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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清史稿》的纂修》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4日 阅读:228 评论:0

《清史稿》是继二十四史之后的一部纪传体清史未定稿。尽管它是一部未定稿,未正式列入 “正史”,但也具备 “正史”的性质。因此,上海古籍出版社于1986年在印制《二十五史》缩印本时,将其收入,列在二十四史之后。过去开明书店曾编印过一部《二十五史》,系二十四史加上柯劭忞的《新元史》,并未包括《清史稿》。它的缺陷,正如上海古籍出版社新编《二十五史》的 “出版说明”中所言,“缺少清朝一代史事,便不足以完整显示中国封建王朝的全貌及其过程”。因此,新编 《二十五史》改《新元史》为《清史稿》,以便于读者了解我国上古到清朝几千年的历史,是很有道理的。
唐朝以后,由新王朝开馆设局,延揽学者,官修前朝史,已成为传统。《清史稿》即循此例,由北洋军阀政府开馆纂修。然而,它仅仅是形式上采用传统的做法,而在一些重要的原则问题上与历代有着明显的不同。首先,主持纂修者既非民国新贵,亦非北洋政府之要人,而是前清总督赵尔巽,所延揽之纂修者亦多为清朝遗老。其次,纂修的指导思想,并不代表新政权的政治立场,而依旧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自命为本朝修史。此书之编纂,正值军阀混战之际,其纂修过程几经周折。及刊布问世,又遭国民党政府之查禁。因此,为了全面了解 《清史稿》的利弊得失,有必要先对其纂修始末作一番了解。
1. 纂修之缘起
民国三年(1914)春,北洋军阀政府国务院欲循历代为前朝修史之成例,向总统袁世凯呈请设清史馆,纂修清史。其呈文在阐述了历代修史的传统后称:“盖时有盛衰,制多兴革,不有鸿篇巨制,将奚以窥前代之盛,备后世考镜之资?况大清开国以来,文物粲然,治具咸饬。远则金川请吏,青海敛兵,拓土开疆,历史之光荣犹在;近则重译通商,诏书变政,鼎新革故,贞元之继续攸开。泊乎末叶,孝定景皇后尤能洞观世势,俯察舆情,宣布共和,与民更始。用能成德美文明之治,洵足追唐虞揖让之风。我中华民国,追维让德,于大清皇室特颁优待条文,崇德报功,无微不至。惟是先朝纪载,尚付阙如,后世追思,无从观感。及兹典籍具在,文献未湮,尤宜广招耆儒,宏开史馆,萃一代人文之美,为千秋信史之证。兹经国务院会议议决,应请特设清史馆,由大总统延聘专员,分任编纂。总期元丰史院,肇启宏规; 贞观遗风,备登实录; 以与往代二十四史同昭垂鉴于无穷。所有议决拟设清史馆缘由,理合呈请鉴核,批示施行。” (见朱师辙《清史述闻》卷1,《讨论体例第一》) 很明显,呈文所述纂修清史的目的,一是要追思前期,对清王朝“崇德报功”,一是要与二十四史并列,为北洋政府扬名。
袁世凯接到呈文后,正是一拍即合。原来,这位大总统正准备恢复帝制,过一过当皇帝的瘾。因此,他极想笼络清朝遗老。而网罗这些人为清朝修史,正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不仅可以文事饰治,同时可以换取前清遗老们对他的拥戴。于是,他欣然批准设立清史馆,同时广罗 “海内通儒”,实际是一批清朝遗老,分任纂修之事。清史馆馆址设在东华门内。
2. 组织纂修班子
