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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宋史》编纂体例与内容特色》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4日 阅读:239 评论:0

元明开局纂修三史,经一番讨论,确定 《凡例》 5条:
一、帝纪 三国各史书法,准《史记》、《西汉书》、《新唐书》。各国称号等事,准 《南·北史》。
一、志 各史所载,取其重者作志。
一、表 表与志同。
一、列传 后妃、宗室、外戚、群臣、杂传。人臣有大功者,虽父子各传。余以类相从,或数人共一传。三国所书事与本朝相关涉者,当廪。金、宋死节之臣,皆合立传,不须避忌。其余该载不尽,从总裁官与修史官临文详仪。
一、疑事传疑,信事传信,准 《春秋》。
《宋史》按这个要求编写,当然也有一些变通和创造。以下按纪、志、表、传顺序说明 《宋史》编写情况。
《宋史》本纪共47卷,记十六帝二王:
《太祖本纪》 3卷 《太宗本纪》 2卷
《真宗本纪》 3卷 《仁宗本纪》 4卷
《英宗本纪》 1卷 《神宋本纪》 3卷
《哲宗本纪》 2卷 《徽宗本纪》 4卷
《钦宗本纪》 1卷 《高宗本纪》 9卷
《孝宗本纪》 3卷 《光宗本纪》 1卷
《宁宗本纪》 4卷 《理宗本纪》 5卷
《度宗本纪》 1卷 《瀛国公本纪 (附益王、卫王)》 1卷。
本纪按传统体例,逐年记载每一代皇帝在位时期的军国大事,同时对全书志、表、传起到一个总纲作用。本纪于每一帝卒后,例有一赞,表达元史臣的史观。从篇幅看,以宋褧编写的 《宋高宗纪》为最长,其他部分帝纪大致均衡。宋褧还写了一篇 《宋高宗帝纪论》,其中所云 “高宗之不幸”、“立国确乎艰”、“宽慈仁厚”、“忘亲忍耻”等词语,见于 《宋史》之《高宗纪》后的史臣赞,但两者详略措词还有一些差异,或是由 《宋史》总裁官欧阳玄改订的缘故。
本纪内容采用欧阳修 《新唐书》例,不载诏令原文,只记大事,南宋部分间有载诏令者,可能没有强求一律。清代乾嘉学者多从史法上指责《宋史》本纪。如王鸣盛 《蛾术编》卷10 《说录》云: “今 《宋史》繁芜,景德 (真宗年号)一年之事二千余言,足以当他史之一帝;高宗一朝之事几二百纸,足以当他史之全纪。核其所录,乃县丞、医官毕载,召见、入对亦书,徒累翻阁,何关成败!今宜力加删削,用成史法。”钱大昕 《廿二史考异》卷67 《度宗纪》说: “本纪自宁宗以后,繁简无法,而度宗、瀛国公两纪尤冗杂。”其下例举咸淳四年黄镛言守边急务,非兵农合一不可等事,当入《兵志》;德佑元年六月王应麟言开庆之祸,始于丁大全等事,当入 《王应麟传》等。《十驾斋养新录》卷7 《瀛国公纪》云: “《瀛国公纪》繁冗元法,盖采访务博而不加删汰之失,唯纪末附益、卫二王事为得之。”又指出: “若以史法言之,诸臣赠谥,皆当入列传,登诸帝纪,重复非体,且有载有不载,又难免挂一漏百之诮矣。”这些议论,对我们阅读本纪都有参考价值。
《宋史》志目为15,共162卷
《天文志》 13卷 《五行志》 7卷
《律历志》 17卷 《地理志》 3卷
《河渠志》 7卷 《礼志》 28卷
《乐志》 17卷 《仪卫志》 6卷
《舆服志》 6卷 《选举志》 6卷
《职官志》 12卷 《食货志》 14卷
《兵志》 12卷 《刑法志》 3卷
《艺文志》 8卷
《宋史》诸志的份量在二十四史中最重。《食货志》相当于 《旧唐书·食货志》的7倍,《兵志》是 《新唐书·兵志》的12倍,《礼志》竟占二十四所有 《礼志》的一半 (见标点本 《宋史》“出版说明”)。在 《宋史》中诸志的卷数与篇幅占近三分之一,仅次于列传。
《天文志》记载天文祯祥、日月薄蚀、五纬凌犯、彗孛飞流等,虽有迷信成分,但比较详细地反映了宋代天文学的重大成就。其志序说史料因袭宋旧志,“而欧阳修《新唐书》、《五代史记》为法,凡征验之说有涉于傅会,咸削而不书,归于传信而已矣”。
