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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有关《清史稿》 的参考书、工具书》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4日 阅读:240 评论:0

《清史稿》发行至今,只60余年,比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明史》要晚将近200年,更不要说比《史记》、《汉书》了。加上出版之后一直受到批评,不大被人重视,因此有关《清史稿》的注本、史评,以及专门论述的参考书不多,有关使用《清史稿》的工具书也很有限,根本不能与《史记》、《汉书》等相提并论,即使与《明史》相比,其数量亦有很大差距。新中国建立以后,随着文化事业的发展,上述着作才陆续出现。下面分3个方面作简要介绍。

1. 有关 《清史稿》 的着述

要阅读、使用《清史稿》,首先要对此书的编纂经过、编纂体例、史料来源,以及利弊得失等各方面情况有个比较全面的了解。朱师辙的《清史述闻》提供了这方面的大量的、详细的资料,是唯一的一部由撰稿人编写的记录《清史稿》成书过程的专着。

朱师辙是结束 《清史稿》成书之人,也是始终从事编纂之人,曾任《清史稿》之协修。在编写的第1阶段,撰写列传70余篇; 第2阶段佐柯劭忞、王树柟整理咸同时期的列传,又助夏孙桐修正嘉道时期的列传; 最后阶段负责厘定《艺文志》,用力甚勤,并作《艺文志·序》。1928年,原史馆人发现金梁对原稿篡改时,朱师辙正负责照管馆中资料,后与到馆理事诸人议定恢复原稿,是有关内本之出,得以保留史稿原貌。朱师辙在馆内之时,“年最壮,且喜留意馆中事” (《清史述闻序》),有志撰写《清史稿》的编纂史,得到了史馆许多人的支持,特别是夏孙桐的鼓励。1939年,朱师辙到辅仁大学任教,经与当时的校长陈垣先生商议,在研究所开设“清史研究”一课。于是,重新搜罗旧稿,补辑遗闻,以《清史稿》为范围,讲述修史方法、经验,于1944年形成初稿。解放后又重新整理,增补众多资料,终于1955年编着成 《清史述闻》一书,1957年由三联出版社出版发行。全书共18卷,内容可以分为3大部分。第1部分自卷1至卷5,记录了 《清史稿》的纂修经过,从发凡起例,搜罗史料,到撰着人的写作分工,以至最后出版的全过程。同时总结了纂修之经验及教训。细目、包括“讨论体例”、“搜罗史料”、“模仿《明史》”、“综核提要”、“撰述流弊”、“撰人变迁”、“画一条例”、“时势迫促”、“窜改更正”、“同名重传”等10项。第2部分自卷6至卷13,称为“丛录一”,内容为“史例商榷”,即清史馆内人员及外界人士拟议史稿体例及纂着方法的各种文章的汇编。共收文15篇,其中包括于式枚等6人《拟开馆办法九条》、梁启超《清史商例第一书》、夏孙桐《上清史馆长论清史稿现尚不宜付刊书》等。第3部分自卷14至卷18,称为“丛录二”,内容为“清史评论”,选录了《清史稿》问世之后的重要评论文章。包括傅振伦的《清史稿评论》(上、下)、范希曾《评清史稿艺文志》、孟森 《清史稿应否禁锢之商榷》、容庚 《清史稿解禁议》等。在这部分的结尾,作者有一段评述,对《清史稿》作了总结。首先指出,“《清史稿》编纂15年,仑卒刊行,未能满意,馆中人多知之,奚待外论。是吾人所望于贤达学者为之纠正者也”,但故宫博物院呈请禁锢的19项罪状“未免周内近诬”。最后归纳说: “《清史稿》之价值,纵以后有良史重撰,亦将如《旧唐书》、《旧五代史》而不可废,是可断言。况复有世界各图书馆为之保存乎? 故人须知清一代事,则不能不读 《清史稿》。”(详该书第430—432页)

如同治清史不能无视《清史稿》一样,欲了解《清史稿》之编纂情况者亦不能不取之于 《清史述闻》。

此外,关于介绍、评述《清史稿》的文章或专着章节尚有一些,但多散见于史学史、史料学的专着之中,因不是专述《清史稿》一书,故篇幅不大,只能作简明扼要的介绍。如王树民着《史部要籍解题》(中华史学丛书,中华书局1981年11月版)第十二即为《清史稿》;柴德赓着《史籍举要》 (北京出版社,1982年9月版) 上编 “纪传体类”于 《明史》之后附有《清史稿》;陈高华、陈智超等编的《中国古代史史料学》(北京出版社,1983年1月版) 第10章 《清史史料》 (敦松义执笔) 的第3节 《基本史料》中亦介绍了《清史稿》。这里有两篇份量较重的评述,一是收录于《中国史学家评传(下)》(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4月版) 中的王思治、秦宝琦的《赵尔巽》一文;一是冯尔康着《清史史料学初稿》(南开大学出版社,1986年2月版) 第2章第4节 《清史稿》。二者均较详细地论述了《清史稿》的纂修、体例、利弊得失,对读者了解《清史稿》有一定的帮助。