清史馆既设,随即便是馆长人选的确定。袁世凯以大总统的名义,派秘书赍文至青岛,延聘赵尔巽为史馆总裁 (后改称馆长)。并以于式枚、刘廷琛副之。此3人均在清朝就任过高官,其时皆在青岛做寓公。赵尔巽自清亡之后,一直不忘报效“大清”,因此,袁世凯的聘请,对他来说正是求之不得,于是欣然从命。他明确表示,修清史 “是吾志也”。他怀着眷恋“故主”,不忘 “故国”之心情,把纂修清史作为报效 “大清”的最后事业来看待。他不仅自己愿意主持修清史,而且还去动员于式枚、刘廷琛,希望他们也能与之同赴北京,一起致力于此事,以报先朝“厚恩”。他一再解释说: “修史与服官不同,聘书非命令可比。”然而,刘廷琛这位清朝的忠臣,对清朝的灭亡如丧考妣,对袁世凯欲代清称帝更是耿耿于怀。因此,对赵尔巽受聘出山极为蔑视。他质问道:“年伯 (指赵尔巽)已视袁世凯为太祖高皇帝耶! 历朝之史,均国亡后由新朝修之,今大清皇帝 (指溥仪) 尚居深宫,何忍即为修史?年伯以为可,则与袁世凯好自为之。”遂断然拒绝从命,并明确表示 “愿勿再谈此事”。(徐一士《清史稿与赵尔巽》,载 《逸经》第2期,1936年3月20日) 于式枚也表示拒绝应聘 (后来,他还是参与了讨论《清史稿》体例等事)。在这种情况下,赵尔巽只好独自赴北京就任。袁世凯得知此情,安慰他说:“得公来,此事可成矣。固知公不忘先朝也。” (徐一士 《清史稿与赵尔巽》)
赵尔巽就任清史馆馆长后,即向袁世凯建议,以重金聘请纂修人员。袁世凯满口答应,并给以充足的经费。赵尔巽按籍而求其人,闻名而延聘之。一时,知名之士大都网罗在内,其中绝大多数为清之达官。是时,馆设总裁 (后即馆长),由赵尔巽担任。1927年赵死后由柯劭忞代理。修史者设总纂、纂修、协修、征访等职; 执事者设有提调,文牍、图书、会计、庶务四科科长,以及收掌、校勘等职。撰史者先后延聘的有柯劭忞、缪荃孙、王树柟、夏孙桐、马其昶、吴廷燮、张尔田、金兆蕃、秦树声、王式通、朱师辙等百数十人。任提调者有陈议第、李经畲、金还、周肇祥、邵章等,最后总理发刊事宜的是袁金铠,总理校刻事务的是金梁。尚有名誉职聘约300人。所聘之人,即使不到馆,或数年才写1篇,或竟不着一字,亦照给厚薪不误。真正自始至终参与纂修者不过10余人。
3. 商讨编纂体例
纂修班子大体组成之后,清史馆首先组织商讨编纂体例。此事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反响。参加讨论者既有馆内之人,亦有社会上的学者。梁启超、缪荃孙、于式枚、吴廷燮、朱希祖、张宗祥、朱钟琪等多人撰文,各抒己见。当时的报刊上也发表了不少商讨文字。据朱师辙 《清史述闻》载,其时建议者,有于式枚、缪荃孙、秦树声、吴士鉴、杨钟羲、陶保廉6人《谨拟开馆办法九条》,梁启超 《清史商例第一书》、《第二书》,吴廷燮 《清史商例》,金兆蕃《拟修清史略例》,吴士鉴 《陈纂修体例》,袁嘉谷、陈敬第 《陈清史凡例商榷》,朱钟琪 《拟修清史目例》,袁励准、王桐龄 《上纂修清史管见书》,张宗祥 《陈纂修清史办法》,朱希祖 《拟清史宜先修志表后纪传议》,刘树屏 《陈述邦交志意见书》,卢彤 《条陈征集书籍及分类纂修办法》等。(详见《清史述闻》卷6至卷13,“丛录一”,《史例商榷》)这些意见,大体可以分为两派主张。一种是少数人的意见,主张采取新史体裁; 另一种是多数人的意见,主张仍沿用旧史体例。梁启超即属前者,他在《清史商例第一书》中说:“有清二百余年,大权旁落之时至少。国之休戚,民之荣悴,校其功罪,则元首与居八九焉”,故 “主德污隆,务存直笔”。由于绝大多数人主张采用旧史体例,因而梁启超并未在这方面做进一步的论述,而亦围绕旧史体例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并对如何编好清史提出了许多建议,如提出 “全史精华,惟志为最”,并指出 “示后既觉甚艰,起例自宜更审”。鉴于 “前代诸志,并析非一”,遂列出篇目,供编纂者参考。(详 《清史述闻》卷7)但是,多数人并不同意采用新史体例。于式枚、缪荃孙等6人合上的 《谨拟开馆办法九条》中明确主张以 《明史》体例为蓝本。他们认为,《明史》“汇聚数十年之名流,考证三百载之事实,上搜开国之群雄,下录三王之事迹。数人同事则类叙,一人数事则别见,不漏不蔓,体例最善”。因而建议,“今日修史,惟专仿 《明史》,不必高谈皇古也”。并根据《明史》之纂修过程,提出了纂修清史的9条意见,即:搜档案;采书籍;仿《明史》;勤采访;办长编;三品以下臣工仍用阮文达公儒林、文苑传例集句;所采事实须注出处;事实各书所载不同,须折衷附考异于下;全书用 《明史》例,亦有增删。