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殖民主义侵入索马里之前,索马里社会制度明显的特点是,宗法封建制、奴隶占有制和氏族部落关系的残余结合在一起。部落酋长有选举产生的,也有世袭的。土地、牧场和水源的所有权均属于部落,土地不能出售或赠送。各个部落之间常因争夺土地而爆发冲突和战争。部落内部,酋长有权支配牧场和耕地。农、牧民向部落酋长和地方统治者缴纳部分牲畜和收成。这种赋税有时要占到收成的1/12。遭受剥削和压迫的除农、牧民外,还有奴隶。奴隶是从外地,主要是从南方班图族居住的地区运来的。索马里南部和中部地区,奴隶贸易非常盛行。
这个时期,社会阶级分化十分明显。从部落上层分子中产生的大畜牧主,拥有的牲畜多达1000头,普通牧民则仅有一两头骆驼。贫穷的牧民只得为畜牧主放牧谋生。定居的农民中间,氏族关系也逐渐瓦解。手工业者也出现分化,富有的手工业者与他所招收的学徒中间,也存在剥削关系。
17世纪时,索马里北部沿海的一些城邦国走向衰落。由于同埃塞俄比亚的连绵战争,加上葡萄牙人、土耳其人的入侵,泽拉、柏培拉等几个较大的城邦国已经瓦解,分裂为许多小的埃米尔国。17世纪以后,泽拉、柏培拉等地名义上属于奥斯曼帝国。
索马里的南部沿海地区,摩加迪沙、布腊瓦、梅尔卡等城邦,依靠埃塞俄比亚、阿拉伯和东方各国的转口贸易,处于索马里内地同外界通商的中介地位,因此一直比较繁荣。这些城邦由多个城市的统治者管理。17世纪时,阿拉伯半岛东南部的阿曼(Oman)酋长国势力渐盛起来。由于该国的首都在马斯喀特(Muscat),因而,有的书上也称之为“马斯喀特国”。17世纪末,摩加迪沙等城邦均为阿曼酋长国所占领。19世纪初期,马斯喀特国分裂为阿曼和桑给巴尔两个苏丹国。摩加迪沙、布腊瓦、梅尔卡等城邦归属桑给巴尔。桑给巴尔苏丹向这些城市派有驻军和总督。摩加迪沙等城处于桑给巴尔苏丹国的管辖之下。同时,也承认索马里内地统治谢贝利地区的格勒迪苏丹的权力。
除了这些沿海城邦外,还有两个势力较大的苏丹国,就是米朱提因(Majerteyn)和奥比亚(Obbia)。米朱提因苏丹国是由达鲁德部落建立的,它逐渐控制索马里东北部大片海岸,对外界一直保持着独立地位。它虽然同阿曼有联系,但并未接受阿曼人统治。奥比亚苏丹国位于米朱提因苏丹国以南、贝纳迪尔海岸以北的地区,它是从米朱提因苏丹国分离出来而建立的。这两个苏丹国长期势不两立。19世纪后半期,欧洲殖民者趁机对该地区进行入侵。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suomali/2022126927.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3主编
2022-11-1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2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3-01-03主编
2022-10-27主编
2022-10-27主编
2022-10-26主编
2022-10-27主编
2022-10-27主编
2022-10-27主编
2022-10-27主编
2022-10-27主编
2022-10-27主编
2022-10-27主编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