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印度社会不平等的主要原因和表现都是种姓制度。种姓制度是印度社会结构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关于种姓制度的性质和评价标准,却一直有多种观点。特别关于种姓制度是否是一种阶级制度,至今在学术界存在很大争议。一些学者从政治经济因素和生产资料占有等角度进行分析,认为种姓制度就是一种阶级制度;一些学者则从种姓制度的文化性和社会性角度进行分析,认为种姓制度并不是一种阶级制度。但无论关于种姓制度性质的说法有多少不同之处,基本上都承认它是一种等级制度,种姓制度把印度社会分成了不同的等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就是说,种姓制度可以算是印度社会的一种分层标准,而且是印度传统社会的一种主要分层标准,它将印度社会分为了具有不同地位的群体。从我们研究的角度来说,就是将印度社会分为了经济收入不同、社会地位不同的分层群体。
种姓制度之所以将印度社会分为了经济收入不同、社会地位不同的群体主要是因为,虽然种姓与阶级之间关系存在一定争议,但由于种姓制度从起源上讲就是一种社会分工制度,因此种姓和经济之间存在一致性是必然的,种姓在某种程度上就决定着每个社会成员的经济地位,具有至关重要的经济功能。在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总归一个(或几个)种姓集团所有,其他都是依附种姓,依附种姓通常需要通过对高种姓家庭的依附关系来获取生活来源。即使“几十年来由于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出现了人的地位依照政治、经济和其他非先天性因素重新划定的趋势,但在农村,一个基本的事实仍是:婆罗门多属于地主阶级,佃户几乎都是中间种姓,而无地雇工则多是不可接触者”。[1]从整个印度传统社会来看,鲍斯通过历史考察指出,在英国统治印度之前,种姓和职业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基本形态,一个人在经济方面的机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出身于哪个特定种姓。[2]
其实,在人类的前现代社会中,不平等是一种普遍形态,各个国家都是如此,并非印度独此一家。但在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各个国家的不平等问题出现了不同的变化。欧洲国家由于在资本主义萌芽和上升阶段伴随着启蒙运动,平等思想逐渐成为主导社会的主要思潮。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则是在民族独立过程中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打碎了原有的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当然,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独立后又产生出了较为严重的不平等问题,主要原因是这些国家后来实行的发展政策所致,与印度这种历史遗留下来的种姓制度导致的不平等性质不同,我们在这里不做进一步讨论,包括西方国家如今面临的较为严重的社会不平等,也是这样。和西方发达国家有过思想启蒙的过程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有过暴力革命的经历不同,一方面,印度社会并未经历深刻的思想启蒙过程,平等的观念影响不深,对传统社会思潮的冲击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印度的独立是通过非暴力的、改良的道路实现的,并未像通过暴力革命方式获得独立的那些国家一样打碎原有社会结构,原有社会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存下来,其中就包括严重不平等的种姓制度。因此,虽然印度独立后大力推进政治世俗化,社会形态也因此发生了巨大改变,种姓对经济地位的决定性影响开始有所弱化,但这种在印度社会已经根深蒂固的制度,并未完全消除,种姓制度至今在印度仍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在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的地区,很多时候这种影响仍然是决定性的。大量的研究,包括《曼德尔委员会报告》都表明,贫困与社会落后性仍然有很强的关联性,达利特和土著部族尤其如此。根据1981年表列种姓和表列部族委员会的估计,85%的表列种姓和表列部族构成了人口中最贫困的35%。[3]其他相关数据也表明了同样的趋势:84%的表列种姓和94%的表列部族生活在农村;90%的契约劳工及80%的童工来自表列种姓和表列部族;表列种姓和表列部族中的无地者和文盲的比率远高于其它人口。印度的第八个五年计划也指出,作为种姓制度最底层的表列种姓和表列部族同时也是经济最落后的阶级,尽管表列种姓和表列部族中位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比重下降,但其贫困发生率仍然相当高。绝大部分表列种姓和表列部族家庭不拥有土地和其它生产性资料。他们构成无地农业劳动者、建筑工人和无组织部门中妇女的大多数。他们遭受长期失业和潜在失业的威胁。他们还饱受最低工资法和防止土地驱逐法执行不利造成的恶果。对表列种姓和表列部族的剥削依然继续,农村地区尤甚。也就是说,种姓制度仍然是印度社会分层状况的一种准确反映。种姓的不平等与经济上的不平等常常能对应起来。上层种姓作为印度农村社会的统治阶级、下层种姓作为印度社会被统治阶级的状况在印度独立后并未得到根本改变。印度现在的贱民数大概有2.4亿之多,只有2%—4%的人口是婆罗门,他们占据着全国60%的工作岗位,而占总人口25%的贱民却只有不到1%的工作岗位,并且大部分的低种姓人口都生活在农村,从事着繁重的体力劳动。可以说,印度社会被人为地分成各个阶层并且很难互相融合,其城市化进程从根基上来说就被人为地排斥。这也可以从一定角度解释印度现在的社会现象,那就是少数高种姓的印度人在城市中拥有着不菲的收入和体面的社会地位,他们拒绝低种姓的印度人与自己生活在同一阶层的社会中,共同分享印度经济发展带来的优越物质生活。虽然有少数下层种姓的人通过教育及其他机遇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但这并不能改变整个下层种姓受压迫的现状。特别是种姓制度同多党政治相结合,使社会阶层日益凝固化,各种姓之间利益冲突加剧。由于印度的宗教和文化中充斥着社会分层正当化的思想,就连受压迫和剥削的阶级也从内心充分接受了这种亘古不变的思想,这便使得印度的上层种姓(很大程度上也是印度的统治阶级)很少受到具有足够威胁性的挑战。只要印度教还存在,它所鼓吹的由种姓制度体现出来的社会不平等就会维持下去。
[1] 尚会鹏:《种姓与印度教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0页。
[2] 转引自金永丽《印度种姓制度的阶级阶层分析——印度社会分层的理论探索》,《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5卷第3期。
[3] 转引自金永丽《印度种姓制度的阶级阶层分析——印度社会分层的理论探索》,《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5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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