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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旧五代史》 的作者和史观》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4日 阅读:193 评论:0

《旧五代史》诏修于开宝六年,按照隋唐以来宰相监修史书的贯例,参知政事 (副相) 薛居正受命主持其事,参与修撰的其他官员,据赵希弁《郡斋读书后志》和王应麟《玉海》记载,还有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刘兼、李穆、李九龄七人。
薛居正,字子平,开封浚仪 (今河南开封市)人。生于后梁乾化二年(912),卒于北宋太平兴国六年(981)。一生经历了六个朝代,先后在后晋、后汉、后周和北宋四朝做官。
薛居正少年时好学不倦,志向不凡,后唐清泰初年,他考进士不第,毫不恢心,作《遣愁文》以自解,识者称其“有辅公之量”。过了一年,果然登举进士。其时他方二十余岁。后晋天福中,他先在华州(今陕西华县)节度使刘遂凝署府作从事,后奏署盐铁巡官。开运初,改度支推官。宰相李崧领盐铁,又奏署推官,加大理司直,迁右拾遗。桑维翰做开封府尹时,奏署为开封府判官。后周广顺初,迁比部员外郎,领三司推官,不久又被任命为知制诰。周太祖郭威征兖州,薛居正从行,加都官郎中。显德三年(956),迁左谏议大夫,擢弘文馆学士,判馆事。不久,再擢为刑部侍郎,判吏部铨。
入宋后,初任户部侍郎,判留司三司,一度出知许州 (今河南许昌)。建隆三年,入为枢密直学士,权知贡举。赵匡胤平定荆湖,任命薛居正知朗州(今湖南常德)。乾德初,加兵部侍郎,因招抚饥民有功,次年便以本官参知政事。五年(967),加吏部侍郎。开宝五年(972),兼淮南、湖南、岭南等道都提举三司水陆发运使事,又兼判门下侍郎事,次年,以副相的身份监修国史及《五代史》,不久,拜相 (门下侍郎、平章事)。太平兴国初,加左仆射、昭文馆大学士。又进位司空。太平兴国六年 (981)六月,因服丹砂中毒死,终年70岁。
薛居正为官清正,不为权势所动。后汉乾佑初(948),史弘肇领侍卫亲军,“威权震主,残忍自恣,无敢忤其意者”,一次,史弘肇的属吏告民犯盐禁,依法当论死罪,狱将决,薛居正怀疑案情不实,召来询问,原来这个属吏与被告有私怨,因诬告之。薛居正立即将这个属吏逮捕审讯,取得供状后,依律治罪。史弘肇得知愤恨不已,却又无可奈何。薛居正能够在肆虐横行,视人命如草芥的后汉朝,不怕忤逆权势熏天的军阀,严惩污吏,制止滥杀无辜的行为,是需要有很大勇气的。
薛居正做地方官时,也屡有政绩。后周时柴荣进行改革,在河南推行均田制,按亩征收两税,核查隐田瞒产的情况,改变有田无税,有税无田的状况。薛居正受命到沧州(今河北沧县)均定民租,“未几,以才干闻于朝”,可见他的均租工作是很有成绩的。他在做朗州知州时,荆湖方平,有镇将汪端率数千人“聚山泽为盗”。监军使怀疑城中千余僧人与其有联系,准备全抓起来杀掉,薛居正“计缓其事”,率兵翦灭群寇之后,审问汪端,才知与僧人无关。由于薛居正的审慎,方使得城内僧众免遭屠戮。
