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世纪中期以来,北美的城市居民就把迁往郊区居住作为一个既可以得到优美的居住环境,又可以享受到城市中心便捷服务的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法。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郊区化似乎成了北美城市问题的万全之策,也成了北美城市区别于欧洲和世界其他国家的一个典型标志。然而,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郊区化在为城市中的中上层居民缔造了一种低密度、乡村化的居住环境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其他国家的城市所没有的特殊问题,其中郊区的横向蔓延、中心城市的衰败和大都市区的巴尔干化尤其令人关注。如何应对上述问题,不仅困扰着两国的决策者,而且也直接影响着北美城市的未来。
北美城市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城市中心的衰败。中心城市的衰败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心城市人口的减少。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随着人口分散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中心城市从最初增长速度缓慢逐渐变成了停滞甚至是人口的负增长。这一点在东北部和中西部的城市中心表现得最为明显,东北部超过10万人以上的169个中,有2/3的城市在1970年代都有人口流失现象,中北部39个城市中的31个也出现人口流失。其中,圣路易、布法罗、克里夫兰和底特律等城市中心的人口流失都在20%以上。[1]第二,中心城市衰败的另一个表现就是非白裔居民的增加。郊区化过程是一个双向的人口移动过程,同时存在着明显的人口过滤现象。各个郊区都制定了五花八门的限制性规定以拒绝不受欢迎的群体和事物进入。一方面是经济能力较好的白人中上层不断迁往郊区,另一方面是以黑人为代表的有色族裔持续涌往城市中心。以中西部为例:1950年,芝加哥的黑人居民比例为13.6%,底特律为16.2%,克里夫兰为16.2%,圣路易为17.9%;而到1980年,上述各城市的黑人人口比例分别增加到了39.8%、63.1%、43.8%和45.6%。[2]虽然有少数黑人上层迁到了郊区,但毫无疑问,大部分黑人聚居在城市中心的贫民窟中。1980年,圣路易的平均郊区化比率达到了80.8%,而黑人郊区化比率却只有10.6%。[3]第三,城市中心的经济和财政状况日益窘迫。一方面是城市中心工作机会的减少造成税收基础的减弱。从1969到1976年,纽约丧失了54.2万个工作机会,据估计,这些工作机会的丧失使纽约大概减少了15亿美元的税收收入。[4]另一方面,由于城市中心居民人口构成的变化,贫困的少数族裔在中心的集中又增加了城市的福利开支的负担。“1970年,12个最大的中心城市的人口只占全国人口的12%,但却支付了全国40%的地方性健康和福利开支。”[5]中心城市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怪圈:随着其居民构成越来越贫困化,城市的福利开支负担越来越重,使得它更加没有能力改善环境、救治贫困和打击犯罪,这又进一步导致了工作机会的丧失和人口的流失,使得它愈加贫困和衰败!
其次,北美城市面临的另一个挑战就是郊区的横向蔓延问题。1920年代以来,汽车的普及让人们摆脱了19世纪的许多限制,郊区化出现横向蔓延的趋势。郊区化的过度蔓延也带来了一系列致命的弊端:其一,大大延长了郊区居民的通勤距离和通勤时间。从1888年到1973年,曼哈顿地区律师的平均通勤距离从5.74英里增加到15.03英里。[6]全国郊区居民的平均通勤时间在19世纪70年代从22分钟上升到24分钟,增加了9%。[7]通勤距离和时间的增加不仅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由于过度依赖私人汽车,造成严重的交通拥挤。其二,严格的功能分区和过滤机制加深了各个社会阶层的分化和隔离,便捷的通讯方式为人们的交流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减少了传统的面对面的交流,削弱了社区的作用,加深了人们的拔根感和孤独感。其三,郊区的蔓延还带来了严重的生态和环境问题。汽车尾气是美国最主要的空气污染源之一。在20 世纪90 年代初期,仅仅在洛杉矶盆地,空气污染给人们的健康、农业和环境造成的损失每年就高达74 亿美元,平均每人600 美元。[8]除了严重的空气污染外,肆意蔓延的郊区化还侵占了大量的农田、湿地和林区。[9]据报告,仅仅从1985到1995年,美国全国就损失了11.7万英亩湿地,其中21%是被城市和其他开发所占用。[10]
