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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韬生平事迹《中法战争时期的对法主张》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165 评论:0

法国对越南的侵略活动始于17世纪,其早期侵略形式只限于传教和通商。19世纪中期以后,由于法国工业完成了从手工工场到机器工厂的变革,其国内市场狭窄、劳动力不足、原料和资源缺乏等劣势因素逐渐显现,法国资产阶级及其政府对外攫取殖民地的欲望日益膨胀。与英国殖民地印度毗邻的越南成了法国有意侵占的主要目标。1862年,法国强迫越南统治者签订了第一次《西贡条约》,割占了越南南部的三个省。1874年又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二次《西贡条约》。条约在承认越南独立和法国代管越南外交的条款下否定了中国对越南的“宗主权”。1880年,正当中俄为伊犁交涉关系紧张之际,法国乘机出兵红河。随后几年,法国对越南北部地区展开了一系列的军事侵略活动。越南军民和刘永福的黑旗军进行了顽强的抵抗。

面对法国在越南的侵略行径,中国朝野有一大批主战之士。他们强烈地要求清廷出兵抗战,打退“跳梁之法夷”的嚣张气焰。

王韬秉持着他的“重和”“重势”的外交理念,主张“慎兵保和”,反对不计成败地与法国开战。当他得知恭亲王奕和李鸿章因“主和”而遭到了主战言官的攻击以致被慈禧太后驱赶下台的消息时,立即致信李鸿章的“门将”盛宣怀,对主战派“清谈抗法”深表不满。他写道:

或传京师诸公,意皆主战,独恭邸、傅相主和。夫以中原大局言之,隐忍苟安,则日益委靡不振,而人才愈以不出;以朝廷言之,则以和为贵。苟可捧盘盂以从事,何必执鞭弭以周旋,兵锋一交,胜负之数岂能逆料,况法之于越南,犹日之于琉球,今既不能救琉球于前,而欲早助越南以与法竞,恐法人于此有辞也。顾以韬揣之,京师诸公,亦徒有其说耳,岂真能出于一战哉?

在《拟上当事书》一信中,他更加详细地分析了中法开战对中国的不利之处:

用兵之道,尤宜慎之又慎,必审我有以制之而有余,然后可一发也。今法人船坚炮利,将猛兵精,而我水师未练,兵轮未广,统领未得干才,驾驶未能得手,枪炮之施放未精,器械之攻导未备,如此岂能战而胜之。夫与法人战,当以水师兵轮为先。但我水师少而弱,所有轮船皆不能驶出大洋。倘若以此据守沿海,而我海疆延袤三千里,防不胜防。法舰飘忽不定,往返自如,大可到处袭击。法人本不以通商中土为急务,今年不胜,则明年再举,明年不胜,则后年可重至。而我劳师縻饷,所以御之者穷矣。总而言之,中国无一可以制法人之死命,而法人扰中国,可以从容肆应而有余,中法开战,中国有害而无一利。

根据王韬的看法,处置法国在越侵略活动的“最上之着”是“莫如示之以文,告之以辞,与之揆情据理,援例执法,开诚布公,熟思审处”,同时派遣重兵,“严守边境,先立于不败之地,而务为自强,以待机会之来”;其次,“莫如置之不问”,因为徒有空言而无实际的开战,其结果必然是“至于无可如何,则仍出于和,将来割地酬饷,通商辟路,所以为和之约章者,如是而已”。加之越南本来为一无道之国,“国政殊不可问,官贪而民惰,横征暴敛,民人几不聊生”,中国即使兵强马壮,劳师远袭地为其复国也只能是“能暂而不能常”,殊不值也。

王韬根据中外大势来阐述中国的外交对策,有其合理性。然而,在分析过程中却有失偏颇。他并没有全面地看到中法两边的“势”,而只一味地强调中国弱于法国,忽视了中国在某些局部问题上亦有小范围的优势,如中越国土相联,供给线远比法国的短;中国在陆战兵源方面亦大大超过法国;洋务运动中新建的陆军也比鸦片战争时代的清朝八旗兵和绿营兵更具有战斗力和生气。对“外势”中的国际间矛盾以及法国国内政潮屡起也考虑不够。后来的中法战争进程并没有出现他所预料的那种“一边倒”局面,而是互有胜负。在陆路方面,中国甚至还占据一定优势,取得了镇南关、谅山等战役的胜利。

