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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早期进入现代化的其他国家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149 评论:0

还有一批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起步相对较早,而且发展道路与英国比较接近,都是在政治上采用和平渐进的方法,在经济上使用自由主义的原则。这些国家包括低地国家和北欧国家。英国几个白人殖民地也较早进入现代化过程,它们的情况留待以后再谈。

在当时的西欧,联省共和国(荷兰)是“独一无二的”,它是第一个“由第三等级——中等阶级建立并占统治地位的共和国”,共和国“自始至终都带有这种起源的特征”。[1]所以,独立战争实际上一举完成了三项任务:国家独立、统一、确立寡头政治(消除西班牙专制),这使荷兰在17世纪走在了世界的前列。[2]

独立后的荷兰很快成为经济大国。1670年,荷兰已拥有商船57万吨,这是当时英国的6倍、法国的7倍,荷兰成为17世纪名副其实的海上马车夫。当时荷兰约有250万人居住在城市,这是荷兰总人口的一半。[3]很多学者认为,荷兰、英国和美国是人类历史上真正意义的大国,当然,英国和美国的大国是全方位的,而荷兰对世界的影响主要依靠商业以及建立在商业基础上的金融业,世界第一个证券交易所就诞生于阿姆斯特丹。但是,荷兰与当时的英、法相比,国土和人力资源是无法与这些大国相提并论的,作为因素之一,荷兰占据的海上贸易霸主地位的时间也比较短暂。1652—1674年,英国三次发动对荷战争,荷兰的商人遭到沉重打击。1672年,法国为了报复荷兰反对其吞并南尼德兰,挑起对荷战争,企图吞并荷兰。为了挡住军队强大的法国,荷兰被迫放水淹没瓦泰尔利尼洼地。尽管如此,在当时的险恶环境下,荷兰周旋在各强国之间,即使是路易十四也不能奈何荷兰,而在路易十四最辉煌的时期,荷兰执政威廉三世也具备了大君主的威望,成为反对这个咄咄逼人的“太阳王”的同盟的领袖。当然,荷兰被法国征服的危险依然存在,威廉三世因此最终同意应邀到英国做国王。荷兰于是得到英国强大国力的支持,但这也让英国后来超越了荷兰。

从经济起飞的三个条件上分析,荷兰的独立和统一问题似乎已经解决了,但其独立地位一直处于他国的威胁之下,而统一的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出在联合省是一个七省共治的政治体,任何重大问题都需要经过各省协商一致才能做决定,而“执政”一般只在军事方面有强大的决策权,因此,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的中央政府事实上非常虚弱,各省都会因为各自的地方利益而不顾整个国家的利益——这是它未经过专制王权锻造阶段的代价。不过,即便是这个很不起眼的小国,由于基本具备了经济起飞的三个条件,荷兰依然凭借着其巨大的商业优势和综合实力,曾让西欧的所有强国难以望其项背,成为17世纪最强大的海洋国家。荷兰后来在拿破仑战争中被法国吞并,拿破仑战争后荷兰痛下决心修改国体,改建为王国,设立了强大而统一的中央政府。1848年革命之后,荷兰实行立宪政体,国家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不过这时它早就失去其大国地位了。

相比之下,南尼德兰(比利时)地区长期处在西班牙的统治下,又先后归属奥地利、法国和荷兰。从属的地位使它经济上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直到1830年,比利时摆脱外国控制,建立独立的比利时王国,而正是从这以后,比利时的工业突飞猛进持续50年之久。在发展铁路、采煤和工程建设方面,比利时在西欧大陆处于领先地位。1835年5月5日,布鲁塞尔与梅克林铁路线正式开通,它是西欧大陆上最早的定期客运货车,第一年的运客人数超过了英国的全部铁路的客运量。重工业也出现惊人的发展势头,1835—1845年间,比利时的煤产量增加了1倍,铸铁出口量增加了8倍。1840年,比利时拥有了当时西欧最大的机器制造厂和铸铁厂,雇佣了2500多名工人。比利时首创了尼德兰民族工业促进总公司,它掌握的资源比任何一个商人或一家私人银行都要多,灵活性和自由度也好。在银行投资的业务方面,比利时也是领先的。有人甚至说比利时是“第二个工业化国家,在某些领域如铁路和财政方面,甚至超过英国”[4]

卢森堡原是比利时的一个省,1839年取得独立国家地位,由荷兰国王兼任国王。在1848年西欧革命中,荷兰作出让步,同意卢森堡制定独立的宪法。这以后,卢森堡的工业革命开始,经济出现飞跃发展。以生铁产量为例:1855年是60吨,1865年是12.5万吨,1873年是25万吨,1891年是50万吨,1900年是100万吨,1913年是250万吨。由于经济方面的因素,卢森堡这个区区小国曾被划入6个主要现代基础工业国家的行列。[5]