《五行志》分水、火、木、金、土5部分记载,北宋部分记述不少嘉禾、瑞麦、甘露等符瑞现象,南宋部分“水旱、札一切咎征,前史所罕见,皆屡书而无隐”。志中反映不少自然和人类生活的奇异现象,可供有关科技者参考。
《律历志》记载历法及仪象观测工具。两宋时期数次改历,调整误差。南宋宁宗时杨忠辅主持制订的《统天历》,以365. 2425日为一回归年,比现代所测数值只差26秒,与现行公历在1582年颁布时采用的数据相同。可见宋代历法达到很高水平。《宋史》之《律历志》因仍宋国史志,很少改动。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68指出此志:“惟总序一篇乃元史臣之笔。自一卷至三卷,本之 《三朝史》; 四卷至九卷,本之 《两朝史》; 十卷至十三卷,本之 《四朝史》;十四卷以后,本之 《中兴史》。四史体裁,本未画一,史臣汇为一志,初未熔范,故首尾绝不相应。”
《地理志》记京师及各地行政区划和沿革。宋疆域在北宋中期、末期及南宋初期发生重大变化,带来行政区划相应地变化。此志“据元丰所定,并京畿为二十四路,首之以京师,重帝都也;终之以燕云,以其既得而旋失,故附见于后”。志中还记载了京城宫室、各地户口以及土贡特产,对了解宋代建筑和经济发展有重要价值。
《河渠志》以记黄河为主,其次为江、淮、洛、汴、衡漳及江淮以南诸水。涉及河道变迁、水利兴修、塘泊、水渠、运河等大量资料。要从生态环境、水利事业了解宋代经济发展的原因,此志是不可不读的。
《礼志》分吉、嘉、宾、军、凶5部分记述。宋代经济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礼仪制度颇受重视。朝廷设礼仪院,多次修订礼书。从祭祀天地祖先、册封朝会、聘使见辞、阅武受降到婚丧嫁娶,此志皆有详细记述。
《乐志》着重记乐制沿革及各类乐章、音律。据志序,“有宋之乐,自建隆讫崇宁,凡六改作”,“南渡之后,大抵皆用先朝之旧”,志序开头一大段因袭宋 《四朝国史·乐志》序,可参见 《文献通考》卷130《乐考(三)》。
《仪卫志》序云:“綦天下之贵,一人而已。是故环拱而居,备物而动,文谓之仪,武谓之卫。一以明制度,示等威;一以慎出入,远危疑也。”文中记载殿庭立杖、宫中导从,及皇帝、后妃、太子、王公诸种仪卫和卤簿。史料根据除宋国史志,还有会要、礼书,内容简要。
《舆服志》着重记载皇帝所用车舆和服饰,也涉及后妃、太子、王公、诸臣、士庶人服,以及宝印、符券、宫室制度。其制在于“别尊卑、定上下”。
《选举志》记述宋代官吏的选拔、任用、培养和考察的制度。如序文所云: “入仕则有贡举之科,服官则有铨选之格,任事则有考课之法”。共分六门: 科目、学校试、铨法、补荫、保任、考课。
《职官志》详细记载了宋代中央、地方官制的结构、职能和沿革。宋“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着,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宋前期承唐季、五代旧制,至元丰、元佑、建炎、乾道,官制发生一些重大变化。元史臣对宋复杂的官制体系条理的不十分清楚,给我们的理解带来一定困难。志中还辟专节介绍了宋官员之合班、叙迁、奉禄之制。
《食货志》分上下篇,上篇记农田、方田、赋税、布帛、和籴、漕运、屯田、常平义仓、课役、振恤,共10目;下篇计会计、铜铁钱、会子、盐、茶、酒、坑冶、矾、商税、市易、均输、互市舶法,共12目。总计22目,概括了宋代经济制度、生产发展水平及生产关系状况。
《兵志》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记宋代军队的编制,按禁军、厢兵、乡兵三类叙述。前二类又分建隆以来之制、熙宁以后之制,附录南宋建炎以后之制。第三类记北宋乡兵、蕃兵,以及北宋保甲、南宋砦兵。第二部分记军政制度,包括召募、拣选、廪给、训练、迁补、屯戍、器甲和马政。南宋时期兵制发生重大变化,新组建的三衙和屯驻大军为军事支柱,但因《兵志》按北宋国史兵志的体例编排,因而没能反映出南京兵制的框架。