薛居正在宋初居官二十载,其中“自参政至为相,凡十八年,恩遇始终不替”,深得太祖、太宗两朝君主赏识,除了他为政勤勉,尽职尽守之外,他的谦谨平和的个人品行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宋史》本传称他“性孝行纯,居家俭约,为相任宽简,不好苛察,士君子以此多之。”薛居正历仕四朝,深知统治者好恶无常,必须时时处处谨慎小心,丝毫不能流露出居功自傲的情绪。宋太祖赵匡胤曾对薛居正说:“自古为君者鲜克正己,为臣者多无远略,虽居显位,不能垂名后代,而身陷不义,子孙罹殃,盖君臣之道有所未尽,……古之人臣多不能终始,能保全而享厚福者,由忠正也。”这番话对薛居正是个告诫,他正是因为恪守了封建社会的“中庸”美德,忠君孝祖,持身平正,不苛求于人,亦不恂私于人,方能在王朝频繁改易的复杂形势下官运不败,扶摇直上,居高位却未遭君臣猜忌,善始善终,“守道蒙福”。(以上引文俱出自 《宋史·薛居正传》) 这的确很不容易。
薛居正好读书,能着述。《宋史》称其“为文落笔不能自休”。死后,他的养子惟吉集其遗文三十卷呈上,宋太宗赐名为《文惠集》。可惜这部文集没能流传下来,使今人难以了解他在文史上的造诣和主张。薛居正主修《五代史》,因其时任宰臣之职,不过,既然他自幼好书能文,毕竟对规制这部史籍的体例和内容多有裨益。
在薛居正领导下的《旧五代史》编纂班子中的其他人,与薛居正的经历差不多,初仕者只有洛阳人李九龄,为太祖乾德间进士,(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卷70称“乾德二年进士第三人”; 然厉鹗《宋诗纪事》卷2作“乾德五年进士第一”。) 其余都是经历了数朝的官员。与薛居正稍稍不同的是,这些人大都担任过秘书监、史馆、翰林院中的职务,并在修《五代史》前后,参与或主持了另外一些重要官方典籍的编纂工作。
卢多逊是后周显德初进士,做过秘书郎、集贤校理、集贤殿修撰。入宋后以本官知制诰,历祠部员外郎,知贡举,兵部郎中,乾德元年(968),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开宝六年,迁中书舍人,参知政事。南唐平定后,加吏部侍郎。太平兴国初,拜中书侍郎、平章事。卢多逊“博涉经史,聪明强力,文辞敏给。”(《宋史·卢多逊传》)他在判馆事时,太祖常到馆中取书,卢多逊让吏令告知所取之书,自己通夕阅读,及太祖问书中事,他对答如流,同列皆叹服。
李穆也是后周显德初进士。开宝五年,以太子中允召,六年拜左拾遗、知制诰。太平兴国间,两次授史馆修撰、判馆事、中书舍人,还担任过翰林学士、知开封府。李穆在开封府任上,“剖判精敏,奸猾无所假贷,由是豪右屏迹,权贵无敢干以私。”因而得到宋太宗的赞赏,擢拜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但第二年他就得病死了。李穆曾从王昭素受 《易》、《庄》、《老》等书,尽究其义。《宋史》本传称其“以文学孝行见称于时”。他为文雅正,力矫五代以来词令华靡之弊。他的书画也不错,犹精于篆隶。宋太祖曾说:“李穆性仁善,辞学之外无所豫。”(引文俱《宋史·李穆传》),这是很确切的评语。除参修《五代史》外,他还在太平兴国年间与李昉、扈蒙等人同撰《太祖实录》及《太平御览》诸书。