2. 有关 《清史稿》 的注本及补编

《清史稿艺文志及补编》。中华书局1982年4月出版。《清史稿·艺文志》循《明史》体例,只收本朝人着作。为章钰、吴士鉴原稿,朱师辙复辑。章、吴编辑《艺文志》,费时10余年,然朱师辙整理时,仍认为“颇有商榷之处”,故作了增删,调整,并为之作序。付刊时,共着录经、史、子、集四部书9633种,138078卷。其中经部分为10类,着录2155种,14906卷; 史部分为16类,着录2473种,57995卷;子部分为14类,着录2371种,26211卷; 集部分为5类,着录2634种,38966卷。经朱师辙整理的《艺文志》仍存在分类混乱、一书重复着录,以及人名、书名、卷数错误等现象,而最为明显的缺陷则是脱误严重。作为清史的《艺文志》无疑应该网罗整个清代的全部着作,剔除不录者,只是那些毫无价值的粗陋劣下之书,凡有价值的清人着作是不应有遗漏的。由于多种原因,许多重要的着作都没有收录,如康有为、梁启超的着作,一无所载,王闿运、缪荃孙也只各载1书。无怪 《清史稿》 问世后,立刻遭到非议。为了弥补 《艺文志》 的脱漏,范希曾曾拟议私撰《清经籍志》12卷,附《存疑》2卷。今人武作成独力完成了《清史稿艺文志补编》,对《艺文志》仍按原分类进行了大量的增补。据统计,经部着录1267种,7687卷; 史部着录3442种,54205卷;子部着录1835种,11127卷; 集部着录3894种,20753卷。共增补四部书10438种,93772卷。如果除去其中重复着录的书籍,收书总数与《艺文志》大体相等。(见《清史稿艺文志及补编·出版说明》)当然,《补编》也存在着重复、遗漏现象。但《补编》作者能增补一万余种,已经是很难得的了。它是目前为《清史稿》作补编的唯一的一部,也是相当重要的一部着作。正如中华书局《出版说明》所说:“指出《清史稿艺文志及补编》存在的问题,用意不在于抹煞本书的价值,而是为了帮助读者注意书中的问题,更好地发挥本书所应有的作用。……如果了解了它的基本状况,本书不失为一部重要的参考资料。”该书分为上、下两册,上册为正文,下册为索引,包括书名、作者两部分,以四角号码检字法排列,并附笔画检字索引,使用极为方便。

《清史稿刑法志注解》。国务院法制局法制研究室注,法律出版社1957年12月出版。《清史稿·刑法志》共3卷,分别阐述了我国历朝法制的简单沿革、清律的编纂与修订; 清代刑罚制度的沿革; 清代审判、监狱和赦免制度的沿革。“它本不能算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必要文件,但由于它扼要地叙述了关于清朝的法制概况,以及历代封建王朝的法制沿革,多少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我国法制史的一些梗概”,因此,国务院法制局法制研究室着乎编写中国法制史书目简介和拟注唐律的时候,对此“先行注解”,以供参考。( 《清史稿刑法志注解·序》) 本书除作文字上的注解外,还指出了《刑法志》中的一些疏漏,提供了一些可备参考的资料。这也是对《清史稿》各志全文进行注解的第一部,对于阅读《清史稿·刑法志》是有帮助的。

此外,还有对《清史稿》某一部分内容进行注解的,如李瑚的《清史稿食货志钱法篇校注》 (《山西师范学院学报》,1958年第2期); 李鼎文的《 〈清史稿·张澍传〉笺证》(《甘肃师大学报》,人文科学版,1964年第1期) 等。

针对《清史稿》 中某些年表及志的疏漏,近人编了一些年表,可补《清史稿》之缺。现列举于下。

《清季中外使领年表》。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现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自1970年开始编纂,至1980年编成,1985年中华书局出版。作者鉴于《清史稿·交聘年表》误漏颇多,且于清季中外领事年表阙如,为补《清史稿》之缺,向史学界提供一种更全面、可靠的资料,故有是编。全书分为4部分:《清朝驻外使臣年表》、《各国驻华公使年表》、《清朝驻外领事年表》、《各国驻华领事年表》。中外使臣年表均分国按年排列,逐年列出使臣姓名和任、卸时间(各国来华专使不录)。清朝驻外领事年表按驻地依次列出领事的姓名、原职衔及任期起迄年月。外国驻华领事则按国分口依次列出各领事姓名及到任年月。本年表参考了众多的清季档案、中外文国书、照会、函电,以及驻外使臣的日记、文集等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很有参考价值。

