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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3 旅游商品的生产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2日 阅读:145 评论:0

· 作为“商品”的观光旅游

观光旅游通常伴随着消费活动,例如为了到达旅游目的地而利用交通工具,在旅游地的食宿,购买旅游纪念品,等等。诚然,摒除商业交易元素的旅游是不可能成立的。旅游的发展,正是把这种商业交换的过程制度化,如团队包价旅游那样,成为一种可以大量生产/消费的“商品”形态,并且与销售该“商品”的旅游相关产业的存在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关注旅游商品的策划过程,即“旅游商品的生产”,从社会与文化方面来考察旅游现象与旅游商业的相互关联。具体而言,本文将以日本的着名旅行社2005年策划的团队包价旅游“越南·河内之旅”(见下表)为例进行说明。

“畅游河内5天4晚”行程表

·旅游商品的策划

从旅游商品交易方面来看,旅游商品是一个“契约的集结体”。与其他在购买的同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有形商品不同,旅游商品是将来提供各种无形服务的契约,即所谓“预约”的集合体。策划商品的旅行公司(批发商),基本上并不直接向游客提供服务,而是由航空公司、酒店、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导游)提供服务。在旅游公司组织策划下,将提供这些服务的契约整合在一起形成商品,由旅游代理点(零售商)接受消费者的预定。

前往越南的团队包价旅游,是由提供各种相关服务的合同构成的旅游商品。包括行程表上注明的交通手段(日本启程的航班号、机场接送和旅游途中的巴士),酒店、用餐以及导游、领队的导游服务等。旅游公司策划的旅游商品,首先要选择相关的要素组合起来确定行程。即考虑旅游行程以及服务安排是否可行,裁度旅费的高低来确定选择哪一家航空公司(日本航空或是越南航空),以及选择旅游目的地的下榻酒店。同时,根据旅游行程在时间许可范围内安排尽可能多的景点参观,包括泛舟世界遗产(下龙湾)、旅游指南上登载的着名景点(河口老街和水上木偶剧)等。在用餐方面,还不忘把当地的着名小吃(越南春卷、越南米粉)也组合在其中。

团队包价旅游说到底终究是一种“商品”。商品正是因为需要销售、需要能够提供契约所规定的服务,才可称其为商品。因此,就需要商品策划负责人,不仅仅只是把有魅力的构成要素简单组合在一起。在商品策划过程中,把握市场需求,为制定合理商品价格而进行的市场管理,以及行程安排的可行性更需要得到重视。

无论多么有魅力的商品(对旅游策划方来说),其魅力如果不能符合消费者的喜好,或者比其他公司同类商品价格偏高,都不可能被消费者接受。因此,团队包价旅游往往会设定一个尽可能被多数消费者接受的行程,或者让游客感到“物有所值”的行程。例如,一开始就设定“×万9800日元”的价格来吸引游客,这类用心策划旅游商品的事例很多。同样,尽管旅游内容看起来极富魅力,却不能兑现承诺,或者卫生状况令人担忧、酒店和餐厅面临投诉的可能等原因,都不能组合形成商品。

·“契约”与“形象”的相互作用

另一方面,游客对商品的要求,还有一些方面是仅仅履行各项契约所不能完全满足的。旅游与重视“移动”功能的公务出差不同,对一般游客而言,他们希望通过参加团队包价旅游、消费该旅游目的地的形象,从而获得视觉上的“愉悦”(Selwyn ed.,1996)。因此,若重视观光旅游的这一方面,旅游商品就不仅只是“契约的集合体”,同时还是游客消费的形象集合体,即“定式化的旅游形象”。

作为旅游目的地的越南的形象,具有“怀旧”与“殖民主义”两大主题。对于来访的日本游客而言,眼前的越南景观往往与“××年前的日本”、“巴黎的街景”形象交织在一起。实际上团队包价游览行程中,随处都嵌合着让游客确认上述形象的场景。富有“令人怀念的市井风情”的老街,唤起法国殖民地时代记忆的建筑群——“东方小巴黎”,都被组合到游览路线中。同时,旅游宣传册也大量登载了唤起这些记忆的照片和图片。从而,在游客所追寻的旅游形象的基础上,构成了独特的“越南形象”。

