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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政府干预经济术》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阅读:203 评论:0

以色列的自然资源条件相当差:耕地面积少,水资源极其有限,而且几乎没有什么重要的矿产资源和能源资源,建国前后,可谓一穷二白。更糟糕的是,它的国际政治环境也很恶劣,它与邻国和整个伊斯兰世界处于敌对状态中,它得不到附近的原料和市场的便利,还得把大量的资金用在扩军备战和接纳移民上面。正是这些因素促使以色列政府加强对经济的干预。

以色列在1948年建国之前,其“准政府”就对经济实行干预。建国之前,以色列先后受奥斯曼帝国和英国委任统治当局统治,而管理当地犹太人事务的是伊休夫,它是实际上的犹太人自治政府。在1922年至1948年的英国委任统治时期,伊休夫领导机构由“犹太代办处”、“犹太国民基金会”、“犹太工总”和“犹太人联合呼吁会”等组织构成。这些机构虽分工不同,但都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主要是为犹太人争取资助,在巴勒斯坦地区大规模购置土地、为犹太人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等。始于建国之前的经济干预最显著的作用在于规划性很强,政府可以自主地设计发展方向和规划。政府致力于建立一个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经济体制。首先伊休夫领导机构采取种种措施把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控制在“政府”手中,以保证以后能正确地使用土地。从20世纪初起,犹太国民基金会就以全体犹太人的名义购置土地。由于它的资金要比个体犹太农户充裕的多,不怕阿拉伯人地价的暴涨,因此,绝大部分土地便落到它的手中,成为可以指导发展方向的一张王牌。同时,还采取措施,促进公有制农业经济的发展壮大。另外,伊休夫机构还向犹太工总提供大量资金,帮助其发展公有制工业。

以色列政府始于建国前的经济干预,还有规范其他经济成份发展的作用。由于建国时公有制经济已经很强大,开始发展的私有经济便受其深刻影响。这表现为私营工厂老板们不得不仿效犹太工总所属企业中的民主管理方式,让工人委员会参与经营管理;还表现为私营工厂老板们不敢过分盘剥工人,并且必须拿出一定比例的利润作为雇员的社会保险基金等。

以色列政府干预经济的第二个特点是政府直接经营许多企业,成为全国最大的雇主。因为以色列政府奉行无限制地接纳犹太人的政策,因此它必须担负向他们提供就业机会的主要责任,这就需要创办许多新的企业。在政府经营的国营企业当中,有一部分是从前统治当局手中接管的,而更多的是政府新创办的,为数100多家,多为投资多风险大的电力、化工、冶金等重型工业。此外,政府还经常出面举办修路架桥、农田水利和植树造林等大型公共工程建设,改善经济建设条件和环境。在这些经营活动中,政府把纯投资性的公共工程等经营活动完全包了下来,把其支出纳入国家预算。而对那些有可能赢利的企业,政府往往与犹太工总合营,但控有一半稍多的股份。这些企业往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如国家自来水公司、海运公司、航空公司等,政府需要对它们的经营进行有效的控制,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随着移民的不断涌入和政府创办企业的增多,以色列政府已经取代了犹太工总的地位,成为全国雇佣职工最多的雇主。

以色列政府干预经济的第三个特点是政府以巨额拨款的形式对经济建设进行投资。这种投资在投资总额中占的比例极高,1954年高达70%。而且长期如此,建国头10年里这个比例保持在50—80%之间。这些资金主要投向需要巨额投资的企业,尤其是军火工业和航空工业。因自建国起就与邻国处于敌对状态,所以政府不得不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努力建立强大的战争机器和与国力不相称的国防工业。而这方面的研究、制造工作需要巨额的投资,私人企业和犹太工总都无力承担,只有由政府来承担。

另外,以色列政府还通过财政与货币政策的间接控制,和提供补贴与分配物资的直接控制,干预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发展。同时,政府还通过与犹太工总领导人的特殊关系确定水平较低的公有制企业的全国统一工资结构与标准,阻止工资与物价轮番上涨。

以色列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很深、范围很广。它对以色列经济的飞速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使来自世界不同地区、具有不同文化素养的分散的以色列犹太人的力量集中起来;使以色列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对经济的宏观和微观发展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和随时的调整。它促使以色列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经济长期保持着约9%的发展速度,人均收入达到5500美元的水平,在中东地区非产油国家中,以色列的经济发展成就是最引人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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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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