再次,伴随郊区化蔓延而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北美大都市区政治上的巴尔干化。在北美城市化的高潮时期,中心城市通过兼并或吞并周围的地区,人口和面积得以迅速扩大。但是,随着郊区化进程的加速和郊区力量的增长,富裕的郊区开始抵制中心的合并。1874年,波士顿周边最富庶的城镇布鲁克林以706∶299票的绝对优势否决了与波士顿合并的动议。随后,拒绝合并或兼并成为各个富裕郊区的普遍声音。郊区拒绝合并的原因除了本身同质性较强、服务得到改善外,更重要的是郊区想要通过自治来维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控制自己的命运。富裕的郊区要控制自己命运的想法使得他们一方面拒绝大都市的兼并,另一方面又抓紧时机,成立自治单位。自20世纪以来,许多大都市区的政府单位都在持续增长。
相对来说,加拿大大都市区巴尔干化的程度小于美国。而美国西南部从某种程度上尚属于城市化的第一阶段,“在某些方面,增长仅仅反映的是中北部和东部地区早年已经达到的某些阶段”[11]。因此,城市化步伐最早的东北部和中西部是巴尔干化最为典型的地区。在全国最大的17个都市区,仅从1952到1957年,就出现了170个新自治市和519个新特区,所有的具有政府功能的机构总数达到了15658个。[12]以芝加哥为例,1982年,它有6个县、261个自治市、113个镇、313个学区和503个特区,总共1250多个各类政府。[13]政治巴尔干化在让许多郊区掌握自己命运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极大的弊端:行政效率低下和各个地区的不平等,进而从总体上削弱了大都市区的地位和发展潜力。《加拿大城市》的作者乔治·尼达也认为:“从总体上看,一个都市区内如此众多市政和地方机构的存在,导致都市制度运作的无效率和各选区税收负担的不公平。”[14]
其实,美国和加拿大的各级决策者很早就意识到了中心城市衰落和大都市区政治巴尔干化的危害,并采取了多种应对措施,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城市更新运动了。
城市更新“是对城市的衰败地区进行重新规划,通过保护、修缮、拆迁或重建,来改变城市中产业和人口的地域分布,并使城市的物质环境现代化”[15]。1949年,美国联邦议会通过了塔夫脱参议员提议的住宅法,标志着城市更新运动的正式启动。该法令规定,为了能够为每个美国家庭提供一套体面的住房和一个优美的居住环境,联邦政府将为市政府所制定的由私人承包商承担的再开发(urban redevelopment)计划提供资金支持,用于贫民窟清除和社区重建。1954年住房法正式用城市更新(urban renewal)代替再开发计划,并对目标进行了修正,把清理贫民窟与中心城市的再开发联系起来,并放宽了地方对联邦资金的使用权限和标准,允许10%的联邦拨款用于非住宅建设。
1954年住宅法修正案极大地促进了开发商进行市中心改造的热情,以商业开发为特色的更新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了起来。但是,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初期的城市更新由于太过于注重商业开发,推倒的房子远远多于新建的住房。“由于大约2/3的被清理贫民窟是黑人聚居区,因此城市更新项目又被称为黑人清理运动,而且在许多城市,其目的也正是如此。”[16]随着黑人民权运动的兴起,旨在消弥中心与郊区之间差别的开放郊区运动也并没有收到预想的效果,各方面对于城市更新运动的批评声越来越大,1974年,联邦政府通过《住房与社区发展法》(Housing and Community Development Act),建立社区发展基金(CDBG),开始强调对现存社区和资产的再开发,而不是推倒清理贫民窟和衰败区,标志着城市更新运动逐渐让位于“社区发展计划”。
城市更新运动是对以前城市规划和美化运动的继承和发展。“客观历史地看,这一美国历史上规模最为庞大的联邦政府更新计划确实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有限的社会效益,为美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并对维护美国的社会稳定和对美国城市的地理分布及城市化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17]
除了中心的衰落外,针对郊区化的横向蔓延与大都市区政治的巴尔干化,美国和加拿大的众多学者和专家也进行过多方面的尝试和努力,比如合并、建立专区、建立大都市区政府等等。鉴于合并和兼并受到了较大的阻力,而为了解决各项特殊问题而建立的专区虽然行之有效,但各个专区之间缺乏配合,更进一步加剧了都市区政治的巴尔干化。错综复杂的都市区事务不仅仅需要解决各种特殊问题,还需要进行宏观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全都市区范围内的社区目标的基本要求是建立一个多功能的代理机构或都会政府”[18]。在这方面,加拿大的多伦多或许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有益例证。1953年,多伦多引入大都市区政府的概念(Metro),郊区城镇仍然在地方性事务方面保留其独立性,而由中心和都会区各城镇代表组成的都市区议会负责地区性事务。多伦多都会区政府在第一届主席加德纳(1953—1961)的任内,运行得非常成功,随后温尼伯在1960年、温哥华在1967年、蒙特利尔在1970年都采用类似制度,运行效果都还不错。[19]