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现代化道路上基本上走的是英国的和平和渐进的道路,在工业化方面,它们是领先的国家。相比之下,瑞典、丹麦、挪威和芬兰这4个北欧国家的历史发展与英国更相像。

瑞典在14世纪末被丹麦吞并,到1520年通过战争摆脱丹麦统治,古斯塔夫·瓦萨成为瑞典国王,这标志着瑞典民族国家的建立,也是专制王权的确立。在专制王权领导下,瑞典一度成为北欧最强大的国家,曾一度与法、俄等国家抗衡。1718年,瑞典的查理十二世中弹身亡,由于他身后没有直系继承人,黑森的世袭选帝侯菲特烈和他的妻子乌耳里卡·埃累沃诺拉入主瑞典,瑞典开始进入一个自由年代。1719年和1720年通过的“政体法令”,特别是1723年的“议会组织条例”使议会(四等级)成为国家权力中最有效的机构,“王室开始丧失它在瑞典政治生活中的传统地位……国王变成只不过是参政会中的主要成员,他的权力只限于在重要问题上行使两票表决权”[6]。显然,专制王权已经被克服,至少在制度上如此。

从1772年开始,瑞典政治现代化出现了一次大倒退。是年,古斯塔夫三世上台后开始恢复国王个人的权力,议会由国王随意召集,国王的意志左右着政府的决策。[7]1796年继位的古斯塔夫四世继续执行其父的专制统治。但是,国王试图恢复专制的做法一直遭到瑞典人的反对。1800年在诺尔彻平的议会上,专制体制受到猛烈的反对,有的贵族议员甚至以宣布放弃自己的贵族头衔的方式进行抗议。1809年,古斯塔夫四世被放逐国外,一部按照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原则制定的新宪法被确定下来,瑞典恢复了古斯塔夫三世之前的制度。1809年瑞典宪法是西欧最早一部成文宪法,该宪法确定国王是王国的唯一统治者,但征税权归议会,民法、刑法和宗教法的制定及修改由议会和国王共同负责,国王在作出决定前,应同参政会协商,而参政会对议会负责。从此以后,瑞典的专制制度再无恢复可能。

很快,瑞典的制铁工业的陈旧技术得到改造,各地纷纷建立现代化的铁厂,自由主义经济原则成为主导。1823年开始,议会发动了经济改革运动,到1846年,工商业的限制几乎全部取消,瑞典经济进入了新纪元。19世纪30年代初,木材每年平均出口19万立方米,到19世纪60年代,木材出口增加了6倍,1885年达到375万立方米;生铁的平均年产量,19世纪20年代是8万吨,1861—1865年上升到20.5万吨,1880—1890年达到44万吨。1858年,瑞典制铁工业家G.F.耶兰逊发明了一种新技术,将空气注入熔化的生铁中,成功地将铁中的碳含量降低到理想值,为世界第一座贝氏炼钢炉的诞生作出了贡献。机械化的织布机也在1850年前后传入瑞典,诺尔彻平成为毛纺业的主要基地。1862年,瑞典第一条铁路通车。1856年以后,一批与工业关系密切的现代化银行纷纷创立。造船工业快速发展,瑞典火柴的销路大大拓展。与此同时,政治和社会的改革也在进行之中。1844年,取消了对出版自由的各项限制;1845年,规定男女具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1864年颁布了新刑法,废除了酷刑;1865年的议会改革,中等阶级取得了绝对的政治领导权。[8]

丹麦的现代化道路与瑞典相似。丹麦的专制王权在1657—1660的丹瑞战争后建立,民族国家已基本定型。由于丹麦专制王权的形成比较容易,取消这个专制制度也比较轻松:1848年西欧革命影响下,丹麦的市民代表去王宫请愿,要求颁布自由宪法,国王菲特烈七世爽快地答应了立宪要求。丹麦的民主政体自1849年宪法的签署而确立,这以后,丹麦的经济也进入顺利发展的阶段,1854年,丹麦的第一条铁路通车。“在所有的活动领域内,不管一切挫折,不管整个领土的减少,丹麦正开始找到了她的道路。”[9]

挪威在历史上长期依附于他国,14世纪末开始隶属丹麦,1814年转归瑞典。于是,其政治制度的走向相对简单,即从丹麦的君主专制制度转为瑞典的君主立宪制度。长期以来,瑞典的国王就是挪威的国王,挪威并没有自己的国王,但它拥有自己独立的议会和政府。1884年,挪威建立了英国式的议会责任制政府,1913年基本实现了普选制,到1905年独立时,挪威的民主制度已基本确立。

