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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宋书》的编纂方法》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4日 阅读:2033 评论:0

《宋书》为纪传体断代史书,有本纪、列传和志,无表。
以往各版本《宋书》在沈约《上宋书表》中载“本纪列传,缮写已毕,合志表七十卷,臣今谨奏呈。所撰诸志,须成续上”。因而《四库提要》称:“刘知几《史通》谓此书纪十、志三十、列传六十,合百卷,不言有表。《隋书·经籍志》亦作宋书一百卷,与今本数符合。或唐以前,其表早佚,今本卷帙出于后人所编次欤?”而《梁书·沈约传》只言“宋书百卷”,未言有表,更无表已散佚之语。所以清人王鸣盛在其《十七史商榷》中指出:“据上书表,则纪传先成,志系续上。今约书纪十卷、传六十卷,适合七十卷之数。外有志三十卷而无表,与《梁书》本传所云,着《宋书》百卷适合,则上书表中 ‘志表’ 二字,衍文也”。
细读《上宋书表》,王鸣盛所说是正确的。永明六年奏呈的只有本纪、列传,既无志,也无表。“合表志七十卷”,与上下文的文意不通。近年,中华书局在校点 《宋史》时,依据《册府元龟》卷561,将“合志表七十卷”改为“合七帙七十卷”,即每10卷为一帙,70卷共为7帙。这一改正颇有见地。
1. 本纪10卷
武帝纪3卷、少帝纪1卷、文帝纪1卷、孝武帝纪1卷、前废帝纪1卷、明帝纪1卷、后废帝纪1卷、顺帝纪1卷。用系年方式记载刘宋一代的大事。从刘裕创业建立刘宋王朝开始,历经少、文、孝武、前废、明、后废、顺共八帝60年的兴亡史。
刘裕是刘宋的开国皇帝,是为武帝,虽只做了3年皇帝(420—422在位),但其本纪却长达3卷之多,居 《宋书》本纪之首。
《武帝纪上》,首先记述刘裕的身世:“高祖武皇帝讳裕,字德舆,小名寄奴,彭城乡绥舆里(今属江苏徐州)人,汉高帝楚元王交之后也”。他生于晋哀帝兴宁元年(363),出身于寒门素族。最初为北府兵下级军官,在刘牢之手下做事。晋安帝隆安三年(399)十一月,孙恩率领农民起义,起义队伍迅速壮大,威震东南。东晋政府急忙派刘牢之率领北府兵前往镇压。刘裕在镇压孙恩起义中有功,“屡摧破之”,开始崭露头角。后来孙恩兵败投水自杀。元兴元年(402)正月,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尖锐,据有长江中游的桓玄攻入首都建康,挟持晋安帝走江陵,次年自立为帝。刘裕又参加讨伐桓玄的战争。元兴三年(404)讨灭桓玄,刘裕成为东晋政权的大功臣,不断被加官进爵,地位日益显赫,逐步控制了东晋的实权。
《武帝纪中》,记事起于义熙七年,记述刘裕先后镇压卢循的起义,消灭了割据益州的自称成都王的谯纵,灭亡了北方的后秦。刘裕的权势更重,义熙二十年(417)先以相国身分执掌大权,以后又进为公,进为王,拥有十郡。元熙元帝 (419)晋恭帝即位,遣刘裕入辅,东晋政权已名存实亡。书中极力铺陈刘裕的高功茂绩,以说明刘裕建宋,是天意民心,是恭帝自愿让贤。
《武帝纪下》,记述刘裕登极后,即永初元年 (420) 至三年(422年)的大事。
首先坛于南郊“柴燎告天”,更改历法,“改晋泰始历为永初历”,封宗室于州郡重镇等。
然后采取一系列安定民心的措施,如“原放劫贼余口没在台府者,诸流徙家并听还本土”,“运舟材及运船,不复下诸郡输出,悉委都水别量”,“台府所需,皆别遣王帅与民和市,即时裨直,不复责租民求办”,“停废虏车午,不得以官威假借”,并且量减市税。对于“从征关、洛、殒身战场,幽没不返者,赡赐其家”。又“开亡叛赦”以恢复发展社会生产,巩固统治。
书中总结刘裕出身寒门,得以掌握大权、巩固政权的一个原因是:他起自匹庶,知民事艰难,因而能采取一些适时的措施,而且他本人也“清简寡欲,严整有法度,未尝视珠玉舆马之饰,后庭无纨绮丝竹之音”,宋台既建,有司奏东西堂施局脚床,银涂钉,上不许; 使用直脚床,钉用铁”。“性尤简易,常着连齿木屐,好出神虎门逍遥,左右从者不过十余人。时徐羡之住西州,尝幸羡之,便步出西掖门,羽仪络绎追随,已出西明门矣”。平日 “诸子旦问起居,入阁脱公服,止着裙帽,如家人之礼”。在皇帝中可算是生活简朴者。对于“诸主出适,遣送不过二十万,无锦绣金玉”丙而内外禁奉,无不节俭。刘裕对其部下也很关心,一次宁州献上“虎魄枕,光色甚丽”。是时准备北伐,据说虎魄可以治疗刀枪金伤,于是命令捣碎虎魄枕“分付诸将”。
《少帝纪》篇幅最为短小。刘裕临终前召太子刘义符,嘱其重用徐羡之、傅亮等重臣,并命徐、傅等人辅佐少帝。但少帝登极一年有余,皇太后以“帝居处所为多过失”,将少帝废黜,另立刘裕第三子刘义隆为帝。少帝先是被徐羡之等人幽居于吴郡。不久,徐羡之派人将刘义符杀死。
《文帝纪》记文帝刘义隆在位30年(424—453)的大事,文帝时期.是宋王朝最兴盛的时期,史称“元嘉之治”。这一时期社会比较安定,经济有所发展。认为“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一夫辍耕,饥民必及。仓廪既实,礼节以兴。”多次下诏: “凡诸州郡,皆令尽勤地利,劝导播殖,蚕桑麻纻,各尽其力“并且”悉督种麦,以助。”在江南实行稻麦两熟。同时也多次下诏减轻赋税。
这一时期阶级矛盾虽然缓和,仍然有农民起义发生,例如元嘉九年(432)“赵广寇益州,陷没郡县”。赵广领导的起义军,人数发展到10万余人,起义军曾围困益州,占据许多州县,最后为官府镇压,到元嘉末年,荆、雍、豫诸州更有少数民族起义。