《清季重要职官年表》。钱实甫编,中华书局1959年12月出版。全书分为 《大学士年表》、《军机大臣年表》、《部院大臣年表》、《总督年表》、《巡抚年表》5部分。起道光十年 (1830) 止宣统三年 (1911)。可补《清史稿》之 《大学士年表》、《军机大臣年表》、《部院大臣年表》、《疆臣年表》清季部分之缺。书后附《人名录》、《别名索引》、《谥号索引》、《籍贯索引》。

《清季新设职官年表》。钱实甫编,中华书局1961年7月出版。全书共列《总署大臣年表》、《出使各国大臣年表》、《新设官制各部侍郎表》、《内阁属官表》、《资政院职官表》、《政务大臣年表》、《税务大臣年表》、《学务大臣年表》、《边务大臣年表》等18个。起咸丰十年 (1860) 止宣统三年(1911)。本书可补《清史稿》中各职官年表清季部分之不足。所录《人名录》 等同上书。

《清代职官年表》。钱实甫编,中华书局1980年7月出版。本年表是作者在编成上述两年表的基础上,对两表中的错误加以纠正,又补充了26种年表,合计为49种。内容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主要反映原有的封建统治机构的人事动态;一部分属于记录西方资本主义侵入之后出现的统治机构及其人事变化。全书共分4册,第1册有《大学士年表》等6种; 第2册有 《内阁学士年表》等4种; 第3册有《布政使年表》等4种; 第4册有《学政年表》等35种。书后附有《人名录》。本书所采用的资料比较丰富,分类、列表也很清晰,便于检索,对阅读《清史稿·职官志》,特别是各职官年表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 有关 《清史稿》 的工具书

《清史稿》卷帙浩繁,虽说依纪传体编纂,一些资料的大致分类可以得知,但往往查找一些细小的资料,则并不那么方便。因此,一些有关《清史稿》 的工具书,是应该加以利用的,以便于查阅、检索。

《食货志十五种综合引得》。原燕京大学引得编纂处编。所谓15种,包括 《清史稿·食货志》在内。二十四史中有食货志的共有十三史,加上《新元史》和《清史稿》,故称“十五种”。本书所收各条目,按“中国字庋法”排列 (其法即所谓将汉字解剖排列法。具体而言, 是先将单字分为5类,每类每字再确定5个号码。此法繁细难记,不易熟练掌握),不熟悉此法的可用笔划检字。需要查阅《清史稿·食货志》有关内容,可利用此书。现有中华书局1959年影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将《食货志十五种综合引得》与《艺文志二十种综合引得》合刊缩印本。

《艺文志二十种综合引得》。原燕京大学引得编纂处编。所谓 “二十种”,包括二十四史中的《艺文志》,后人为辽、金、元史补的《艺文志》,以及《清史稿·艺文志》,还有 《禁书总目》、《全毁书目》、《违碍书目》、《征访明季遗书》等。词目分为书名、作者两类,按“中国字庋法”排列,亦附于笔划检字。为查阅《清史稿·艺文志》着录的书名、作者提供了方便。现有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将《食货志十五种综合引得》与《艺文志二十种综合引得》合刊缩印本。

《三十三种清代传记综合引得》。杜连喆、房兆楹编,1932年成书。有关清代人物传记的着作甚多,其中颇有一些卷帙浩繁者,读者查阅不易,《清史稿》列传部分即属此类。“且如欲集诸传所录一人之事迹,互为参订,则不知究于何书何卷中已收之,遍翻诸目,尤为虚耗时光”(见《三十三种清代传记综合引得》房兆楹序)。为方便读者,作者特编此引得。所谓“三十三种”,即包括《清史稿》的列传部分。此书所收人名,按“中国字庋法”排列,不熟悉此法者可用笔划检字。书前还附有《清史稿列传卷数对照表》,将列传卷次、类别与总卷次序相对照,方便读者检索。现有中华书局1959年影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将宋代、辽金元、明代、清代4种传纪综合引得合刊缩印本。

1990年,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与深圳大学中文系合作,将《清史稿》 中的所有词汇,包括人名、地名、书名、年号、官名、称谓,以及各项制度、事件的名称等,分门别类,输入计算机。这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为史学研究服务的新例。它将大大方便人们对《清史稿》一书的使用及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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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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