着。慎到,赵国人。史称他“学黄老道德之术,发明序其指意,故着十二论”,合道、法为一家,曾长期在齐国讲学。《汉书·艺文志》法家类着录《慎子》42篇,早佚;现仅存其辑录7篇:《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知忠》、《君臣》。慎到从“贵势”和“齐万物”的思想出发,提出法治主张,认为“人君任德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提出只有“权重位尊”,才能“令行禁止”。他认为法是至高无上的,是“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者,强调“定赏分财必由法”。因而,法的最大作用在于“立公弃私”,在中国法理学史上较系统地提出了法的公、私观。慎到在前期法家中虽以重“势”着称,但他重“势”是从“尚法”出发的,他主张“立公”,反对“行私”,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思想,反对“别亲疏、殊贵贱”的“礼治”,为推行当时新兴地主阶级的“法治”提供了理论依据。

世界书局版《诸子集成》收有《慎子》残篇及其它佚文;另有中华书局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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