另外,公元439年,北魏统一了北方,国力日强,不断向南进攻,自此北魏与刘宋的战争时有发生。元嘉二十七年(450)二月“索虏寇汝南诸郡”,“索虏攻悬瓠城”,十一月 “索虏陷邹山,鲁、阳平二郡太守崔邪利没”等等,索虏即指北魏,文帝派“遣宁朔将军王玄谟北伐”,北伐失利,北魏拓跋焘节节南下,直趋瓜步(江苏六合)。最后虽然挡住了北魏的攻势,但是许多人民流离失所,仅安置在瓜步、姑苏的彭城、淮西流民即达万余家。自此国力削弱,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尖锐。不久,文帝为太子刘劭所杀。自此开始了皇室内部互相残杀的丑剧。
太子刘劭杀父自立以后,只坐了3个月的皇帝宝座,就被文帝第三子刘骏(孝武帝)推翻,所以刘劭未列入本纪,而列入卷99《二凶列传》中。
《孝武帝纪》,记孝武帝刘骏在位10年 (454—464) 的大事。
元嘉三十年,刘骏以江州刺史、征南将军身分与荆州刺史刘义宣、雍州刺史臧质共同讨伐刘劭,杀刘劭及刘濬甘兄弟及其亲属、亲信,自立为帝,自此后父子相残、兄弟相杀之事屡见不鲜,孝武帝以后的诸帝享国时间皆不长,国力也日益衰弱。
《后废帝纪》记后废帝刘昱,在登极前“喜怒乖节,左右有失旨者,辄手加扑打。徒跣蹲踞,以此为常”。登极后,更加放恣,“好出游行”,而且“无日不出”, 其随从“并执矛,行人男女, 及犬马牛驴, 值无免者。 民间忧惧,昼日不敢开门,道上行人殆尽绝”。反映刘宋统治的腐朽,以此表白萧道成潜图废立,是顺应天意民心。
《顺帝纪》是刘宋最后一个皇帝刘准在位3年(477—480)的大事记,篇幅短小。记述萧道成的事迹占有相当比重。最后说宋“天禄永终,禅位于齐”。“帝逊位于东邸”,既而迁居丹阳宫。齐王践阼,封帝为汝阴王,待以不臣之礼。行宋正朔书不为表,答表不为诏”,“建元元年五月已未,殂于丹阳宫,时年十三。“完全掩盖了夺权的刀光斧影。
对于效忠于宋的老臣宿将,凡主张讨伐萧道成的一概视为反叛,升明元年十二月。“司徒袁粲据石头反,尚书令刘秉、黄门侍郎刘述、冠军王蕴率众赴之”。“二年春正月,沈攸之遣将公孙方平据酉阳。辛酉,建宁太守张谟击破之。丁卯,沈攸之自郢城奔散。己巳,华容县民斩送之……辛未,镇军将军、雍州刺史张敬儿克江陵,斩攸之子光琰,荆州平,同逆者皆伏诛。”正如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9所说: “作刘宋本纪,而以为刘氏者曰反,为萧氏者曰义”,这种现象在史书中实不多见,是作者“顾有所不得也”,即在齐时为宋作史,要为齐隐讳其夺权之事。
《宋书》本纪的书法也有特殊之处。《武帝纪》是以何承天的旧作为基础的,它作于刘宋当代,因而就不能像《南史》那样直呼刘裕其名。因而仿照《三国志·魏志》对曹操的称呼,在刘裕初起至封豫章公以前,称高祖。封公后称公、封王后称王,即位后称上。在《顺帝纪》中载,升明三年封萧道成为齐公,以后又封齐王。但是在升明三年以前,在《明帝纪》中已经称呼他为“齐王”,因而容易造成混乱。这是读《本纪》时应当注意的。
2. 列传60卷
是刘宋时代历史人物的传记。自《后妃列传》1卷、《大臣列传》42卷、《宗室列传》 1卷、《王子列传》 6卷、《孝义列传》 1卷、《良吏列传》 1卷、《隐逸列传》1卷、《恩幸列传》1卷、《索虏列传》2卷、《蛮夷列传》12卷、《二凶列传》 1卷、《自序》 1卷。
在上述类传中,《恩幸传》、《索虏传》、《孝义传》等是《宋书》新立名目。
《孝义列传》,在传首中说,“《易》曰: ‘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夫仁义者,合君亲之至理,实忠孝之所资”。但是,“晋宋以来,风衰义缺,刻身后行,事薄膏腴”。而且具有孝行忠义之人,“多发沟畎之中,非出衣簪之下”,在皇族中父子兄弟之间的残杀屡见不鲜。“以此而言声教,不亦卿大夫之耻乎。”为了提倡忠义、孝行,《孝义列传》中记述龚颖、刘瑜、贾恩等20余人的事迹。如龚颖为益州刺史毛璩的劝学从事,谯纵在益州称成都王后,杀死毛璩。龚颖亦被逮“胁以兵刃,执志弥坚”。刘瑜“七岁丧父,事母至孝。年五十二,又丧母,三年不进盐酪……。服除后,二十余年布衣蔬食,言辄流涕。常居墓侧,未尝暂违。”以表彰忠义和孝道。
《恩幸列传》也是新增传目,其名称之由来,是根据“《汉书》有《恩泽侯表》,又有《佞幸传》,今采其名,列以为恩幸篇”。该篇记出身寒素的官吏。自东汉以来,特别是南朝极重门第,“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家”。往往以门第决定职位的高低,因而南朝地方州郡刺史多由皇族高门担任。为了皇权的巩固,中央机要往往任用寒门,使一些寒门的地位逐渐提高。《恩幸列传》记戴法兴、单尚之、戴明宝、徐爰等15人的传略。《戴法兴传》:“戴法兴,会稽山阴人也。家贫,父硕子,贩纻为业”。“法兴少卖葛于山阴市。”以后为吏,文帝时已“权重当时”,孝武帝以后又加官晋爵,为皇帝心腹耳目。“凡选授迁转诛赏大处分”孝武帝皆与戴法兴等人“参怀”。戴法兴也因地位提高,而“天下辐凑,门外成市,家产并累千金”。后来被前废帝赐死。家财也被籍没。沈约出身于世家大族,对出身寒门而居高官的人很不满。认为“赏罚之要,是谓国权,出内王命,由其掌握。于是方涂结轨,辐凑同奔,人主谓其身卑位薄,以为权不得重。曾不知鼠凭衣贵,狐藉虎威”,他们“挟朋树党”,政以贿成”,窃取国权,兴树祸隙、宋朝“宝诈夙倾,实由于此”。从而反映了沈约的立场,即寒门与世族的界限不能混淆。