《刑法志》是《宋史》诸志中卷数最少的一种,内容分律令、狱治、刑政3部分,涉及宋立法之经过,用刑、恤刑、谳疑狱、配役、断狱、诏狱、赎刑、恩宥等规定及实施情况。
《艺文志》按经、史、子、集4部分反映宋代藏书及着述情况。宋自太祖至宁宗时书目,按宋四部国史艺文志所载排列;宁宗以后书目,据史馆所藏新书,采用 《新唐书·艺文志》之“未着录”方法,“分经、史、子、集四类而条列之”,共计补录一百八十六部,四千六十余卷。类目设置方面较以前史志也有一些改动。如删“杂史”、“起居注”类,增 “别史”类。还将 “杂传”改为 “传记”类,“伪史”改为 “霸史”类。但有分类不当及着录重复或遗漏者。在《宋史》诸志的评论中,此志往往被认为是问题最多、最严重的。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73指出:“此志合三朝、两朝、四朝、中兴国史,汇而为一。当时史臣无学,不能博涉群书,考其同异,故部分乖剌,前后颠倒,较之前史,舛驳尤甚。”赵士炜《宋国史艺文志辑本》序中云: “元以异族入主中华,其中官学识浅陋,故 《宋史》疏略而 《艺文志》纰谬,重复颠倒,不可枚数。四库讥其为诸史志中最丛脞者。”陈乐素《宋史艺文志序文证误》指出:《宋史·艺文志》讹舛重复之病为诸史冠,然经六百年犹未失其用者,盖有关赵宋馆阁藏书之记载,虽尚有《崇文》、《秘书》等目与乎《玉海》、《通考》及他书称引,然其范围或限于一时,或仅为片断,求通纪一代之作至今存者,唯此而已。”尽管 《宋史·艺文志》存在严重缺点,但它毕竟是一部比较系统记载宋代藏书及着述情况的史志总目,也大致反映了宋代国史艺文志的面貌,我们不能过低估计它的学术价值。
《宋史》表目有2,共32卷。
《宰辅表》5卷,《宗室世系表》27卷
表的卷数仅占全书的百分之六点四,而篇幅却占全书的百分之二十。宋代宰辅,也称宰执,即宰相与执政的合称。其官称几次变更。宰相先后称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平章事、尚书左右仆射、左右丞相、侍中; 执政称为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枢密使、枢密副使、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同签书枢密院事。
《宰辅表》按纪年、宰相进拜加官、罢免、执政进拜加官、罢免五栏编制。以编年体例,反映两宋宰执拜罢情况,拜罢的时间、姓名、职务清清楚楚。据此表序称:“《宋宰辅年表》,前九朝始建隆庚申,终靖康丙午,凡一百六十七年,居相位者七十二人,位执政者二百三十八人。后七朝始建炎丁未,终德佑丙子,凡一百四十九年,居相位者六十一人,位执政者二百四十四人。”宋之宰辅起着重要的政治作用,“即表之年观纪及传之事”为研究者提供了方便。
《宗室世系表》条列皇帝家族的世系。宋宗正寺所掌,有牒、有籍、有录、有图、有谱,从不同角度详记皇帝的家谱,用以维护家法礼仪与皇帝专制。《宋史》之此表,“因载籍之旧”,篇幅十分浩繁。但皇帝家族后裔有相当大的部分并不预政,平平庸庸,表存其名,研究价值不大。宗室重要成员有 《宗室传》,可与之参照。
《宋史》列传部分分23类,共255卷。总计立传为2711人(包括正传、附传,但《公主传》、《外国传》、《蛮夷传》不计在内)。其卷数与篇幅均占全书一半以上。兹将类传名称、卷数、人数罗列于下:
《后妃列传》 2卷、计55人
《宗室列传》 4卷、计61人
《公主列传》 1卷
《诸臣列传》 177卷、计1677人 (卷249至357记北宋诸臣1211人,卷358至425记南宋诸臣466人)
《循吏列传》 1卷、计12人
《道学列传》 4卷、计24人
《儒林列传》 8卷、计77人
《文苑列传》 7卷、计96人
《忠义列传》 10卷、计278人
《孝义列传》 1卷、计76人
