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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将科研转化生产力策》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阅读:199 评论:0

西班牙政府从法律、政策和组织、投资等方面采取措施,加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制定法律。西班牙在1986年颁布实行的《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协调法》中明确规定: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应包括促进企业及类似机构的科学技术发展预测。还规定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负有下述责任:沟通企业与公私科研中心之间必要的信息;对企业参与的项目的经济投资和技术内容进行评估;对西班牙参加的国际科技和工业项目,同部际科技委员会合作,进行管理。

二、建立国家“科研成果转让鼓励计划”,给予专项投资。在国家年度科技计划中,单列一项“科研成果转让鼓励计划”,其中包括实现的目标、申请者、申请手续、期限、评估、批准和跟踪等项目。在1991年的“科研成果转让鼓励计划”中,确定下述四个方面的科技项目可以申请成果转让费:①正在实施的有可能在工业部门应用其成果的科研项目;②正在实施的具有基础性质的研究课题;③企业或者工业部门提出的长周期研究课题;④为企业研究的其他项目。

三、建立国家科研成果转让网络,积极为企业和科研单位牵线搭桥。部际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规划秘书局,下设“国家技术转让办公室”,在全国各大学和公私立研究中心,自愿成立了各种形式的科研成果转让办公室,构成了完整的科研成果转让网络。国家技术转让办公室既是服务机构,又是管理机构,其基本职能是:①管理和协调全国的科研成果转让办公室的工作,支持大学、研究中心同企业之间转让科研成果的工作;②收集、汇集、传播公私立研究中心和大学科研机构出售技术的全部信息;③为全国科研成果转让办公室向欧共体国家转让技术的准备性工作提供各种支持;④了解研究中心和社会经济部门在执行国家科技计划中的各种要求,帮助它们解决在执行国家科技发展计划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各地区和各大学、研究中心的科研成果转让办公室的基本职能和服务项目是:①拥有向企业提供的有关大学和研究机构科研成果和基础设施的数据库;②直接或间接通过与工业企业相关的机构合作,对各种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并向企业进行宣传;③向企业转让本国和外国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④参与研究机构同企业之间关于研究合同、技术报酬、咨询、专利许可等方面的洽谈;⑤报告有关欧共体科研和技术开发情况,并向企业提供希望转让的科技项目和办理有关手续;⑥为大学、研究中心和企业之间科技人才交流提供各种服务。

由于科技成果转让网络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进程。据国家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秘书局统计,在1989年和1990年两个计划年度,通过全国科技成果转让办公室转让给企业的科技成果总值达22亿美元。近3年来,通过新技术的开发,依靠科技进步在化学、钢铁、电子和电子产品、信息、通讯和运输部门的企业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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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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