《索虏列传》1卷,记述北魏史事。索虏二字,源于北魏先世索头虏。以此为传名,与 《魏书》称南朝为 “岛夷”,同样都包含着不友好的成份。
由于南北分裂,双方对峙,《宋书·索虏列传》的材料不够丰富,内容也有失实之处。如卷首称 “索头虏姓讬跋氏,其先汉将李陵后也。陵降匈奴,有数百千种,各立名号,索头亦其一也。”所记与历史不符。另外,拓跋晃,即拓跋焘所立太子,《宋书》说他准备“谋杀焘,焘乃诈死,使其近习召晃迎丧,于道执之,及国,罩以铁笼,寻杀之”。这是根据传闻所记,与 《魏书》所记极不一致。实际并无拓跋晃杀拓跋焘之事,而拓跋晃也不是拓跋焘杀死的,是病死的,详细记载可以参见 《魏书》。
此外,还有少数民族的专传。《鲜卑吐谷浑列传》记载辽东的吐谷浑民族。《氐胡列传》记载刘宋境内的略阳清水氐人和张掖临松的卢水胡人,《蛮夷列传》的内容十分广泛。首先记载了南亚及东南亚诸国如林邑、扶南、诃罗陁、呵罗单、毗皇、毗达、阇婆婆达、师子、天竺迦毗黎及高句骊、百济、倭国等。记录了这些国家与刘宋的交通往来,史料价值珍贵。在记天竺迦毗黎国时,记载了 “佛道自后汉明帝,法始东流,自此以来,其教稍广,自帝王至于民庶,莫不归心,经诰充积,训义深远,别为一家之学焉”。反映了南朝佛教的发展。同时还带叙佛教僧徒释道生、慧琳、慧严、慧议等人。这些人都是刘宋时期的名僧,有些与刘宋上层还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慧琳传》说慧琳“为庐陵王义真所知,尝着《均善论》。”《宋书》也将其《均善论》 附于传内。
其次,《蛮夷传》也记载了刘宋境内的荆、雍州蛮和豫州蛮。
《二凶列传》是专门记述弑杀文帝的太子刘劭,及刘劭的弟弟始兴王刘濬。
《宋书》 的列传不仅增加了一些新的传目,在写法上也有其特点。
特点之一是创立家传的形式。即以子、孙之传附于父、子之传。例如《刘穆之传》在刘穆之后附“长子虑之”、“虑之子邕”、“穆之中子式之”、“式之子瑀”、“穆之少子贞之”、穆之女婿蔡佑”等;《刘怀慎传》后附“子德愿、荣祖”、“怀慎弟怀默”、“怀默子道球”、“道球弟孙登”、“孙登子亮”、“孙登弟道隆”等;《沈庆之传》后附 “子文叔”、“庆之弟劭之”、“庆之兄子僧荣”、“僧荣子怀明”、“庆之从弟法系”等,这些列传,仿佛是一部部家族史。尤为典型的是沈约的《自序》,将其沈氏家族上溯到远古的少皞金天氏,自此代代相传,到东汉沈戎时,定居在江东——会稽乌程县,以后世代作官成为江东大族。其《自序》中所涉及到沈氏家族的成员多达30余人,其伯祖父沈田子、祖父沈林子,都是刘宋开国的武将功臣,其父沈璞也作了高官。但是,沈约皆不为他们单独立传,一并集中在《自序》中,“以显其家世勋茂”,源远流长。将家族史纳入正式是沈约的创造,也是时代的产物。南北朝时期重视门第,世家大族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居于统治地位,为此谱牒之学十分兴盛,沈约不仅出身于世家大族,而且重视门第,因而把家族史引进正史是很自然的。世家大族在列传中的比例也十分可观,几乎占据了一半,其中王氏家族立传的有十五六人,谢氏家族立传的也近10人。
特点之二是带叙法。赵翼说“《宋书》有带叙法,其人不必立传,而其事有附见于某人传内者,即于某人传内叙其履历以毕之,而下文仍叙某人之事”。如《临川烈武王刘道规传》,在刘道规攻打徐道覆时,使刘遵为将,攻破道覆,即带叙“遵字慧明,临海淮西人,道规从母兄萧氏舅也,官至右将军、宣城内史、淮南太守、义熙十年,卒,追赠抚军将军,追封监利县侯,食邑七百户”。以下又继续叙述刘道规的事迹。此类例子在《宋书》不胜枚举,例如《庐陵王(刘)义真传》中带叙鲜卑人段宏,《何承天传》带叙谢元, 《何尚之传》带叙孟��, 《刘义庆传》带叙鲍照, 《谢灵运传》带叙荀雍、羊璇之、何长瑜等。这种方法很好,如果每人都立传,则传不胜传,但是不为他们立传,又会使一些重要的史事湮没,或难以弄清楚,采用带叙法,既可不必多立传,显得头绪繁琐,又可以不没其人,赵翼称之为 “作史良法”。
《宋书》列传的内容丰富,收录了许多重要文献,如奏议、文章等大凡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内容应有尽有。例如:《周郎传》载周郎关于赀调为害的上书,《孔琳之传》、《范泰传》、《何尚之传》有关于改铸钱币的争论。《何承天传》载《谏北伐表》,《谢灵运传》有《劝伐河北疏》,《王徽传》有《与江敩辞官书》,《顾觊之传》有《定命论》,《谢灵运传》载《山居赋》,《刘义庆附鲍照传》内有《河清颂》等等,都是相当重要的历史文献,附在各人的传内,虽然显得文字不够简洁,但使这些宝贵资料得以保存下来,不致散失。
3. 《宋书》 志30卷
志目有八: 《律历志》3卷、《礼志》5卷、《乐志》4卷、《天文志》4卷、《符瑞志》3卷、《五行志》5卷、《州郡志》4卷、《百官志》2卷。
在八志之前,有《志序》一篇,是诸志的总序。因其篇幅短小,未能独立成卷,置于《律历志》之前,因而有人将其误认为是《律历志》的序。
《志序》是一篇精彩的好文章。它首先概述志的源流,“司马迁制一家之言,始区别名题,至乎礼仪刑政,有所不尽,乃于纪传之外,创立八书,片文只事,鸿纤备举”。这是志的起源。后来“班氏因之,靡违前式,纲罗一代,条流遂广。《律历》、《礼乐》,其名不变,以《天官》为《天文》,改《封禅》为《郊祀》,易《货殖》、《平准》之称,革《河渠》、《沟洫》之名;缀孙卿之辞,以述《刑法》,采孟轲之书,用序 《食货》。刘向 《洪范》,始自 《春秋》,刘歆 《七略》,儒墨异部,朱赣博采风谣,尤为详洽,固并因仍,以为三志”。《汉书》的10志,为以后纪传体史书修志,奠定了基础。