《隐逸、卓行列传》 3卷,计48人 (隐逸传计43人、卓行传计5人)
《列女列传》 1卷、计39人
《方技列传》 2卷、计37人
《外戚列传》 3卷、计62人
《宦者列传》 4卷、计55人
《佞幸列传》 1卷、计12人
《奸臣列传》 4卷、计22人
《叛臣列传》 3卷、计7人
《世家列传》 6卷、计70人
《周三臣列传》 1卷、计3人
《外国列传》 8卷
《蛮夷列传》 4卷
以上诸类传除沿袭传统类目体例外,须说明者3点。一是 《宋史》创立《道学传》。元史臣认为,孔孟创立的道统,汉以后语焉不详,异说乘起,至宋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 “继其绝”,至朱熹 “其学加亲切焉”,即学术体系更加完备;“道学盛于宋,宋弗究于用,甚至有厉禁焉。后之时君世主,欲复天德王道之治,必来此取法矣”(见志序)。这就是元史臣的道统观及立此传的用意。
《道学传》卷1记北宋五子,即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 (附戬传)、邵雍的言行。卷2记二程门人刘绚、李吁、谢良佐、游酢、张绎、苏昞、尹焞、杨时、罗从彦、李侗的言行。卷3记朱熹、张栻的言行。卷4记朱熹门人黄干、李燔、张洽、陈淳、李方子、黄灏的言行。传文展示了宋代程朱理学在道统传承中的正宗地位,尤其是高扬了朱熹。非程朱嫡传,以及陆九渊为代表的心学一派不予立传,有浓厚的宗派色彩。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81对《道学传》义例提出质疑:“《宋史》创立 《道学传》,别于 《儒林》,意其推崇程朱之学。如刘勉之、刘子翚、胡宪、元晦 (朱熹字)之师也; 吕祖谦,元晦之友也。皆不入 《道学》,而独取张栻一人。栻与祖谦均为元晦密友,乃退吕而进张,岂以吕之博不如张之约乎?然元晦亦未始不博也。吕大临在程门四先生之列,而不入 《道学传》,以附见《大防传》也。栻不附其文,而大临独附其兄,非有心抑吕乎?蔡元定父子,朱氏门人之尤着者,乃入《儒林》而不入《道学》,此又何说乎?张戬附见载传,而邵伯温又别入 《儒林》,此皆义例之可议者也。”
清修 《明史》时,史臣为是否立道学传发生过激烈争论,朱彝尊 《曝书亭集》卷32 《史馆上总裁第五书》载: “元修 《宋史》,始以 《儒林》《道学》析而为两:言经术者入之《儒林》,言性理者别之为 《道学》;又以同乎洛闽者进之 《道学》,异者置之 《儒林》。其意若以经术为粗,而性理为密,朱子为正学,而杨陆为歧途,默寓轩轻进退予夺之权,比于 《春秋》之义。然六经者,治世之大法,致君尧舜之术,不外是焉,学者从而修明之,传心之要,会极之理,范围曲成之道,未尝不备,故 《儒林》足以包 《道学》,《道学》不可以统 《儒林》。”黄宗羲则斥 《宋史》之立 《道学传》,为 “元人之陋”。后终以其内容入 《儒林传》。
《宋史》之 《世家列传》记十国降宋之国君事迹。《史记》、《新五代史》皆以世家与本纪、列传并列,而 《宋史》将此列为类传之一,降了一个档次。此传序云: “王称 《东都事略》用东汉隗嚣、公孙述例,置孟昶、刘等于列传, 旧史仍之。今仿欧阳修 《五代史记》, 列之世家。”钱大昕对此驳难云:“梁武帝通史,叙三国事,别立《吴蜀世家》,欧史盖用其例。以十国非五代所得而臣,其传授世次,较之五代亦稍长久,列之世家,颇为允当。艺祖削平僭伪,南唐、西蜀、南汉诸国,既无世可传,而犹沿欧史之目,甚无谓也。李煜、孟昶、刘、刘继元当依陈胜、项籍、世充、建德之例,列于开国功臣之前。钱俶、陈洪进纳士入臣,其初本未僭号,可援窦融之例,与功臣并列。惜乎柯维骐辈,见不及此也。” (《廿二史考异》卷82)金毓黻《中国史学史》第六章则指出:“《宋史》杂《世家》六卷于列传,或谓乖于史体,此亦不然。《宋史》以南唐李氏、西蜀孟氏、吴越钱氏、南汉北汉两刘氏、荆南周氏高氏、漳泉留氏陈氏为《世家》,序称仿自欧史,而次于诸汇传之后者,其意若曰:彼云道学、儒林、文苑,此云世家,等量齐观,有何不可?然则所谓世家者,乃冠于列传之一词耳,非《史记》以世家与本纪、列传并列之旨也。”议论标准不一,结论不同,皆可供参考。