李昉是后汉乾佑间 (948—950)进士,曾任秘书郎、直弘文馆、集贤殿修撰、集贤殿直学士、史馆修撰、判馆事等职,入宋后由给事中、知贡举历官至宰相。《宋史》本传记载,卢多逊常向太宗说他的坏话,太宗告诉他“多逊居常毁卿一钱不值”,李昉却为其开释;他在任相期间,凡有求进用者,虽知其材可取,仍正色拒绝之,并对子弟说:“用贤,人主之事,若受其请,是市私恩也。”由于他“和厚多恕,不念旧恶,在位小心循谨,无赫赫称”,因而得到太祖、太宗的信任。宋太宗说:“李昉事朕,两入中书,未尝有伤人害物之事,宜其今日所享如此,可谓善人君子矣。”李昉也喜好着述,“为文章慕白居易,尤浅近易晓。”(引文俱《宋史·李昉传》)他在后汉诸朝主要负责图书编修工作,宋初的几部重要图籍也多是由他主持编修的,如《太平御览》、《太平广记》、《太祖实录》等。李昉历官三朝,“颇习典礼”,熟悉历代朝章典故,又有多年修书经验,应是《旧五代史》的主要分纂人。
扈蒙是后晋天福中 (936—944) 间进士。宋初两度出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还做过知制诰、史馆修撰、户部侍郎、工部尚书。他“好释典”、“多着述”,入宋前即以“文学名流”称誉于世。他非常注重国史的修撰,宋开国第二年,他就和王溥一起完成《周世宗实录》的编撰。开宝七年,他上书请求恢复轮修时政记,“以备史官撰集”。(引文俱《宋史·扈蒙传》)太宗朝,他与李昉等人一同修成 《太祖实录》。
张澹是后晋开运间(944—946)进士。为晋相桑维翰的女婿。中举后,任解褐校书郎、直昭文馆,迁秘书郎,充盐铁推官,历左拾遗、礼部员外郎,充史馆修撰。还做过一任洛阳令。周恭帝初,拜右司员外郎、知制诰。宋建隆二年,加祠部郎中。当时,秘书郎张去华上书自荐有文艺,要求与张澹、卢多逊及殿中侍御史师颂并试殿中,核定优劣。在这次考试中,张澹答卷跑题,被责授左司员外郎,后又派到地方做通判。直到开宝四年方以转仓郎中复知制诰。《五代史》开修这一年,卢多逊出使江南,朝廷缺学士,太祖遂令张澹直学士院,次年摄殿中监、权点检三司事,但没过多久,他就病死了。张澹“幼而好学,有才藻”,他的殿试被黜,并不全在于词章不佳,而是与朝内党争相关。宋太宗就说:“(张)澹典书命而试以策,非其所长,此盖陶谷、高锡党张去华以阻澹耳。”(引文俱《宋史·张澹传》)
刘兼也是由五代而入宋为宦者,曾任荣州 (今四川荣县)刺史,能作诗,有文集。厉鹗 《宋诗纪事》收录有他的4首诗。
由于以薛居正为首的《旧五代史》撰述班子基本上是前朝遗老旧臣组成的,这些人或历仕数朝为官,或是故相的门生姻亲,他们既感恩于先王旧主的知遇提携,又饱尝了武夫横行、文人遭贱的苦楚,尤其是共同目睹了朝代更迭、兵革不息带来的田园荒芜、生灵涂炭及其纲纪涣散、伦理沦丧,因而在叙述这段亲身经历的历史时,他们的感情是复杂的。这就是我们在《旧五代史》中看到的一些不大谐调的叙笔和不尽一致的史观。在分析王朝兴衰时,作者时而表现出对“天命”、“运数”的无奈,时而又强调人事活动的重要作用;在叙述君臣行迹时,既有渲染回护的一面,又有直笔实录的一面; 在品评功过是非时,虽然打出了 “彰善瘅恶”的旗号,表现出对乱世弊政的忿忿不平,但在涉及一些具体人物、事件时,又常常陷于褒贬并见、瑕瑜共存的局面,流露出作者怯于将自己这个观点贯穿如一的矛盾心理。