其次阐述 《宋书》 8志的缘起,沈约十分重视典章制度,认为由司马迁创始的,经由班固改进的 《汉书》10志,使前代典章“俾不泯于后”。但是自司马彪 《续汉书》8志以后,对于典章的记载,多为史家所忽视,《三国志》无志,一代典章无复记载,感到十分惋惜,因而 《宋书》 8志记事起于三国时期,以与司马彪 《续汉书》 8志相衔接,以表与 “班固、马迁共为一家”。在志目方面。《宋书》也有些变动,除 《律历志》、《天文志》、《五行志》、《百官志》等仍旧外,改 《地理志》为 《州郡志》,增加 《符瑞志》,将 《礼乐志》一分为二,分别为 《礼志》、《乐志》,但 《礼志》的内容较前更为广泛,沈约说 “班固 《礼乐》、《郊祀》,马彪《祭祀》、《礼仪》,蔡邕 《朝会》,董巴 《舆服》,并各立志,……今总而裁之,同谓《礼志》”。
最后讲到修史之难,莫过于志。沈约说各种典章制度“渊流浩漫,非孤学所尽; 足蹇途遥,岂短策能运”。因而为完成诸志的撰述,“每含毫握简,杼轴忘飡”。经过多年“补缀”,终于完成8志30篇。
志虽30篇,从卷数上看不及全书的三分之一,但就篇幅而言,几乎占据全书之半。志在书中篇幅之长,也反映了沈约对志的重视,这与他一生做官,熟悉各种典章制度、重视典章制度不无关系。志,是《宋书》的精华所在。
《律历志》有上、中、下3卷,(卷11—13) 折为二门,上卷为《律》门,中下两卷为 《历》 门。
《律》门可能为何承天原作,因书中记事止于宋元嘉十四年(437),何承天于元嘉十六年(439)任着作郎,奉命修撰宋朝《国史》,《律历志》为其手笔。沈约在《志序》中说“何氏后事……随就补缀”,此篇并无“何氏后事”,是全抄何承天旧作。何承天精通律吕,《律门》记述古代“凡三分益一为上生,三分损一为下生”的三分损益法。由此而产生的十二律吕——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中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以及依十二律制作十二笛的尺寸、孔的位置等。
《历》门兼采何承天、徐爰旧文,从语气上看以徐爰所作为主。关于历法的记载上溯到两汉,详于魏晋,止于刘宋大明末年。记述了《太初历》、《黄初历》、《景初历》、《乾象历》、《泰始历》,以及刘宋时制定的 《元嘉历》、《大明历》。并且详载杨伟《景初历》全文。何承天的《元嘉历》和祖冲之的 《大明历》也全文刊载 (见《律历志》下)。
何承天及其舅父徐广都精通历算,并且有丰富的观测经验。刘宋武帝刘裕“颇好历数,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私撰历法”。何承天以其丰富的经验,精确的推算,于元嘉二十年 (443) 完成 《元嘉历》。在 《上〈元嘉历〉表》中说: “夫圆极常动,七曜运行,离合去来,虽有定势,以新故相涉,自然有毫末之差,连月累岁,积微成着”,旧历法使用多年,自然会产生误差,“以土圭测影,知冬至已差三日”。他所制定的《元嘉历》,“诏使停外检署”实在勘测考核,“悉如承天所上”。于是元嘉二十二年,改用何承天制定的 《元嘉历》。
大明年间又令数算家祖冲之“新推历算,孝武帝“爱奇慕古,欲用冲之新法,时大明八年也”可知大明八年祖冲之《大明历》已经奏上。“准备明年改元,因此改历”。但是,这一年孝武帝崩,《大明历》未及时采用。
《律历志》保存了许多有关律吕和历法的资料,有的全文收录,十分宝贵。
《礼志》5卷 (卷14—18)
几乎为全志篇幅的三分之一,比重如此之大,说明沈约十分重视礼法,也是东晋以来,世家大族讲究礼法的反映。《礼志》开篇即讲“夫有国有家者,礼仪之用尚矣”。“然而历代损益,每有不同,非务相改,随时之宜故也。”西汉“以人情季薄,国丧革三年之纪”;东汉崇尚节俭,“七庙有共堂之制”,曹魏“以侈惑宜矫,终敛去袭称之数”。西晋 “以丘郊不异,二至并南北之祀”。互相因袭以至于刘宋。在此期间“名儒通学,诸论论叙”,如魏初王粲、卫觊典定众议;蜀则孟光、许慈创理制度,西晋则荀��、郑冲详定晋礼等。不能悉载。“今抄魏氏以后经国诞章,以备此志”。可见《礼志》记事上限起于曹魏,下讫刘宋末年。
礼志所包内容广泛,《志序》: “班固 《礼乐》《郊祀》,马彪《祭祀》、《礼仪》,蔡邕《朝会》,董巴《舆服》,并各立志。夫礼所苞,其用非一,郊祭朝飨,匪云别事,旗章服物,非礼而何?今总裁之,因谓《礼志》。”可见《宋书》的《礼志》合郊祀、祭祀、朝会、舆服总为一篇,内容庞杂,以《礼志》第1卷为例,首先谈到正朔和服色,正如魏文帝时侍中高堂隆所说“自古有文章以来,帝王之兴,受禅之与干戈,皆改正朔,所以明天道,定民心也”。所以每当改朝换代都要改正朔,易服色。《礼志》中详载魏与晋在正朔和服色的讨论。对于刘宋,记载十分简略“及宋受禅,亦如魏、晋故事”。
其次为冠礼和婚礼的礼仪。
再次为拜皇后、三公及冠皇太子、拜蕃王朝会等礼仪。
以下是朝日、殷祠、祠太社、帝社、太稷的仪式以及耕耤、太学、治兵等方面的礼仪。在记述有关太学的礼仪时,附有王导、荀崧、袁瓌、冯怀、庾亮、谢石、殷茂等人的上疏。
《礼志三》 中载宋武帝永初元年即位告天策文,告天策全文前已见于《武帝纪下》,显得重复,编撰中斟酌裁汰不精。
《乐志》4卷 (卷19—22)