芬兰长期隶属瑞典,但芬兰人拥有瑞典本土人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特权,在瑞典议会中也有自己的代表。在1809年芬兰被割让给俄国以前的700年中,瑞典与芬兰从未发生过战争,这在西欧历史上极其罕见。换句话说,瑞典对芬兰有很大的影响力,但芬兰愿意接受这种影响。由于这种原因,出于减少芬兰人敌意的考虑,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让芬兰保持它以前的宪法、法律、行政和宗教体制不变或基本不变,芬兰的地位不是俄罗斯帝国的一个行省,而是自治和立宪国家,拥有国家必不可少的一切基本权力。在1809年3月29日的建立自治的芬兰国家的正式仪式上,沙皇首先宣布一项保证敕令:“我,亚历山大……愿以本敕令确认和批准此邦的宗教信仰和各项根本法,并确认和批准上述大公国根据宪法每一等级迄今所特别享有的、以及不论地位高低全体居民迄今所一般享有的各项特权和权利。我允予维护所有这些权益和法律,使之固定不变并具有充分效力。”[10]于是,芬兰虽然在1809年划归俄罗斯帝国,但政治上依然保留了从瑞典带来的立宪制度。这种制度与同时期的英国政治制度还不能相提并论,但与当时的沙皇专制制度相比,它确实已十分开明了。芬兰的元首是俄国沙皇(亚历山大兼任芬兰的大公),在帝国范围内仍然是专制君主统治,但芬兰却是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度。根据芬兰宪法,亚历山大不能以命令统治芬兰,必须接受芬兰议会在制订重要法律、征税、改变宪法等方面的权力。有趣的是,在被割让俄国之前,芬兰人是名副其实的瑞典臣民和公民,但在1809年之后,他们真正成为芬兰人,俄国人对芬兰来说却是外国人。隔断几个世纪以来与瑞典的联系,从而激发了芬兰人的爱国心并促进了民族意识的形成,芬兰终于在1809年之后第一次出现在北欧的政治地图上。正如当时的一位评论家所言:“没有人想到恢复以前与瑞典的联合,也没有人要与俄国融合一体……我们认为芬兰是……我们的祖国,并且感到芬兰本身是一个实体,它不再可能变成瑞典的,也永远不应当变为俄国的。换言之,我们感到我们是芬兰人,是芬兰民族的成员。”[11]芬兰此时已基本具备现代化起飞的三个条件。

于是,芬兰的工业化从1809年开始起步。到1850年,工厂总数达到140家,主要包括铁、纺织、玻璃、纸张和烟草行业。1850年以后,芬兰进入了经济快速发展时期。1856年,政府成立了两个委员会来研究发展工业和矿业的措施,1856年、1863年、1864年和1867年四次修改关税条例,取消或减少了对进出口商品的限制。1860年,芬兰有了自己的货币单位——马克。货币独立加强了芬兰的独立地位,同时刺激了工业和银行业的发展。1862年,第一条铁路通车、第一家商业银行建立。赛马运河则在1856年完工,随之而来的是运输和交通的现代化。1879年全部废除对自由经济企业的任何限制。然而,1899年开始,芬兰遭到俄罗斯化的威胁,在同年发布的帝国文告中,芬兰的立法几乎全部置于俄国政府的监督之下。芬兰的宪法和法律此后将仅仅是地方法律,并将受到圣彼得堡的任意决定。1906年,芬兰乘俄国发生革命之机修改宪法,以平等和普选(妇女与男子享有同样的选举权)为基础的一院制议会取代了陈旧的四个等级的议会。但1908年开始,俄国对芬兰的干涉又加大,俄国公民被授予芬兰公民同等的地位,对芬兰的税收是横征暴敛,宪法失去了它的意义。[12]1917年十月革命后,芬兰宣布独立。从此,芬兰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1] 房龙:《荷兰共和国兴衰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页。
[2] 钱乘旦、陈意新:《走向现代国家之路》,希望书库编辑委员会1995年12月版,第215—217页。 
[3] 米歇尔·博德:《资本主义史:1500—1980》,东方出版社1986年版,第19页。
[4] 弗兰克·哈格特:《现代比利时》,江苏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上册,第41页。
[5] 保罗·韦贝尔:《卢森堡大公国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65—155页。
[6] 安德生:《瑞典史》,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下册,第369页。
[7] 同上书,第414页。
[8] 安德生:《瑞典史》,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下册,第512—536页。
[9] 帕利·劳林:《丹麦王国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356页。
[10] 约翰·伍里宁:《芬兰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上册,第189、191页。
[11] 约翰·伍里宁:《芬兰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上册,第228—229页。
[12] 同上书,第340—3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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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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