总之,亲身经历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世事沧桑的薛居正等人,对五代十国的历史变迁是深怀感触的,这种感触不能不汇入笔端。《旧五代史》诸多纪论、传论及志序围绕王朝兴替、政治得失、军事成败所展开的讨论,正体现出作者对前代史事的深入反思,其中不乏精辟之论,感慨之言。例如在一定程度上对“天命论”的否定,对战乱时期的暴政恶行的揭露及其对一些具体人事的辩正分析,受到后代史家推许的具有进步意义的史学思想。
1. 王朝兴亡 “岂系于天命哉”
五代诸国均享祚短促,由于军阀崛起于四方,“势均者交斗,力败者先亡”,(卷13《梁书》传论)政权的易手,多凭藉武力。如梁太祖朱温、唐庄宗李存勖、晋高祖石敬瑭、汉高祖刘知远、周太祖郭威以及吴越之钱镠、吴之杨行密、闽之王审知、南汉之刘隐、楚之马殷、南平之高季兴、前蜀之王建、凤翔之李茂贞、幽州之刘仁恭,都是依靠军事实力坐上皇位或割地称王的。王朝兴替如此频繁,究竟是系乎天命,还是在于人谋?这是宋初君臣无时无刻不在深思的一个问题,这也是薛居正等人受诏修史的一个重要使命。通观《旧五代史》,作者对这个问题的重视是显而易见的,几乎所有纪论、传论都直接、间接地述及于此,归结于此,感慨于此。同样显而易见的,是作者在讨论这一重大历史命题时,反复强调人事活动的重要作用。尽管出于历史局限,作者不可能摒弃“天命”、“运数”,实际上,几乎所有涉及这一问题的议论,都是走的兼谈天命与人事的传统路子,这也是《汉书》以降历朝正史所热衷的话题,但在具体人事的分析中,作者常常是借“天命”而推演人谋,有时甚至直接排斥”天命”,径谈人事。
例如分析后梁的覆亡,作者在《梁书·末帝纪》中指出:“末帝仁而无武,明不照奸,上无积德之基可乘,下有弄权之臣为辅,卒使劲敌奄至,大运俄终。虽天命有归,亦人谋之所误也。”在评述后唐失政时,作者感叹道:“倘使重诲得房、杜之术,从荣有启、诵之贤,则宗祧未至于危亡,载祀或期于绵远矣。”(卷44《唐书》纪论)在论及立国不足四年的短命的后汉王朝时,作者对 “人谋” 的关切之心更是表露无遗,卷103 《汉书·隐帝纪》论曰:“隐帝以尚幼之年,嗣新造之业。受命之主,德非禹、汤;辅政之臣,复非伊、吕。将欲保延洪之运,守不拔之基,固不可得也。……而内稔群凶,俄自取于狼狈。自古覆宗绝祀之速者,未有如帝之甚也。噫!盖人谋之弗臧,非天命之遽夺也。”在卷107《汉书》传论中,作者更加直接了当地指出:“臣观汉之亡也,岂系于天命哉!盖委用不得其人,听断不符于理故也。”
王朝兴亡“岂系于天命哉”,这是《旧五代史》的作者在探究“天人之际”时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这个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 “天命”、“运数”的决定作用,而与唐代史学家刘知几提出的“夫论成败者,固当以人事为主”(《史通杂说上》) 的进步史观相合。将这个观点作为撰述此书的指导思想,表明作者欲从人事活动上探寻王朝兴替的缘由,把握这段历史的脉络,这是阅读和研究《旧五代史》首先应予肯定的一点。