记载魏晋及刘宋时期乐舞的沿革。沈约在《志序》中说“《乐经》残缺,其来已远,班氏所述,政抄举《乐记》,马彪《后书》,又不备续。至于八音众器,并不见书,虽略见《世本》,所阙犹众。爰及《雅》《郑》,讴谣之节,一皆屏落,曾无概见。郊庙乐章,每随世改,雅声旧典,咸有遗文”。“今鼓吹饶歌,有章曲,乐人传习,口相师祖,所务者声,不先训以义。今乐府铙歌,校汉、魏旧曲,曲名时同,文字永异,寻文求义,无一可了。不知今之铙章,何代曲也”。对于以往史书的 《乐志》,只录《乐记》 旧文,不载乐器、讴谣,深感不足; 对于司马彪《续汉书》没有 《乐志》引以为憾。因而 “今《志》 自郊庙以下,凡诸乐章,非淫哇之辞,并皆详载”。其主要内容如下:
记述乐舞的起源和发展。沈约认为乐舞起源于黄帝,但“自黄帝至于三代,名称不同”。例如“周存六代之乐”,秦时焚典籍,《乐经》亡,音乐“唯余韶、武而己”,舞蹈称《五行》。西汉时“乐家有制氏”,但是也只能“记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汉初庙奏有《武德》、《文始》、《五行》等乐舞,文帝以后又造《四时舞》“以明天下之安和”,自此汉朝诸帝庙堂所奏为“《文始》、《四时》、《五行》之舞焉”。汉末大乱,众乐沦缺。曹魏时,有杜夔、邓静、尹商、尹胡、冯肃、服养等名师,在杜夔率领下,恢复先代古乐。魏文帝以后,乐舞多所创革,《乐志》详述曹魏时期公卿对于乐舞的讨论。晋代在曹魏基础上加以发展,记述荀勖以新律造二舞,并修正钟磬,以及傅玄、荀勖、张华等人在乐舞方面的言论及贡献。
对于刘宋时期乐舞的发展,记载也颇为详细。宋武帝永初元年,以“皇朝肇建,庙祀应设雅乐”为由,有司奏请“太常郑鲜之等十八人各撰立新哥(歌)”,同时还有黄门侍郎所撰歌辞七首,正旦设乐所用歌舞诗三十二章,一并施用。“又改《正德舞》曰 《前舞》,《大豫舞》曰 《后舞》”。元嘉时又设“登哥”。等等。从所载刘宋朝朝廷文武百官对于乐舞的议论,反映刘宋时期对乐舞的重视以及乐舞的发展。
记述了朝廷郊庙享宴所用乐章。根据蔡邕所述朝廷乐章,“一曰郊庙神灵;二曰天子享宴,三曰大射辟雍,四曰短箫铙歌”。在《乐志》中分别详细记录了乐章的原文,例如有傅玄作“晋郊祀歌五篇”,颜延之作《宋南郊雅乐登歌三篇”,王韶之作“宋《前舞》、《后舞》歌二篇”等等。所录甚丰,兹不一一详举。
记述了朝廷施于享宴的 《鞞舞》(宋为 《鞞扇舞》)、《杯盘舞》、《公莫舞》(宋为巾舞)、《拂舞》(即 《白符舞》、《白凫鸠舞》)、《白纻舞》。并记其起源、舞姿以及后来的发展。如记 《杯盘舞》时说 “杯盘,今之 《齐世宁》也。张衡 《舞赋》云: ‘历七盘而纵蹑’。王粲《七释》云: ‘七盘陈于广庭’。近世文士颜延之云: ‘递间关于盘扇’。鲍昭云: ‘七盘起长袖’。皆以七盘为舞也。《搜神记》云 ‘晋太康中,天下为《晋世宁舞》,矜手以接杯盘反复之’。此则汉世唯有盘舞,而晋加之以杯,反复之也”。也记述了给这些舞蹈伴长的歌词如 《鼙舞歌》、《铎舞歌》、《拂舞歌》、《杯盘舞歌诗》、《巾舞歌诗》、《白纻舞歌诗》等。
记述八音乐器及其形制,八音乐器指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类乐器。 这里分别介绍了金类乐器钟、缚、、镯、饶、 铎等; 石类乐器磬; 土类乐器埙; 革类乐器鼓、鞉、节; 丝类乐器瑟、琴、筑、筝、琵琶、箜篌;木类乐器柷、柷;匏类乐器笙、竽;竹类乐器、箫、管、箎、龠、笛、䈔等。对于这些乐器的渊源、形状、规格等皆有记载。例如,“于也。 圆如碓头,大上小下,今民间犹时有其器。《周礼》, ‘以金和鼓’”。又如磬,“《世本》云: 叔所造,不知叔何代人。《尔雅》 曰: ‘形似犂錧,以玉为之。’大曰��, ��音嚣”。又如箫,“《世本》云 ‘舜所造’。《尔雅》:‘编二十三管, 长尺四寸者曰䇾; 十六管长尺二寸者筊’。筊音爻。 凡箫一名籁。前世有洞箫,其器今亡。蔡邕曰: ‘箫,编竹有底’。然则邕时无洞箫矣。”
记述由民歌发展而来的,以“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的相和歌曲。如古词《江南可采莲》: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也记述了由此进一步发展的清商三调歌诗。清商三调即平调、清调和瑟调。这里所载清商三调为“荀勖撰旧词施用者”。平调有《周西》、《秋风》、《仰瞻》、《别日》、《对酒》诸篇;清调有《晨上》、《北上》、《愿登》、《上谒》、《蒲生》、《悠悠》诸篇;瑟调有 《朝日》、《上山》、《朝游》、《古公》、《自惜》、《我徂》、《赫赫》、《来日》诸篇。还记述了由清商三调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多章节的大曲。这里有“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脍炙人口的《罗敷》,也有包括 《观沧海》、《冬十月》、《神龟虽寿》三章的 《碣石》大曲,也是流传至今的名篇。
记述汉代以至宋代的鼓吹铙歌。据 《乐志一》载,鼓吹,“盖短箫铙哥”是由军乐发展而来的,是 “吹自竽、籁之属,非箫、鼓合奏”的一种乐名。后来多用于宫廷的宴享。这里记录有 “汉鼓吹铙歌十八曲”,“魏鼓吹曲十二篇”,“晋鼓吹歌曲二十二篇”,刘宋义熙年间何承天所做“鼓吹饶歌十五篇”。另外,还载 “今鼓吹饶歌词”,还记录了音乐的曲调,“乐人以音声相传,训诂不可复解”。虽然这些曲调,声辞杂糅,但必竟保留了一些古代乐谱,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了古老的资料。