当谅山战报传来之时,王韬非常兴奋,同时也意识到自己对时局的分析出了差错。在听说法人开始在上海进行诱和活动后,他立即写了一封信给他的一位朋友,承认“弟于中外交涉之事,每喜穷原而竟委,所言往往不幸而中。惟此日立约结盟,似嫌其太速”。在进一步地考察内外情势以后,他发现法国开战以来所遇到的困难甚至不在中国之下:“法今者,拿破仑旧党盘踞于国中,阿洲叛民,埃及争地,复骚扰于国外;飞扬跋扈,招忌召戎,恐不免于用兵。法,欧洲虎狼之国也,素为列邦之所憎嫉,兵衅一开,强邻乱党,必有起而乘之者。此不宜与中朝战者一也。泰西列邦,皆以通商中土为利薮,英、普、美所系尤重。法人贾舰,虽沿海各埠无处不至,而通商之局未宏。一旦兵事突兴,必非列邦之所甚愿,居间调停,势所必然,法于此能勿从乎!此不宜与中朝战者二也。”所以,当清朝当道大员准备与法国妥协之际,他反而由主张“慎兵保和”改为“既出于战,必当持之以恒,举之以全力”。他在《拟上当事书》中写道:

道剥极而必复,势无平而不陂,张弛之权,盛衰之变,正在今日……法人先发难端,甘为戎首;徘徊海上,几及一载。马江之役,法以诡道诱我,虽胜犹辱,其得侥幸出险,仅免聚而歼旃而已。基隆虽踞,淡水无功,彼以全力注于台湾,而历日旷时,仍不得尺寸之地,则彼之兵力亦可知矣。甬江之战,无所胜负,彼攻此守,犹足支持。即彼言将犯析津,扑旅顺,扰芝罘者,亦不过虚声恫喝之故智耳,其实技无所施也,则彼之水师亦可知已。至于遏截海运,掳劫商船,正所谓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也。法人处今日之势,其进退维谷之情形,不显然哉?曩者,彼国屡次败盟构乱,特未尝一角耳。诚使我以镇定处之,志在用兵,一战再战,虽挫不挠,则彼之虚实,早已灼然洞见。胆壮气张,名正言顺,何难与之驰骋于疆场,纵横于洋海哉!

然而,清朝统治者却准备与法国妥协,没有胆量采纳王韬“战则持之以恒”的意见。法国一有谋和之端倪,他们便乘势下坡,草草收兵。在有利的军事形势下竟然签订了不利的外交条约。前方将士气得拔剑砍地。王韬闻讯亦只能“作贾长沙之痛哭流涕”。

中法战争时期中国朝野除了面临着战与和的选择外,还面临着如何对待刘永福的黑旗军问题。刘永福原是广西地区农民起义的领袖,他所创立的“黑旗军”是大清王朝不可饶恕的“匪类”。1873年10月,法军入侵越南并占据河内。应越南政府邀请,刘永福抱着“为越南削平敌寇”“为中国捍蔽边疆”的决心,援越抗法,率军奋战,收复河内。1883年又率部在纸桥与法军作战,击毙法军统帅,取得震惊中外的纸桥大捷。

对待如此“出身有污”的抗法将士,清朝统治者中一部分人竟然主张借法国侵略军之手以除心头之患。还有一部分人虽然主张接济刘永福,但依然是“借刀杀人”的心态,如四川总督丁宝桢和云贵总督岑毓英在他们的奏章中都曾说过“驱狼斗虎,似属一举两得”和“鹬蚌相持,渔人得利”一类的话。对此,王韬却大不以为然,坚决反对清朝处置刘永福的所谓“方略”。他在与清朝官员的书信中多次称赞刘永福的爱国之心,敦促清政府真心实意地支持刘永福。比如,他在《与潘镜如观察》一信中写道:

义(指刘永福)其为人也,质弱而貌奇。法难既作,义愤勃兴,出与之战,每战辄捷、计诱力攻,馘其枭帅,于是义声震于天下,义 亦当今人杰矣哉!刘义以一羁旅孤臣,独张义帜,以攻法军,以区 区三四千乌合之众,屡挫强敌,斩将搴旗,追奔逐北;使海内之人, 闻风兴起,此西事以来所未有也。乃中朝贵臣,颇有不以为然者, 或谓其侥幸邀功,或谓其贪婪无厌,或谓传言失实,徒涉夸张,致虑 其难于安插。是刘义在今日固可胜而不可败,能进而不能退者也。 弃雄才而委之于虎口,坐视其亡,诚一咄咄大怪事,此可为天下人 才一大哭。

王韬进而提出具体建议,主张给予黑旗军全面的支持和保护:一方面主动地给予军火支援;另一方面派遣军事参谋人员佐其运筹帷幄,并招募“粤东西近地之民”扩大刘永福黑旗军的规模。对法国指责清政府于和谈时期支持刘永福继续与法国为难之事,王韬力主不要理睬。他建议中国政府不妨直接告诉法国人:“来则受之,不来更将助之保之”,以加强刘永福的声势。

把昔日大清王朝的“冤家”视之为不可多得的“雄才”,这是一般地主阶级知识分子难以做到的。只有跳出了地主阶级狭隘立场、思想开放的新型知识分子才能有此眼光和智慧。王韬在中法战争中对刘永福黑旗军的态度说明他正是这样一位新型知识分子。在他的对外主张中理性已经代替情感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他的这种以理性为基石的交涉理念为后来的中国思想家和政治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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