2. “夫彰善瘅恶,麟史之为义也”
王朝的兴衰既然与“人谋”息息相关,那么,究竟是哪些人事活动影响了历史发展呢?这是贯穿《旧五代史》的另一主题,即通过对具体人物、事件的客观分析,寻究影响王朝命运的主观因素,以为今人照鉴。“善者既书之,其不善者亦书之,庶使后之君子见善如不及,见恶如探汤也。”(卷96 《唐书》 传论)
“善者既书之”,即通过对前代善政的总结,指出这些措施对于巩固王朝基业的积极作用,为宋初统治者提供历史借鉴。薛居正等人对唐明宗李嗣源和周太祖郭威是十分赞许的,详细描述了他们在位期间的许多 “善政”,《唐书·明帝纪》叙李嗣源革除同光弊政,罢逐伶官,翦除佞幸,停“省耗”,节进奉,惩处贪污,轻徭薄赋,由此得到一段“小康之局”,作者评价道:“明宗战伐之勋,虽高佐命,潜跃之事,本不经心。……及应运以君临,能力行于王化,政皆中道,时亦小康,近代已来,亦可宗也。”(卷44《唐书·明帝纪》)《周书·太祖纪》述郭威即位伊始,便颁诏革除陋弊,“宫闱服御之所须,悉从减损,珍巧纤奇之厥贡,并使寝停”,“凡珍华悦目之物,不得入宫”。由于他“起于寒微,备尝艰苦”,因能了解民瘼,施行一系列利国利民的改革措施,如奖励耕殖、平均赋役,将官田分赐佃户作为永业田等。他还说“苟利于民,与资国何异?”他的改革措施,既收笼了民心,又充盈了国力,作者在评述这段政绩时,溢美之词,出于言表,称郭威“有统御之劳,显英伟之量,”“期月而弊政皆除,逾岁而群情大服;何迁善之如是,盖应变以无穷也。”“及鼎驾之将升,命瓦棺而薄葬,勤俭之美,终始可称,虽享国之非长,亦开基之有裕也。” (卷113《周书·太祖纪》)《旧五代史》对唐明宗和周太祖政绩的表彰,其用意是极其明显的,即“近代已来,亦可宗也。”期望今朝君主也能施以仁政,兴利除弊。值得注意的是,薛居正等人所一再昭表的“善政”,有许多是与减轻民众赋税负担相关联的,是否取得政绩,要看民情表现,民心如何。《食货志》评述朱温奖励农耕,减薄租赋,遂得民心:“梁祖之开国也,属黄巢大乱之后,以夷门一镇,外严烽候,内辟污莱,厉以耕桑,薄以租赋,士虽苦战,民则乐输,二纪之间,俄成霸业。及末帝与庄宗对垒河上,河南之民,虽困于辇运,亦未至流亡,其义无他,盖赋敛轻而丘园可恋故也。”朱温好战急功,残杀无辜,靠沾满鲜血的双手篡得皇位,不仅在后唐,就在宋初人看来,也将其视为“僭伪”之君,但他能够采取奖励农耕的措施,使民众“乐输”,“未至流亡”,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旧五代史》的作者于离乱之世中寻找可以作为今人参考的“善政”例子,可以说是用尽苦心。后汉朝是最为败陋不堪的一代,时间最短,暴政最多,作者还是举出王周、刘审交二人予以赞扬,称王周“禀性宽惠,人庶便之”;刘审交“无扰于民,百姓歌之”。在卷106《汉书》传论中写道: “晋、汉之际,有以懋军功、勤王事、取旌旄符竹者多矣,其间有及民之惠者无几焉。如王周之阃政,审交之民誉,盖其优者也,汉球、张瓘抑又次焉。是宜纪之篇以示来者,其余皆不足观也已。”再如,卷26《唐书·武皇纪》不惮其繁地引述李克用的幕僚李袭吉的一段话,也深含作者企盼“善政”之意。李袭吉劝李克用“崇德爱人,去奢省役,设险固境,训兵务农。定乱者选武臣,制理者选文吏。”称如此便能“钱谷有钩,刑法有律,诛赏由我,则天下无威福之弊;近密多正,则人无谮谤之忧。”这段话虽是数代以前的谏语,但又何尝不是《旧五代史》 作者的心声。
