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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独立以来的国家发展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4日 阅读:200 评论:0

哈比卜·布尔吉巴

1956年3月20日,新月明星的红旗在突尼斯境内升起,突尼斯宣告独立。3月25日,突尼斯举行全国制宪议会的大选。大选后,成立了以新宪政党领导人哈比卜·布尔吉巴(Habib Bourguiba)为首的政府。根据1956年5月31日宪法,废除贝伊家族的一切特权,王室成员和公民完全平等。同年8月6日的法令规定,政府首脑可以自行颁布法令,贝伊实际上失去实权。1957年7月25日,突尼斯全国制宪会议召开非常会议,正式宣布成立“突尼斯共和国”。侯赛因王朝的最后一个贝伊西迪·阿明被废黜。哈比卜·布尔吉巴出任共和国总统。7月27日,成立了第一届共和国政府。

法国在承认突尼斯的主权独立后,仍想在突尼斯保持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影响。1957年10月4日,突尼斯境内各大城市爆发大规模的群众示威游行活动,他们要求法国军队撤出比塞大军事基地。突尼斯群众的示威活动体现出该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法国对此采取的是军事施压。1958年2月8日,法国飞机对突尼斯的边境村庄进行轰炸,造成数百名村民死伤,更加激起了突尼斯人民对法国的愤怒。经过5年半的斗争和谈判,1963年10月15日,最后一批法国军队从比塞大军事基地撤离,从而结束了法国自1881年起对突尼斯的占领。1959年,突尼斯举行第一次全国普选,布尔吉巴作为唯一的总统候选人当选为国家总统。同年,制宪议会通过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规定该国为自由、独立的主权国家,实行共和制政体。1976年,突尼斯修改宪法,布尔吉巴成为该国的终身总统。1981年4月,突尼斯实行多党制,允许反对党参加议会选举,条件是服从国家最高利益,遵守宪法,维护民主成果等。1987年11月7日,突尼斯总理兼内政部长本·阿里(Ben Ali)发动不流血的政变。他通过突尼斯电视台宣布,布尔吉巴因身体状况恶化,已无能力担任总统职务,根据突尼斯宪法的规定,由他接任总统和武装部队总司令的职务。[1]

本·阿里执政以后,改组党、政、军的领导成员,并组建总统身边的智库。他将宪政党改名为“宪政民主联盟”,并积极推进突尼斯的政治民主化和经济自由化。1987年,本·阿里签署一项特赦令,减免约800名罪犯的徒刑。1988年,本·阿里总统签署宪法修正案,取消总统终身制、总统职位空缺由总理自动接任的条款。1989年4月2日,突尼斯举行总统大选,本·阿里当选为突尼斯共和国的第二任总统,并兼任武装部队最高司令。1990年5月,突尼斯国民议会通过选举法中关于市政选举条款的修正案。6月10日,突尼斯全国市镇选举中,宪政民主联盟获得多数席位。所有的反对党抵制选举,国内的反对党、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工人和学生等通过各种形式,表达不满。同年底,突尼斯安全部门拘捕了一些私藏武器的极端分子,保证了国家的政治稳定。

突尼斯市

1994年,突尼斯举行总统和议会选举,本·阿里连任总统。1995年,突尼斯同欧盟签署“欧洲—地中海国家联系国协议”。1998年,突尼斯通过宪法和选举法修正案,降低总统候选人的参选年龄,扩大参选范围。总统任期5年,可连任两届。2002年,突尼斯举行首次全民公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取消对总统连任次数的限制,年龄上限也增至75岁。2008年,突尼斯同欧盟正式启动自贸区。

2010年岁末至2011年年初,突尼斯政局发生剧变。本·阿里总统迫于内外部的巨大压力,于2011年1月14日出走沙特,结束了其在突尼斯23年的总统政治生涯。政局剧变后,突尼斯经济增长率、吸引外资、外贸、旅游、就业等主要经济指标普遍下滑,失业状况更严重。随后,突尼斯宪法委员会宣布由众议长迈巴扎任代总统。之后,格努希总理组建民族团结政府。该国民族团结政府经过几次改组,出台开放党禁、取缔宪盟、对本·阿里及其亲信腐败展开司法调查等诸多措施,旨在平息民众的怨恨,维护国家政局的稳定,更好地促进国家经济的恢复。2月27日,过渡政府总理格努希和几位在任部长辞职,前众议长埃塞卜西出任过渡政府的新总理。3月4日,过渡政府宣布废除现行宪法。10月23日,突尼斯举行制宪议会选举,伊斯兰政党“复兴运动”在选举中夺得217个席位中的89席,得票率为41.47%。11月,制宪会议选举加法尔为制宪议会议长,12月,选举马尔祖基(Marzouki)为总统。新过渡政府宣布成立,复兴运动总书记贾巴利(Jebali)任总理。

2013年2月,突尼斯一名世俗反对派领袖遭暗杀身亡,引发该国的政治动荡,贾巴利被迫辞去总理职务。3月,政府改组后,复兴运动成员拉哈耶德(Larayedh)任总理。7月,突尼斯一名世俗反对派议员遭暗杀。该事件再次引发突尼斯的政治危机,制宪议会一度中止运转。10月25日,突尼斯各政治派别就解决政治危机开启全国对话。最终,推举朱玛(Jomaa)为候任总理,接替拉哈耶德。2014年1月,突尼斯制宪议会投票通过新宪法,以朱玛为首的新任过渡政府宣誓就职。新政府共设20名部长、7名国务秘书和1名部长级代表,除内政部长本·杰杜为前政府留任官员外,其余阁员均为新人。[2]

[1] 葛公尚. 万国博览·非洲卷[M]. 北京: 新华出版社,1998: 1071-1072.


[2] 突尼斯国家概况[EB/O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14-07-24]. http:∥www.fmprc.gov.cn/mfa_chn/gjhdq_603914/gj_603916/fz_605026/1206_60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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