于式枚在所撰《修史商例按语》中并强调:“一代之史,自应守断代之例。《史记》本是通史,《汉书》之人表、货殖列传已多议之。若云稽古,自有各史志及历代政书在;若云知来,则不能预测。仍是一代之史,无所谓通史之意也。”(详《清史述闻》卷7)于式枚等人的意见,为大多数人所赞同,亦为赵尔巽及馆人所接受。正如参与《清史稿》编纂工作的朱师辙所回忆:“各家所上史例,多数偏于旧史体裁,独梁启超建议,颇偏重创新史体裁。众以清史为结束旧史之时,不妨依据旧史,稍广类目”,“故馆中所采,以于氏九条为主,而参取各家所长以补之。大体近法 《明史》,而稍有变通”。( 《清史述闻》卷1,《讨论体例第一》)
在确定以旧史体例编纂的基础上,许多讨论体例的文字大都集中于纪、表、志、传4类的拟目与取舍。于式枚等人的9条中仿 《明史》体例拟目为: 本纪12篇,志16篇,表10篇,列传17篇。后经众人讨论,大体依此。在编纂过程中,志、表两类篇数未改,但篇目有所变动,传改为15篇。
对于纪、志、表、传各类的具体写法,在经过一段工作后,人们也意识到,“众手所撰,不能不先为之例”,于是经馆人联合讨论,由夏孙桐执笔,订出了 《划一条例》。这个《条例》是比较细致的,如 “列传书法画一条例”中列出了 “名字姓氏籍贯例”、“世系出身例”、“升擢差遣例”、“降革谴罪例”、“升衔勇号花翎赏赉及诸荣典例”、“赠谥恤典祠祀例”、“着述轶事例”、“年月日例”、“地名官名例”、“录载奏疏例”等10项,对各例写法要求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另外,“本纪书例”中也规定了16项必书之内容。在修史之前,有这样一个划一的条文,应该说是很难得的。正如朱师辙所言,它是历代官修史书时所没有的,“有之,自清史馆始”。但遗憾的是,“虽有讨论建议,然未尽实行”。尽管 “撰者未能尽遵,然有例终胜于无也”。(朱师辙 《清史述闻》卷4,《画一条例第七》)
4. 纂修的三个阶段
《清史稿》的纂修,经历了3个阶段。概括而言,第一阶段乃创始,工作较为混乱; 第2阶段逐步走上正轨,工作稍有头绪; 第3阶段为收尾。
第1阶段,自民国三年至六年(1914—1917)。纂修之始,一切处于混乱状态,“全无条例可遵,人自为战,如一盘散沙”。馆长赵尔巽虽称能办事,但非史才,学术着书本非所长,尤其是不善于组织。开馆之初,所聘人员很多,但赵尔巽却 “不能提纲挈领,指授撰述方针”。(朱师辙 《清史述闻》卷2,《综核提要第四》) 不仅馆长如此,由于缺乏经验,即使一些着名学者也未注意到这一点,结果造成总纂与协修各自任意秉笔,互不相下。因此,馆内虽有总纂、协修之名,只不过以前清之官阶、资历略分等级支薪而已。参加撰稿之人,情况也相当复杂,不仅水平相差悬殊,而且工作态度也大不一样。其中“多懒于翻书考证者”,他们“仅据国史之传而删节之,翻 《实录》、《东华录》 尚嫌其烦,而况杂考他书乎?” (朱师辙《清史述闻》卷3,《撰述流弊第五》)更兼总阅无人,故撰稿虽多,但稿子是否能用,却无人过问,甚至彼此抵牾矛盾。因此,所成之稿,大多废弃。仅据 《清史述闻》卷3,《撰人变迁第六》载,参加第1阶段撰稿而后再未从事者有41人,其中 “稿未用”或 “未留稿者”就有14人,竟占了三分之一。尚有一些人的稿件,虽经修改,仍有一部分不能采用。
第2阶段,自民国六年至十五年(1917—1926),编纂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轨。经过一个时期的杂乱无章之后,赵尔巽从工作实践中吸取了一定的经验教训。正如朱师辙所言,“馆长虽于史例不明,然史稿阅览既多,就文字事实考核而论,渠亦知其不合用者矣”,“此亦馆长之进步”。馆内同人也从实践中认识到,“纪、传、表、志,非有专任之人画一体例,不足以撰述。而考异闻,核事实,宜详宜略,总叙互见,尤须总纂与分纂时时讨论联系,庶可免此篇与彼篇矛盾,可收合作分工之益”。(《清史述闻》卷3,《撰述流弊第五》)于是,着手做了两方面的整顿。一方面将一部分人员停薪解退。