《乐志》不仅记录了魏晋至刘宋时期统治者关于祠祀天地宗庙和正旦礼乐舞蹈的沿革和歌词乐章,也记录了流传在民间乐舞,使 《乐志》的内容更加丰富,这是过去司马迁 《乐书》和班固 《乐志》所没有的。为后世《乐志》开创了新的方向。
由于 《乐志》收录了大量歌词,也为古代文学史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乐志》所以如此详赡,与沈约通娴律吕之学以及文学造诣深有密切关系。
《天文志》 4卷 (卷23—26)
沈约在《志序》中说:“《天文》、《五行》,自马彪以后,无复记录。何书自黄初之始,徐志肇义熙之元。今以魏接汉,式遵何氏”。可知 《天文志》是根据何承天、徐爰旧作,补缀而成。其上起于曹魏,“以魏接汉”是遵照何承天的主张。
《天文志一》: “言天者有三家,一曰宣夜,二曰盖天,三曰浑天”。但是 “天之正体,经无前说,马 《书》、班 《志》,又阙其文。” 因而 《天文志》意在补其所缺。
记述三国孙吴时人王蕃 (庐江人,吴时为中常侍) “善数术,传刘洪《乾象历》”。他依据《乾象法》制造浑天仪。全文载其论述。同时也记载何承天、徐爰等人对浑象的论述。关于盖天之术 (周髀)记晋成帝时虞喜造《安天论》,以及孙吴时期虞耸 《穹天论》、姚信的 《昕天论》。
记述观测星变,“今唯记魏文帝黄初以来星变”,以 “续司马彪云”。依时间顺序自魏文帝黄初初年,经两晋至刘宋,记事止于刘宋顺帝升明年间,历年星变,一一记录在案。
与过去《天文志》一样,往往把自然界中的星变,和人世间的吉、凶、祸、福相联系。例如晋安帝义熙十一年五月甲申,“彗星出天市,扫帝座,在房、心。房、心,宋之分野。案占,得彗柄者兴,除旧布新,宋兴之象。”“十二年五月甲申,月犯岁星在左角。占曰: ‘为饥。留房、心间,宋之分野,与武王伐纣同,得岁者王。’ 于时晋始封高祖 (刘裕) 为宋公”。自义熙元年 (405)至晋恭帝元熙元年,“太白经天者九,日蚀者四,皆从上始。革代更王,臣民失君之象也”。以后 “太白犯哭星”,“月、太白俱入羽林”“填星犯太微”,于是 “元年七月,高祖 (刘裕) 受宋王。二年六月,晋帝逊位,高祖入宫”。刘宋建立。
刘宋建立后,自文帝末年开始的为夺取政权的父子兄弟间的残杀,也与星象变化联系起来,如元嘉二十八年,“彗星见卷舌,入太微,逼帝座“为犯上相,并说 “卷舌,咒诅之象,彗之所起,是其应也”。于是元嘉三十年“太子巫蛊咒诅事觉”,出现“东宫弑逆”之事。这都是不科学的。但是《天文志》保留了详尽的星变记录,对于研究星变、日蚀等等提供了必要的材料。
《符瑞志》3卷 (卷27—29)
是 《宋书》新增加的志目,记载灾异符瑞与人事关系。在 《志序》中说 “自汉高帝五年之首冬,暨宋顺帝升明二年之孟夏,二辰六沴,甲子无差。圣帝哲王, 咸有瑞命之纪, 盖所以神明宝位, 幽赞祯符,欲使逐鹿谋,窥觊不作,握河括地,绿文赤字之书,言之详矣。爰逮道至天而甘露下,德洞地而醴泉出,金芝玄柜之祥,朱草白乌之瑞,斯固不可诬也。若夫衰世德爽,而嘉应不息,斯固天道茫昧,难以数推。亦由明主居上,而震蚀之灾不弭;百灵咸顺,而悬象之应独违。今立 《符瑞志》以补前史之阙”。
古代帝王往往用符瑞表示天命所归,民众宗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改朝换代日益频繁,为了欺骗人民,巩固统治,更用符瑞来找根据。《宋书》符瑞志的产生反映了时代的特色。其他诸志一般叙述起于三国。因《符瑞志》是首创,所以追溯到五帝三代。《志》中说“赫胥、燧人之前,无闻焉”,记事起于燧人氏之时。“燧人氏没,宓牺代之,受《龙图》,画八卦,所谓‘河出《图》’者也。有景龙之瑞。”以后炎帝神农氏、黄帝轩辕氏、帝挚少昊氏,帝颛顼高阳氏,帝喾高辛氏以及尧、舜、禹,其受命都有符瑞出现。自此以下历代帝王,无不如此。
记述刘宋开国皇帝刘裕 “始生之夜,有神光照室,其夕,甘露降于墓树。皇考以高祖生有奇异,名为奇奴。皇妣既殂,养于舅氏,改为寄奴焉”。关于刘裕代晋前祥瑞的出现 《符瑞志》所载与 《天文志》相同。《符瑞志》还说,元熙元年 (419) 十二月二十四日,有 “四黑龙登天”,表示“冬龙见,天子亡社稷,大人应天命之符。”于是不久刘裕登上皇帝宝座。以此说明刘裕代晋上天早已安排好了,只能顺应天意。至于宋亡,由齐所代也是天意。“冀州道人法称所云玉璧三十二枚,宋氏卜世之数,盖卜年之数也。谓卜世者,谬其言耳。三十二者,二三十,则六十矣。宋氏受命至于禅齐,凡六十年云”。
《符瑞志》中还列举了诸如麒麟、凤凰、神鸟、黄龙、灵龟、龙马、三足鸟、嘉禾、芝草、五色云等等祥瑞,用以象征上天对“王者德御四方”、“王者明慧”、“王者仁智”等等的褒奖,以粉饰太平。刘知几《史通·书事》中说“凡祥瑞之出,非关理乱,盖主上所惑,臣下相欺,故德弥少而祥弥多,政愈劣而瑞愈盛。是以恒灵受祉,比景文而丰,刘石应符,比曹马而益倍。而史官征其谬说,录彼邪言,其真伪莫分,是非无别,其一烦也”。这是对 《宋书·符瑞志》的批评。
《符瑞志》在诸志之中,史料价值最低,许多学者都认为符瑞本不当有志,图谶之学,全属迷信。但是阅读时剔除其荒诞不经的部分,也可以找到一些关于天体运行等方面自然现象的资料。
《五行志》5卷 (卷30—34)
主要记述自然灾害。其中又分若干条,如 “木不曲直”、“貌不恭”、“恒雨”、“服妖”、“龟孽”、“鸡祸”、“青眚青祥”、“金沴木”“金不从革”、“言之不从”、“恒旸”、“诗妖”、“毛虫之孽”、“犬祸”、“白眚白祥”、“木沴金”; “火不炎上”、“恒燠”、“草妖”、“羽虫之孽”、“羊祸”、“赤眚赤祥”;“水不润下”、“恒寒”、“雷震”、“鼓妖”、“鱼孽”、“蝗虫”、“豕祸”、“黑眚黑祥”、“火沴水”;“稼穑不成”、“恒风”、“嬴虫之孽”、“牛祸”、“黄眚黄祥”、“地震”、“山崩地裂”、“常阴”、“射妖”、“龙蛇之孽”、“马祸”、“人痾”、“日蚀” 等。
