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的一天清晨,国民党南京首都卫戍司令部看守所的监狱里。史砚芬拖着沉重的镣铐,在漆黑的走廊里蹒跚而行。沉重的铁镣擦过坚硬的花岗石地面,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声响。走廊的尽头,站着一个满脸皱纹、脸色阴沉的国民党军官,黑黑的身影挡住了门外些许的晨光。
“余晨华!”那军官扯着嗓门喊。
听到军官的喊声,史砚芬停下脚步。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军官厉声喝问。
还有什么要说?史砚芬知道最后的日子就要到了,他抬起头,思绪翻涌,过往的斗争一一浮现在脑海……从官林西塘斗土豪劣绅到领导农民、学生与国民党当局、县长斗争,当然最难忘的是1927年11月1日震撼大江南北的宜兴农民暴动,自己作为副总指挥,直接领导和参与了这次壮举。
在进入南京卫戍司令部看守所后,敌人对他开始了一轮又一轮审讯,几次审讯都没有结果,这次自然也不会让他们得到些什么。坐在桌子后面的那个军官盯着史砚芬足足看了半分钟,似乎想从气势上压倒他。半晌,他开口说道:“余晨华,你还有什么没有交代?”
“交代什么?”史砚芬反问。
“你是不是宜兴人?”
“你从口音就能听出。”
“那,宜兴暴动你知道不?”
“这事只在报纸上看到过,我那时早就离开宜兴了。”史砚芬平静地回答。
“哦,是吗?”军官冷哼一声,按下门铃。片刻,带进来一个穿长衫的人。
军官指着史砚芬,问:“你认识他吗?”
“认识。”那人连忙回答。
“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
“宜兴暴动的时候,他还是个带头的。”
“好!”军官示意把长衫人带走。他得意地点了一支烟踱到史砚芬面前:“怎么样?老实交代吧!”
史砚芬蔑视地望了他一眼,沉默着。那军官等了半天不见回答,气得掐灭烟头,转身回到桌边说:“把宜兴暴动几个领头的家伙交代出来,免得受皮肉苦。”史砚芬依然沉默着。那军官恼羞成怒,猛地一拍桌子:“余晨华!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说着,他一按电铃,进来两个打手。
“把共党分子余晨华带下去!给我狠狠打!”
“休想!你们休想从我嘴里得到任何东西!”史砚芬目光炯炯地盯着审问自己的反动军官,一字一顿地说:“革命者的肉体可以被毁,但革命的思想是永远不会被毁灭的!”从家乡到看守所,过往的斗争历历在目。在监狱的日日夜夜经受着严刑拷打,支撑史砚芬的是坚定的革命信念和崇高的奋斗目标,为了它舍身就义,在所不辞。
1928年9月27日凌晨,正值传统的中秋佳节,也是万家团圆的日子。可是这天凌晨,国民党反动当局见无法从史砚芬口中得到任何共产党内部情况,也无法使他改变立场为其所用,决定以“中共南京市党部委员策动暴动案”的罪名,将他与王崇典、齐国庆(中央大学中共地下党委书记)、李昌汝共4人判处死刑,押赴雨花台处死。同案中,黄一民被判了五年徒刑,章师培被判了无期徒刑,其他同志被判的徒刑长短不一。
早上6点,黎明前的寂静,显得格外阴森。“嘟——嘟——嘟”,一串刺耳的哨声划破阴沉的天空。一群国民党士兵荷枪实弹,在木栅外的院子里严阵以待。“犯人”们知道又有革命同志要遭毒手了,很快挤向木栅边。
木栅门打开了,几个彪形大汉冲进牢房,给史砚芬卸下铁镣,恶狠狠地推搡着:“走!”史砚芬镇定地站着,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走!”又一声吆喝。“不用喊,我自己会走!”史砚芬的语音不高,却透着坚毅的力量。
史砚芬炯炯有神的眼光依依不舍地向难友们环顾了一周。刹那间,深情的眼神里有多少的话要倾诉……
——同志们,再见了!坚持斗争吧,胜利最终会属于我们!还有,你们千万要注意那个无耻叛徒,他已经变成了敌人的走狗,但不用怕他!
——老孙,我先走一步了。我虽然即刻会倒在雨花台的山坡上,但我无愧于党对我的教导。我的肉体可以死去,但我的灵魂不会死去。
他走到贺瑞麟牢房的门栅前,抓紧贺瑞麟的手,将用一件衣服包着的几本自己的手稿递给他,“兄弟,我知道你喜欢看我写的东西,就留给你看吧。我们先到雨花台去了,你保重!”
望着将要赴死的战友,贺瑞麟心如刀绞。
“快走!”一名国民党兵用枪托对准史砚芬的肩部砸去。史砚芬一个踉跄,跌出了木栅门。“不准打人!”难友们怒目而视,向敌人提出了严正抗议。那个军官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地叫道:“给我架走!”