其中,因撰稿不能用而辞退者,以及久未交稿而停薪者甚众,这就使编纂队伍逐渐趋于精干。另一方面将纪、表、志、传确立专人负责,并决定先从篇幅最大的列传着手,以时代划分,择专人分任。由柯劭忞、金兆蕃、奭良任清初;缪荃孙、吴士鉴任顺康 (吴未到任,后由张尔田担任);金兆蕃任雍乾;夏孙桐任嘉道;王树柟任咸同;马其昶任光宣。同时,议定凡例,以期遵循。但在实际撰写中,有遵循者,也有不遵者。大约至民国九年(1920),完成初稿。但咸同光宣四朝皆不合用,于是又推柯劭忞、夏孙桐再加整理。这一阶段,正值时局纷乱,编纂工作受到很大干扰。首先是经费紧张,第一阶段,史馆初建,经费充裕,而这一阶段经费日绌。1917年7月,张勋复辟,清史馆闭门数月,后虽开馆,但薪水减而又减,甚至欠薪不发,以至停薪与自离者不乏其人。初稿完成不久,修订工作尚未取得明显成效,直、奉两派相继开战,军阀混战不已,东华门时启时闭,馆务多停顿。一方面经费竭蹶,一方面馆内议论不定,遂使馆员散者益众,最后终于全局停顿。
第3阶段,自民国十五年至十六年 (1926—1927),为结束时期。清史馆的全部工作停顿一段时间之后,赵尔巽即向军阀筹款,稍有端倪,则又议重加整顿,以期结束。关于经费问题,赵尔巽在 《 〈清史稿〉 发刊缀言》中谈道:“开馆之初,经费尚充。自民国六年,政府以财政艰难,锐减额算。近年益复枯竭,支绌情状,不堪缕述,将伯呼助,垫借俱穷。日暮途远,几无成书之日。”可见,赵尔巽一度还是很悲观的。后来,当他向吴佩孚、张宗昌等军阀筹得一些款子时,立即着手收尾工作。在进一步解退无用馆员之后,又将修订工作统一计划,重新安排。本纪由柯劭忞等人负责,志由王树柟负责,表由吴廷燮负责,列传由夏孙桐、金兆蕃负责。留馆之人亦多努力。原期3年修订完毕,然才过半年,北伐军胜利进军,北京势危,赵尔巽 “以时事之艰虞”,更因“年齿之迟暮,再多慎重,恐不及待”,乃召集馆人会议,决定纂修工作宣告结束,立即付刊。(详《 〈清史稿〉 发刊缀言》,载中华书局版《清史稿》第48册,第14731页)
5. 《清史稿》 之付刊
当赵尔巽提出将史稿付刊时,遭到了夏孙桐的反对。夏孙桐认为,史稿问题很多,不宜刊印。他在《上清史馆长论清史稿现尚不宜付刊书》(载《清史述闻》卷10,“丛录一”) 中指出,一、原稿繁杂,删除归并之任务尚有许多; 二、史稿中泛引家乘野记,与官书记载多有抵牾,不少原稿尚需重写;三、书法体例也未能划一,其他如 《食货志》,应补者甚多; 四、尚无一人通阅全稿,其中重复、抵牾、挂漏之处尚无从得知。同时强调:“修史是大事,且是难事,不可如寻常官书,但求速成塞责。此稿之未臻善美,不必讳言,其过当由编纂人员分负之。若一经付印,其过则全归执事监修者一人,难逃天下后世之责备。”建议:“为今之计,惟有仍依前议,实事求是,逐加修正。务延总阅,全体讨论,以期详审,期以三年集事。纵使不幸时局有变,竟致中缀,而得尺则尺,得寸则寸,修正之稿自在,可待后来之采择。即公家不能保存,编纂诸人各有底本,未尝不可访求。执事之毅力、苦衷,世人终能见谅,胜于草草印成,徒以召谤者多多矣。”
对于夏孙桐的意见,赵尔巽断然拒绝,一定坚持付刊。他说:“我不能刊 《清史》,难道还不能刊 《清史稿》吗?”后即仿王鸿绪 《明史稿》之例,取名 《清史稿》。不久,赵尔巽卧床不起,印书之意愈切。这时。袁金铠从辽阳来到北京,表示愿任印书之事,赵尔巽遂任袁金铠总理发刊事宜,金梁任校对,预定一年印毕。
1927年秋,赵尔巽病故,由柯劭忞代理馆长。柯劭忞因与袁金铠、金梁意见不合,对刊印之事不愿过问,交稿后不阅即付金梁。金梁因怀有个人目的,对《清史稿》的发刊更是迫不急待,他未作细致的校对,即仓卒付印。至1928年,全书终于出齐。
《清史稿》从编纂到发刊,前后经历了14年。这部书共500多卷,份量很大,超过二十四史中的任何一部。在军阀混战的情况下,能完成这样一部大书,亦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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