书中在记述自然灾害时,往往与人事相联系,如“恒雨”条:“魏明帝太和元年秋,数大雨,多暴雷电,非常,至杀鸟雀。案杨阜上疏,此恒雨之罚也。时帝居丧不哀,出入弋猎无度,奢侈繁兴,夺民农时,故木失其性而恒雨为灾也”。实际天是否下雨,雨量大小与政治、人事完全没有关系。而 《五行志》则认为上天不仅能干预人间事务,而且人的行为也能感应上天。以风、雨、雷、电以及年景的好坏,以示上天对人的行为的奖与惩。
《五行志》中的 “青眚青祥”条:“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三月,幸高口,有黑气暴起,占有兵,明年,虏南寇至瓜步,饮马于江”。是不科学的,此外 “白眚白祥”、“黄眚黄祥”、“赤眚赤祥”等条也同属迷信。
此外“人痾”条:“吴孙皓宝鼎元年,丹阳宣骞母,年八十,因浴化为鼋。兄弟闭户而卫之,掘堂上作大坎,实水其中。鼋入坎戏一二日,恒延颈外望,伺户小开,便轮转自跃,入于远潭,遂不复还……。吴亡之象也”。也纯属无稽之谈。
除去上述迷信、怪诞的内容以外,《五行志》保存了丰富的自然现象的资料,如 “常阴”、“恒风”、“恒雨”、“雷震”等反映了古代气象的变化,“恒燠”、“恒寒”则反映了气温的变化。“水不润下”、“蝗虫”、“嬴虫之孽”、“地震”、“山崩地裂”记录了古代的自然灾害,以 “地震”条为例,自吴孙权黄武四年 (225)起,至义熙十年 (414)止的180多年中,有74次地震。
此外还有关日蚀等记载,自魏文帝黄初二年(221)至宋顺帝升明三年(479) 共记载了86次日蚀。这些都是十分珍贵的自然科学史资料。
《州郡志》 4卷 (卷35—38)
记述地理沿革、行政区划和户口状况。《汉书》为 《地理志》,《宋书》改称 《州郡志》。
首先略述“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以后,“自虞至殷无所改变”。“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自此以后行政区划不断变化。南北朝以来,“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州郡分并时有变化,《州郡志》所记“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内史、侯、相,则以升明末为定”。
其次说明 《州郡志》“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 《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 《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今唯以 《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可见 《州郡志》修撰之难。
以下依扬州、南徐州、南兖州、兖州、南豫州、豫州、江州、青州、冀州、司州、荆州、郢州、雍州、梁州、秦州、益州、宁州、广州、交州、越州的顺序,分别记述各州的沿革,所领郡县状况,户口数字以及刺史等官吏的设置等等。
各州郡的沿革,叙述多始于西汉,历叙其变迁。以扬州为例。“前汉刺史未有治所,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平吴治建业。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 (别见)。……又侨立广川郡 (别见) ……宋初省为县,隶魏郡。江左又立高阳 (别见)堂邑二郡 (别见),……后省堂邑并高阳,又省高阳并魏郡,并隶扬州,……文帝元嘉十一年省,以其民并建康。孝建元年,分扬州之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州。大明三年罢州。八年,……扬州还为东扬州,前废帝永光元年,省东扬州并扬州,顺帝升明三年改扬州刺史曰牧”。南北朝时期州的置废离合之频繁,真是 “千四百改”,“亟有离合”。所领郡县及人口则以刘宋大明八年为准,“领郡十,领县十八,户一十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六,口一百四十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五”。
其下所辖郡县:
“丹阳尹,秦鄣郡,治今吴兴之故鄣县。汉初属吴国,吴王濞反败,属江都国。武帝元封二年,为丹阳郡,治今宣城之宛陵县。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阳为宣城郡,治宛陵,而丹阳移治建业。元帝太兴元年,改为尹。领县八。户四万一千一十,口二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一。”其下辖建康、秣陵、丹杨、江宁、永世、溧阳、湖熟、句容八县,皆叙述其沿革。…… “吴郡太守,分会稽立。孝武大明七年,度属南徐,八年,复旧。领县十二。户五万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陆五百二十。”下辖吴、娄、嘉兴、海虞、海盐、盐官、钱唐、富阳、新城、建德、桐庐、寿昌十二县。