“不善者亦书之”,通过对前代暴政的揭露,指明其对“覆宗绝祀”的作用,提醒今人警觉,以为戒训。薛居正等人将五代诸国的骤亡归结为三种类型,一是君王失政,如唐庄宗李存勖“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沭之艰难,徇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以避祸。”作者愤慨地指出:“夫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静而思之,足以为万代之炯诫也。” (卷34《唐书·庄宗纪》)二是小人乱邦,辅臣无谋,如述后唐闵宗奔亡 “盖辅臣无安国之谋,非少主有不君之咎”。(卷45《唐书·闵帝纪》)再如述后晋灭亡,称“……而况二安之庸昧,相辅为乱,固宜其自取灭亡也。”(卷98 《晋书》传论)三是二者兼俱,如汉隐帝的败亡,“受命之主,德非禹、汤; 辅政之臣,复非伊、吕”,岂能不亡?又如梁末帝的失位,“上无积德之基可乘,下有弄权之臣为辅,卒使劲敌奄至,大运俄终。”(卷10《梁书·末帝纪》)这三种类型归结到一点,就是君臣失道,未能保国安民,这也就是《旧五代史》的作者一再申明的“人谋匪臧”。薛居正等人对五代间军阀的肆虐暴行予以无情揭露,深刻阐明这些行径对亡国覆宗的直接影响。后汉,便是他们赋以浓重笔墨的一个样板。这个短命王朝的政治舞台上都是哪些人在表演呢?一个是“秉蛇虺之心,窃夔、龙之位,杀人不忌,与国俱亡”的使相苏逢吉,此人“深文好杀,从高祖在太原时,尝因事,高祖命逢吉静狱,以祈福佑,逢吉尽杀囚以报。及执政,尤爱刑戮。”(卷108《汉书·苏逢吉传》)一个是“恣行惨酷,杀戮日众,都人士庶,相目于路”的顾命大臣史弘肇,此人“都辖禁军,警卫都邑,专行刑杀,略无顾避,……但云有犯,便处极刑,枉滥之家,莫敢上诉。巡司军吏,因缘为奸,嫁祸胁人,不可胜纪。” (卷107《汉书·史弘肇传》)此外,还有“恃太后之亲,稍至骄纵”“喜趋权利,无所顾避”的兼掌内帑及四方进贡二宫费的武德使李业;贪得高位,欲以向史弘肇密报谋杀之事作为进身之阶的宣徽使阎晋卿; 自称“为国家者,但得帑藏丰盈,甲兵强盛,至于文章礼乐,并是虚事” 的宰相杨邠; 以及“骄横久未迁改”的大将聂文进和“恃宠骄纵”,“翼得重贿”的飞龙使郭允明。这些人以剥刻百姓、贪货滥刑为能事,民心岂能不失.国家岂能不亡,这都是值得后人深以为戒的反面教材。所以,《旧五代史》的作者在历数这些人的劣迹恶行之后,深切感慨: “臣观汉之亡也,岂系于天命哉”! ……且如弘肇之淫刑,杨邠之粃政,李业、晋卿之设计,文进、允明之狂且,虽使成王为君,周公作相,亦不能保宗社之安,延岁月之命,况隐帝、逢吉之徒,其能免乎!《易》曰: ‘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必乱邦也。”当乾佑之末,何斯言之验欤!”
