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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外向经济税收策》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阅读:252 评论:0

新加坡是以出口为主导的国家,为了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新加坡政府充分发挥了税收政策这一杠杆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支援出口的税收政策:

第一,制定鼓励投资和引进外资的优惠税收政策。80年代以来,为了鼓励投资和吸引外资,新加坡颁布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将企业所得税率由原来的40%降至33%,并辅以各种优惠鼓励措施;对企业扩大投资者也实行优惠税收,规定凡是企业为增产而增购的生产设备超过1000万新元者,其所增产品部分所得可享受为期5年的减征90%所得税的优惠;对在新加坡设立分公司的外国公司提供税收上的方便,即国外公司向新加坡的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而提高公司的收入可享受10%的优惠税率(本应缴纳33%的税率)。另外,国外公司的收入转入新加坡的企业总部同样可享受减轻税率的待遇。

第二,制定鼓励出口的优惠税收政策。新加坡政府规定,凡年出口产值不少于10万新元的企业,可享受为期5年减征90%所得税的优惠。对新加坡制造商参加经批准的海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代表团所发生的费用准予免税。

第三,降低、减少或豁免金融界的某些印花税以及利润所得税。这一做法对促进新加坡的金融国际化,为出口贸易的进一步扩大创造了良好条件。从1981年起,新加坡对非居民所进行的特定黄金交易,其利润所得税由原来的40%降低到10%,对抵押证券、可流通的证券、岸外亚元贷款合约、股产证书及股票转让证书等的印花税均予取消。

第四,扶持新技术的开发和先进技术产业的发展。80年代以来,新加坡政府为了重组经济和进行第二次工业革命,以加快先进科学技术工业的发展步伐。在1980—1981年的财政预算中,对从事科学研究与发展的厂商,在支出方面可获得双重扣税,研究用的厂房和机器,可在3年内折旧报销,拿50%的奖金奖励折扣(即投资额的50%可当开支项目报销)。同时给予那些采用电脑化和机械化的机构和专业公司享有10%的税务优待,时间5—10年。在1980—1981年新加坡政府公布的预算中,对于技术开发给予了更多的税收鼓励,如降低技术开发税,由原来的2%降为1%;对开发期满的企业以低于实际税率10%的税率纳税;对经批准的企业可从其应税所得额中扣2%,作为技术研究和发展的准备金等,以促进技术开发和出口产业的升级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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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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