总之,郊区化是当前美国和加拿大城市的一个典型特征,它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北美特殊的政治、经济和资源形势与自然主义的乡村观念相结合的产物。低密度郊区的横向蔓延在大大改善了美加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的同时,也面临着中心衰败、种族关系紧张、政治巴尔干化等诸多问题。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北美城市郊区化的现状不可能出现大的变化。不过,城市的发展毕竟受到水源、空间和交通等诸多因素的限制,郊区不可能无限制的蔓延下去,像洛杉矶这样横向蔓延的城市很明显已经是一个失败的典型。
从17世纪初期沿海商业据点的奠基开始,在北美大陆上,城市边疆就与农村边疆一同发展。在商业发展、交通改善和社区促进主义精神的推动下,随着边疆的不断西进,东部的商业据点一步步演化为地域性的城市中心,作为连接东部商业中心与周围农村的中间结点的西部新建商业据点,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拔地而起。而随着工业化的完成,北美城市也完成了从商业据点向工业城市、从传统的步行城市到现代化大都市的演变。不仅城市外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且通过进步主义改革,在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和城市观念方面经历了现代化的变革,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城市。
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北美城市化中的阶段性和地域不平衡性更加明显,最早经历城市化和郊区化的东北部和中北部地区已经进入后城市化时期,西南部阳光带的城市则依然在城市化的道路上阔步前进。此外,由于北美城市所发展起来的是一种低密度的郊区化居住模式,因而个人住房拥有率较高,郊区化的弊端也更为明显。
[1] 查理斯·H.格莱布、A.西奥多·布朗:《美国都市史》,第345页。
[2] J.C.蒂夫德:《中心地区的城市:中西部工业区的兴衰》,第234页。
[3] 肯尼斯·杰克逊:《马唐草边疆:美国的郊区化》,第284-302页。
[4] 霍华德·朱多考夫、朱迪斯·E.史密斯:《美国都市社会的演变》,第296页。
[5] 孙群郎:《美国城市郊区化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94页。
[6] 肯尼斯·杰克逊:《马唐草边疆:美国的郊区化》,第284页;第319页。
[7] 孙群郎:《美国城市郊区化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13页。
[8] 孙群郎:《当代美国郊区的蔓延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世界历史》2006年第5期,第17页。
[9] 亚当·罗姆:《乡间推土机:郊区蔓延与美国环境主义的兴起》(Adam Rome, The Bulldozer in the Countryside: Suburban Sprawl and the Rise of American Environmentalism),纽约2001年版,第163页。
[10] 孙群郎:《当代美国郊区的蔓延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世界历史》2006年第5期,第21页。
[11] 吉尔伯特·A.斯蒂尔特、阿兰·F.J.阿蒂贝斯:《权力与地址:北美背景下的加拿大城市发展》,第327页。
[12] 埃伦·M.维克斯汀编:《美国的都市化:历史文集》,第432页。
[13] 唐纳德·N.洛斯布拉特、安德鲁·桑克顿编:《大都市的管理:美国和加拿大政府间关系透视》,第117页。
[14] 乔治·尼德尔:《加拿大城市:理论、历史与规划的视角(上卷)》,第298页。
[15] 李艳玲:《对美国城市更新运动的总体分析与评价》,《上海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第77页。
[16] 亚历山大·B.卡洛编:《美国城市史:文集与评论》,第456页。
[17] 李艳玲:《对美国城市更新运动的总体分析与评价》,《上海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第78页。
[18] 乔治·尼德尔:《加拿大城市:理论、历史与规划的视角(上卷)》,第299页。
[19] 吉尔伯特·A.斯蒂尔特、阿兰·F.J.阿蒂贝斯:《权力与地址:北美背景下的加拿大城市发展》,第334—3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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