再者,《宋史》之 《周三臣传》,与他史稍有不同。其志序称:“《五代史记》有 《唐六臣传》,示讥也。《宋史》传 《周三臣》,其名似之,其义异焉。求所以同,则归于正名义、扶纲常而已。韩通与宋太祖比肩事周,而死于宋未受禅之顷,然不传于宋,则忠义之志何所托而存乎?李筠、李重进旧史书叛,叛与否未易言也,洛邑所谓顽民,非殷之忠臣乎?”可见其意乃在表彰忠义。
总括 《宋史》之编辑体例与内容,有3个鲜明特色:
一是以宋人国史为稿本。宋国史自太祖至宁宗纪志传俱全,卷帙浩繁,《宋史》在此基础上的编订之迹斑斑可考。清代学者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赵翼 《廿二史札记》等书考论甚详。宋国史记事北宋详而南宋略,《宋史》虽稍事增补,却未能从根本上扭转。《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46 《宋史提要》明确指出:“其书以宋人国史为稿本。宋人好述东都之事,故史事较详;建炎以后稍略,理、度两朝宋人罕所记载,故史传亦不具首尾。《文苑传》止详北宋,而南宋止载周邦彦等数人;《循吏传》则南宋更无一人,是其明证。”《宋史》既沿用宋国史的体例与史料,在史论褒贬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受其影响,如对王安石变法、元佑更化、庆元党禁诸问题上表达的思想倾向尤为明显。当然,元史臣是站在元统治者的立场评论宋人是非功过,总结宋兴亡的经验教训。有些论点与宋人相通,有些则截然不同。如 《瀛国公纪》后赞曰:“宋之亡征,已非一日。历数有归,真主御世,而宋之遗臣,区区奉二王为海上之谋,可谓不知三命也已。然人臣忠于所事而至于斯,其亦可悲也夫!” 显然是为宋亡元兴立说。
二是内容广泛丰富。宋代史学发达,各类着述较多。元灭宋时保存一些宋代史料,至修史时又搜访佚书,而有些史官还有意识地尽量将这些史料收入 《宋史》,保存下去。《危太朴文集》卷8 《送刘子铉序》 中谈道:“宋故史纪载详备,今史氏势不得尽削,而野史杂记当参证者,不可胜数。”元史臣凭藉大量史料撰成约500万字的《宋史》,比较系统地反映了宋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面貌,可称谓一代之典册。尽管元以后不少史家非常尖锐地批评 《宋史》繁杂,批评元史臣草率,而它毕竟保存了大量有价值的史料,了解宋代社会离不开它,金毓黻在 《中国史学史》第六章中说得好: “《宋史》之佳处,正在详而不在简。后来改撰之 《宋史》,皆不能满人意者,非谓其不能剪裁,正以其详不如旧史耳!”
三是以道学为全书的指导思想。元统一全国后,程朱理学、即道学迅速传播。元统治者更以“朱子之说为主,定为国是,而曲学异说悉罢黜之。”(《滋溪文稿》卷5 《伊洛渊源录序》),总裁 《宋史》的铁木儿塔识、张起岩、欧阳玄等人均是理学的信奉者,体现在 《宋史》中,不仅创立了 《道学传》,而且以道学为全书的指导思想。《进宋史表》中说明编纂全书的原则:“ 矧先儒性命之说,资圣代表章之功,先理致而后文辞,崇道德而黜功利。书法以之而矜式,彝伦赖是以匡扶。”书中所述事件曲直、制度优劣、人品高低,都贯穿了这一原则。《廿二史考异》卷80说:“《宋史》最推崇道学。而尤以朱元晦为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46指出,《宋史》“大旨以表章道学为宗,余事皆不甚措意”。道出了 《宋史》的精神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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