从上述角度来看,旅游商品的策划也是编辑设计游客投射到越南的形象过程。然而,仅只有“形象”是不能成为商品的,只强调旅游商品的“契约”这一侧面,也无法形成富有魅力的“畅销商品”。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商品策划的这两个侧面并不是各自孤立,而是根本无法分割、二者合一的。

名为“畅游河内5天4晚”的旅游活动,第4天的游览内容是“造访有美丽梯田的芒族村庄——和平(译注:音译)”。和平把游客的思绪带回到“昔日的日本农村”,是一个满足游客怀旧思乡情结的地方。然而,类似的景观在越南北部有很多,有的甚至比和平更有魅力。之所以选择和平的原因在于,它的地理位置距离首都河内比较近,拥有卫生条件较好的餐厅,以及能提供专门为日本游客服务的导游和旅游车(包括驾驶员)。该地具有满足“契约”的要素,即这是一个旅行社可以把“怀旧思绪”转换为 “契约”可提供的具体商品的地方。因此旅行社选择把和平放入一系列的“契约”当中。

另一方面,旅游行程第2天所参观的“百臻陶艺村”,在地理位置上也同样距离河内较近,村民已经习惯游客的到来,是一个旅行社可信赖的可接待游客的村落。因此,这里也成为另一个符合“契约”要求的旅游地。但是近几年来随着旅游土特产品商店的增加,百臻村被游客抱怨“过于旅游化、现代化”了。同时,旅行社制定的旅游行程表中承诺的“乘坐水牛车在村内散步”也是在这个景点实施。这项活动是为了满足日本旅行社所期望的、展现所谓百臻村的传统与魅力,受冲绳竹富岛的启发,由导游和村里的制陶企业联手开发的旅游项目。所谓水牛车,也不过是在百臻村这个商业素材基础上,为加深“越南传统”印象,由商品策划的各公司合作开发出来的。

除此之外,旅行社改造了法兰西统治时代的度假别墅建成餐厅,向游客提供“越南式的法国大餐”,重现殖民地时代形象。菜单安排中,增加了越南南部的最负盛名的小吃“越南米粉”,游客心目中的越南形象就这样被重新建构起来了。

游客投射到旅游目的地的形象,是基于商业交易的各种条件所拟定的一系列“契约”,以及赋予在这些“契约”上的游客所寻求的旅游形象,是二者重新组合生产的过程。即旅游商品的策划是一个复杂的、多种力量相互作用的过程。同时,为了使商品持续成为“畅销商品”,还必须不断应对市场和旅游目的地的变化,而“契约”与“形象”二者的相互作用也必然不断更新。越南之行的旅游团正是在这种相互作用的基础上生成的。

· 旅游商品的生产与文化的关系

在与旅游相关的事项中,把原本不是商品的东西变成商品,即“文化商品化” 的相关研究受到了广泛关注。然而,这些研究仅仅讨论了文化商品化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却从未探究过旅游商品的生产问题,即旅游的商品化过程。旅游中的商业活动,往往被过于简单地归结为“销售获利”的商业主义(冈野、王,2003)。但是,与一味地批判“追求利润的商业主义活动”相比,考察其与文化关联的商品生产过程,诚然更有意义。

换个视角来看,旅游作为一种商品的生产过程,也就是赋予旅游目的地旅游形象的再生产过程。犹如史密斯指出的那样,关注作为文化中介者的旅游产业的研究非常必要,旅游产业中介者的参与与旅游目的地文化的表现与展示密切相关。(Smith,2001)日本旅行社召开的市场拓展会议中,也常常涉及越南各个村落文化变迁的状况。打开作为商品的旅游生产流程这个黑匣子,考察旅游与文化的关系也是一件极其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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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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