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在分析印度经济模式时,我们已经对此问题做过详细分析,这里再简要述之。土地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源,土地制度如何安排对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来说至关重要。在前工业化时期,土地制度是最重要的经济制度,并直接决定政治制度的形态和变迁,土地的高度集中成为阻碍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障碍。在工业化初期,土地制度仍然非常重要,一方面,对传统土地制度进行适当改革,合理分配土地,实际上就是改变社会资源不合理的分配格局,这样才可能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进而为工业化提供充分的消费市场和必要的资本积累;另一方面,当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水平还不能为所有劳动力提供充分就业的时候,土地的合理分配(目前的来自中国的有效经验就是实行人均分配或公共支配)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缓解就业压力,有效解决贫困和饥饿问题,实现现代化进程的平稳推进。前面我们曾经对印度土地制度的演变进行过简要阐述。由于印度独立前土地制度主要实行柴明达尔制,土地分配极端不平等,造成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印度社会前进的步伐。印度精英人士也意识到传统土地制度的不合理以及这种不合理的制度给印度社会带来的危害。所以印度独立后国大党政府就着手进行土地改革,并公布了许多法令。但由于国大党的阶级基础本身就是土地改革的对象,因此国大党内部对土地改革存在严重分歧,最终导致印度的土地改革以失败而告终。虽然名义上已经进行了40多年,但印度土地制度至今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土地分配的不平等问题仍然严重,土地仍然高度集中,仍然主要集中在少数人手中。1960—1961年度,也就是印度各邦宣布土地持有最高限额时,占农户10%的地主占有全部土地的56%,而其中占1%的大地主,就占有全部土地的16%。根据1976—1977年度的人口调查,也可以得出基本相同的结论。另外,随着60年代绿色革命的开展,因为广大小地产者无力面对农业现代化的竞争而不得不出卖他们的土地的现象更加剧了土地的集中。从1961—1971年间,无地农业工人增加了1900万,由1951年的2750万增加到1971年的4749万。虽然独立以来印度政府前后颁布了诸多涉及土地问题的法令,但印度农村土地占有状况却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土地所有权至今仍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一项印度官方的抽样调查表明,占农户总数1.6%的大农户掌握了17%的土地,23%的农户是佃农与半自耕农的混合,而占总数50%的最穷的小农只拥有1%的土地。不仅如此,一些小农和边际农还不断丧失土地,最终不得不加入无地农民的队伍。目前,无地农民占全国农业人口的35%。[1]
不平等的土地制度给印度带来很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印度农村和农业不仅没有为城市和工业提供相应的资本支持,反而造成了严重的失业和贫困问题。目前,印度农村贫困人口约占农村人口总数的70%以上,在贫苦农民中又以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占绝大多数。反观中国的实践,实行土地公有制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贫困现象,但为解决贫困问题、实现社会平等奠定了一定基础,进而达到缓解贫困化的目的。很多分析认为,中印两国在发展道路上的一个最大差异就是土地产权制度上的区别,导致了目前形成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水平上的差距。虽然中国的土地制度也引发了很多问题,但总体来看,中国实行彻底的土地改革以及平均地权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明显优于印度的土地制度。对此,印度裔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曾给予比较公正的评论。他认为印度的失败是在分配上而不是在增长上,印度由于私人土地占有权造成多数人消费权利的失败而非供给不足,社会主义国家(如中国)在人均食物数量没有明显增加的条件下消灭了饥饿,而中国消除贫困的成就的根源应当从包括土改在内的成就中去寻找。近年来,一些印度农村问题专家不断呼吁,政府应该制定措施,重新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以便把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大部分人。否则,一旦小农、佃农和边际农失去了土地,他们将会形成越来越庞大的“民工潮”拥向城市。曼德尔委员会也呼吁要对印度的生产关系结构进行根本性变革,使被压迫种姓从经济和社会剥削中解放出来。该委员会认为在现行的生产关系条件下,印度的落后阶级,主要包括小土地所有者、佃农、农业工人、村社工匠等的生存严重依赖富裕农民,依然从思想和物质上受缚于主导种姓和阶级,所以除非通过在全印范围内有效开展结构改革和土地改革,否则其他落后阶级永远不能真正实现独立。
[1] 钱峰:《印度农民:穷的穷,富的富》,《环球时报》,2003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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