“吴兴太守,孙皓宝鼎元年,分吴、丹阳立。领县十,户四万九千六百九,口三十一万六千一百三十七,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陆五百七十”……。
侨置州郡的变化更大,以南徐州为例。“南徐州刺史,晋永嘉大乱,幽、冀、青、并、兖州及徐州之淮北流民,相率过淮,亦有过江在晋陵郡界者。晋成帝咸合四年,司空郗鉴又徙流民之在淮南者于晋陵诸县,其徙过江南及留在江北者,并侨立郡县以司牧之。徐、兖二州或治江北,江北又侨立幽、冀、青、并四州。安帝义熙七年,始分淮北为北徐,淮南犹为徐州。后又以幽、冀合徐,青、并合兖。武帝永初二年,加徐州曰南徐,而淮北但曰徐。文帝元嘉八年,更以江北为南兖州,江南为南徐州,治京口,割扬州之晋陵、兖州之九郡侨在江南者属焉,故南徐州备有徐、兖、幽、冀、青、并、扬七州郡邑。《永初二年郡国志》又有南沛、南下邳、广平、广陵、盱眙、钟离、海陵、山阳八郡。南沛、广陵、海陵、山阳、盱眙、钟离割属南兖,南下邳并南彭,广平并南泰山、今领郡十七,县六十三。户七万二千四百七十二,口四十二万六百四十。去京都水二百四十,陆二百。”以下分别记述所辖十七郡六十三县的沿革。变化之快,令人眼花缭乱。正如《志序》中所说。“魏晋以来,迁徙百计……或昨属荆、豫、今隶司、兖,朝为零、桂之士,夕为庐、九之民,去来纷扰,无暂止息,版籍为之浑淆,职方所不能记”。自东晋以来,北方之民“播徙江外”,“流寓比室”,遂有侨置州郡。“大宋受命,重启边隙,淮北五州……其或奔亡播迁,复立郡县,斯则元嘉、泰始,同名实异”。《州郡志》把西汉以来,南方地区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侨置州郡分布、变化,系统记录下来,成为目前研究这一时期南方地理沿革的比较详细、完整的资料。同时,各州郡之下,都记载刘宋大明年间的户口数字,有些数字不一定十分准确,但对于当时人口的分布、消长有一个大概的反映。
《百官志》 2卷 (卷39—40)
主要记述魏、晋、刘宋的官制,分别记述了中央和地方职官的设置,职权范围,该官的历史沿革以及品级、俸禄的高低。
在中央以太傅、太保、太宰、相国、太尉、司空、大司马、大将军为最高。例如:
“相国,一人。汉高帝十一年始置,以萧何居之,罢丞相;……魏齐王以晋景帝为相国。晋惠帝时赵王伦,愍帝时南阳王保,安帝时宋高祖,顺帝时齐王并为相国。自魏、晋以来,非复人臣之位矣”。
“太尉,一人。自上安下曰尉。掌兵事,郊祀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尧时,舜为太尉官,汉因之。武帝建元二年省。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罢大司马,置太尉代之。灵帝末以刘虞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
“司空,一人。掌水土事,郊祀掌扫除陈乐器,大丧掌将校复土。……周时司空为冬官,掌邦事。汉西京初不置。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 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字。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魏初又置司空。”
地方则有刺史、郡守、县令等官。
“刺史,每州一人。……灵帝世,天下渐乱,豪杰各据有州郡,……其任渐重矣。”属官有别驾从事史等官员多人。……牧二千石,刺史六百石。”
“郡守,秦官。……汉末及三国,多以诸部都尉为郡。晋成帝咸康七年,又省诸郡丞。宋太祖元嘉四年,复置。郡官属略如公府,…汉制也,今略如之。……太守二千石,丞六百石。”
“县令、长,秦官也。大者为令,小者为长,侯国为相。……晋江右洛阳县置六部都尉,余大县置二人,次县、小县各一人。宋太祖元嘉十五年,县小者又省之。”
又如着作郎,“掌国史。周世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即其任也。汉东京图书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着作东观,撰国史。着作之名,自此始也。魏世隶中书。晋武世,缪征为中书着作郎。元康中,改隶秘书,后别自为省,而犹隶秘书。着作郎谓之大着作,专掌史任。晋制,着作佐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宋氏初,国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制遂替矣”。
《百官志》记述魏、晋尤详。刘宋多承晋制,所用笔墨不多。官制多上溯到秦汉,也有的上溯到殷周时代。
如“太保,一人。殷太甲时,伊尹为太保……”。为一品官。
“太宰,一人。周武王时,周公旦始居之,掌邦治,为六卿之首……。”亦为一品官。
叙事简明扼要,系统地记述了魏晋南北朝以来官制的状况,是唐代《晋书·职官志》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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