“放开!我自己走!”史砚芬奋力挣脱了国民党兵的手,慢慢转过身,向大家深深地敬礼,并挥了挥双手,迈着坚实的脚步,向前走去。“打倒国民党反动派!”“中国共产党万岁!”口号声从院子里一直响到大街上……
贺瑞麟在《死前日记》里记录了史砚芬行刑当天的情景:“今日六时,史砚芬、齐国庆、王崇典几位同志……拖向雨花台执行死刑。砚芬临行时,身着到南京来的青绿色直贡呢夹长衫、汉清送给他的白番布胶皮底(鞋)、白单裤。因为刚洗过脸,头发梳的光光的。他第一个先出去,神气最安逸。砚芬临去时,向我们行一个敬礼……‘再会’。”
史砚芬和几名难友被押到雨花台。这时,晨曦初露,清风徐徐。史砚芬深深呼吸着大自然清新的空气,深情地凝视着喷薄欲出的朝阳,哼唱起雄壮的《国际歌》:“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理而斗争……”
在歌声和口号声的掩护下,史砚芬等四人一起用手铐勒死了两名狱警,展示了共产党誓死也要与反动派斗争到底的决心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当后面的其他狱警发现时,恼羞成怒。一串串罪恶的子弹射向这四名英雄。
1928年9月28日,国民党首都卫戍司令部公告:“呈诸司令核实照准在案……王崇典意图颠覆党国预谋暴动执行重要事务之所为处死刑,并剥夺公权全部终身。”南京《民生报》、上海《新闻报》等都同时登载了王崇典、史砚芬等殉难的消息。
9月29日《申报》第九版刊登首都卫戍司令部“枪决共犯四名”的通告:
首都卫戍司令部二十七日,枪决共犯余晨华等四名,宣布罪状如次:
案查南京市公安局于本月期间,先后拿获共党犯余晨华、黄彝铭、王汇伯、史汉清、陈令远、逯石甫、齐国庆、孙启家、曹席方、傅宝山、刘德超、龙隐、陈鹏月、王崇典、蒋玉珍、钱懋猷、章师培、王澄、窦昌熙、李昌汝、吴相贵等二十一名,并查出共党少年通信区支部训练大纲,一并解送江苏省特种刑事地方临时法庭讯办。本部奉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命令,提取该犯余晨华等二十一名,到部研讯,分别判决,呈请总司令核示照准在案,除黄彝铭、陈令远、孙启家、曹席方、刘德超、陈鹏月、蒋玉珍、钱懋猷、窦昌熙、吴相贵等十名判处徒刑,史汉清、逯石甫、傅宝山、王澄等四名宣告无罪,龙隐、章师培、王汇伯等三名另案办理外,查余晨华即史久馨,又名严文,自认加入共产党,担任京沪常宜等处共党重要工作,据其同党王崇典供伊为CP江苏省委,王汇伯供伊为沪宁一带共党指导员,何瑞林(贺瑞麟)供伊参加宜兴暴动。该犯余晨华,实属触犯暂行反革命治罪法第二条第二款之罪,处死刑。齐国庆自认加入共产党,担任中央大学CP支部书记(共党各部书记即齐该部完全负责者),两礼拜开会一次,讨论暴动策略,散布反动标语承受赤色杀令,该犯齐国庆实属触犯暂行反革命治罪法第二条第二款之罪,处死刑。王崇典自认加入共产党,曾任中央大学CP支部书记,据其同案孙竞川(孙津川)供伊为CP南京市委,并言谈市委曾发布大杀令,后阅共产支部训练大纲内载除阴谋暴动各条亦系市委部颁发,该犯王崇典实属触犯暂行反革命治罪法第二条第二款之罪,处死刑。李昌汝自认加入共党,在上海、常州担任重要工作,参与伤兵运动,据其同党吴相贵供伊曾任共党书记,王汇伯供伊系高级党部派来南京担任重要工作,该犯李昌汝实属触犯暂行反革命治罪法第二条第二款之罪,处死刑。业经分别判决宣示在案,合亟签提该犯余晨华、齐国庆、王崇典、李昌汝四名,验明正身,绑赴刑场枪决,以昭炯戒,俾众周知。此布。
这个布告的发出用心险恶,王崇典、贺瑞麟都背上了出卖史砚芬的嫌疑,而孙津川则背上了出卖王崇典的嫌疑。至于王汇伯,狱中的难友都十分清楚,只有他才是真正出卖党组织和陷害战友的罪魁祸首。贺瑞麟、孙津川等最终以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捍卫了自己的英名。只有叛徒王汇伯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史砚芬倒下了,将一腔青春热血洒在了雨花台,浇灌着这片土地的苍松翠柏和无名野花。从此,这里的松柏常青,这里的鲜花更艳丽。
在狱中,史砚芬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弟弟妹妹。他给弟妹留下了一封诀别信。信中字里行间流露着一个革命者的志向和对弟弟妹妹的殷切期望。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弟弟妹妹:
我今与你们永诀了!
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是光荣的,是必要的。我死后,有我千万同志,他们能踏着我的血迹奋斗前进,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于成,故我虽死犹存。我的肉体被反动派毁去了,但我的自由的革命的灵魂是永远不会被任何反动派所毁伤。我的不昧的灵魂必时常随着你们,照护你们和我的未死的同志,请你们不要因丧兄而悲吧!
妹妹:你年长些,从此以后你是家长了,身兼父母兄长的重大责任。我本不应当把这重大的担子放在你身上,抛弃你们,但为着了大我不能不对你们忍心些。我相信你们在痛哭之余,必能谅察我的苦衷而原谅我。
弟弟:你年小些,你待姐应如待父母兄长一样,遇事要和她商量,听她指导。家里十余亩田,作为你俩生活及教育费用。我死以后,不要治丧,因为这是浪费的,以后你能继我志愿,乃我门第之光,我必含笑九泉,看你成功。不能继我志愿,则万不能与国民党的腐败分子同流。
现在我的心很镇静,但不愿多谈多写。虽有千言万语要嘱咐你们,但始终无法写出。
好!弟妹!今生就这样与你们作结了!
你们的大哥砚芬嘱
史砚芬给弟弟妹妹的诀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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