善恶并书,瑜瑕共见,这一方面体现了 《旧五代史》的作者意欲追循古之良史“不虚美,不隐恶”的传统,另一方面,则阐发了薛居正等人以史为鉴,将五季乱世间的善恶因果提供给今人参照的意图。恰如卷96《唐书》传论所云:“夫彰善瘅恶,麟史之为义也;瑜不掩瑕,虹玉之为德也。”历史是一面镜子,只有深明古代亡国之君的骄纵暴虐,方能 “见恶如探汤”,谨慎持身,“行于王化”,避免重蹈旧辙;只有了解往日贤臣明主的善绩仁政,方能反省其对“保社宗之安,延岁月之命”的实效,居安思危,体恤民情,施行宽容统治,以为社稷长久之计。不论薛居正等人的主观愿望如何,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编纂成的《旧五代史》,势必会比较全面地揭露五代军阀混战时期的各种丑迹劣行,比较客观地报道各国的兴衰成败,从而更接近于历史的本来面目。因此,这样的作史态度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3. “善战之劳,亦有败军之咎”
任何一段历史,都不会是全然一片清明或一片漆黑。雄武之君,间有失政之过; “善战之劳。亦有败军之咎”。(卷23《梁书》传论) 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旧五代史》的作者虽然还不能将每一人物、事件放入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去考察是非成败,但在具体品鉴之中,却能全面记载功过,辨析得失。这也是作者标明善恶并书的另一方面。这种历史观也是值得称道的。
例如,对五代诸帝王的评述就比较客观,既写他们图谋霸业、艰辛自励的一面,也不隐讳其峻刑苛察,贪权好利的一面。《梁书》记朱温为积蓄力量,称霸中原、采取“励以耕桑,薄其租赋”,“慎选将佐,完葺壁垒”等措施,使“远近流亡复归者众矣。”但稍获战绩,便残杀兵卒,一次屠俘虏3000人,还说“此乃杀人未足耳!”暴露出一副军阀无赖的嘴脸。他称帝之后,更是肆无忌惮地滥杀功臣部属,骁将邓季筠、黄文靖皆被斩首,养子朱友恭也未幸免于难,终于搞得众叛亲离,被诛于宫的下场。《晋书·高祖纪》评石敬瑭“潜跃之前,沈毅而已。及其为君也,旰食宵衣,礼贤从谏, 慕黄、老之教,乐清净之风, 以��为衣,以麻为履”。然而他为了争皇位,却甘作儿皇帝,“召戎为援,猃狁自兹而孔炽,黔黎由是以罹殃。”由此而为天下人所不耻。《周书·冯道传》叙述这位“历任四朝,三入中书,在相位二十余年,以持重镇俗为己任,未尝以片简扰于诸侯”的大臣事迹,一方面褒奖他尽职尽守,契丹入汴时,他对戎王说:“此时百姓,佛再出救不得,唯皇帝救得”,使得 “其后衣冠不至伤夷”,另一方面,又指出他“事四朝,相六帝,可得为忠乎!夫一女二夫,人之不幸,况于再三者哉!”
对恶名昭着的暴君劣臣,能够分析其得势的原因,不略书其善事;对于另一些深得时誉的“圣主贤臣”,也不讳言其过,而是勇于指摘其缺点。周太祖郭威、周世宗柴荣,是作者笔下“显英伟之量”的“一代之英主”,太祖即位后“期月而弊政皆除,逾岁而群情大服,何迁善之如是,盖应变以无穷者也”,但是他“不能驾驭权豪,伤于猜忍”,(卷113《周书·太祖纪》)仍有失察之咎;世宗“留心政事,朝夕不倦,摘伏辩奸,多得其理。臣下有过,必面折之,……驾驭豪杰,失则明言之,功则厚赏之,文武参用,莫不服其明而怀其恩也。”然而其“禀性伤于太察,用刑失于太峻”,及晚年认识到这些失误,“渐用宽典”,“悯黎民之劳苦”,终因“降年不永,美志不就”。(卷119《周书·世宗纪》) 这些分析,都是比较全面、客观的。
政治得失如此,军事成败亦如此。《旧五代史》评后梁将领刘等人时指出:“刘从机略自负,贺镶以忠毅见称,怀英以骁勇佐时,景仁以贞纯许国,较其器业,皆名将也。然虽有善战之劳,亦有败军之咎,则知兵无常胜,岂虚言哉!”(卷23《梁书》传论)这种不以成败论英雄的史观,也是促使该书较为客观地评述史事的一个重要因素。
由上可以看出,尽管《旧五代史》未能完全摆脱“天命”、“运数”的羁绊,但作者对人事活动是相当看重的; 尽管粉饰回护之言处处可见,但也不乏直笔实录之语。作为亲历五代而且旧臣遗老尚存左右的薛居正等人来说,这是难能可贵的。清人赵翼指出: “薛史之终不可没”,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该书“虽多回护处,然是非亦有不废公道者。”(《廿二史札记》卷21) 这是我们在阅读《旧五代史》 时首先需要认识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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